监理奖罚措施

监理奖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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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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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奖罚措施1.1.甲方在合同金额以外提供不高于木工程监理合同总费用15%的金额作为奖金,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控制等方面工作做出较大成绩的个人、监理部进行奖励;1.2.及时提出重大设计错漏,避免甲方重大损失的,每次给予相关监理人员每人500-1000元奖励;1.3.投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釆用,给予相关监理人员总额不超过降低成木额20%的奖励(每次每人最少不低于300元,最多不超过2000元);1.4.质量控制中表现突出的监理人员(例如:及时发现并解决的重大质量隐患的),在月度例会上受到甲方通报表扬的,每次每人给予500元奖

2、励;1.5.参与甲方新技术、新部品研究及质量问题攻关,提出有效成果,每次给予相关监理人员1000-2000元奖励;1.6.以上各项奖励总额不超过本监理合同总价的10%;1.7.项目(及单体栋楼)施工阶段各里程碑节点(包括基础完工、主体完工、竣工备案、销售开盘、商品房交付五种节点)全部按计划时间实现的以及工程(及单体栋楼)被建设局以及相关政府领导部门通报表扬的或工程被评为区、市奖的,给予木项目(或相应单体栋楼)监理合同总价2%的奖励。2违约金扣款约定2.1.由于乙方工作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质量缺陷、进度延误、未满足质量目

3、标等,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扣除监理违约金,扣款额度最高可累计到总费用的15%,并iL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2.保修期投诉率超过6条/户时,扣总监理费的1%-3%;2.3.工程实体不能一次通过质量验收,扣监理费500元(依次类推);2.4.工程施工进度严重拖延,月施工进度未能完成月计划的70%,监理公司未能提前预警并制定相应工期保证的调整措施,扣总监当月200元;2.5.施工现场发现不合格的施工材料或未经检验合格的施工材料用于施工,每发现一次,扣监理费500元;2.6.监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调离监理部或从事与本工程无关

4、的事务,每发现一人次,扣监理费100元;2.1.监理工程师不得迟到早退,每发现一人次,扣监理费100元/次2.2.对监理人员考核中,每发现一人次记录不及时、不真实,实测记录没有达到《工序控制一览表》中的要求,扣监理费100元;2.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国家规定的任何一般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则每次扣监理费1%;若出现国家规定的任何严重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则每次扣监理费3%;2.4.对工程质量通病(缺陷)、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现象不能有效控制,在T次检查中重复出现吋,扣责任监理费300元;2.5.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

5、延期或阶段性工期延误,若乙方工作失职或不当,每延误一天扣监理费500元,最高扣除当月应付监理费用的20%,视工期挽回程度,在下月支付时部分或全额返还;若造成关键节点工期(以总包施工合同界定为准)延误,扣除费用不予返还,且甲方有权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扣除未支付的全部监理费,并保留按法律和合同规定进行索赔的权利;2.6.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存在问题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及甲方通知不能得到及时整改的,扣除当月监理费用的10%,视整改情况在下月返还;连续三个月或以上监理公司因此被扣除监理费用的,自第三个月起,扣除的监理费用不予返还;现场安全、文

6、明施工存在问题接到上级主管部门(质监站、安检站)下发停工令的,扣除乙方当月监理费用的5%;若发生以上两种情况甲方有权随吋无条件终止合同,扣除未支付的全部监理费,并保留按法律和合同规定进行索赔的权利;2.7.监理部必须对现场签证、承建商提出的设计变更、公司发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甲方为加快进度和现场文明而签发的指令等的实施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一旦发现监理工程师确认的结果超出工程实际工作内容或工程量超出实际工程量,将对乙方处以超出部分费用两倍的违约金;监理工程师确认的结果少于工程实际工作内容或少于实际工程量,减少部分

7、费用不能冲减超出部分费用。其他:1、每月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2、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全面监理。因现场监理未尽到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并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监理人承担损失总价的2%。3、因监理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监理报酬不增加,同时应承担相应的损失,每延期一天,承担总酬金1%。罚款。4、由于现场监理人员未尽到责任,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重伤、死亡),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依据情节轻重向委托方承担总酬金1%-2%的违约金。5、需要取得委托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停工权、签证权、支付工程款的权力、更换驻

8、工地监理工程师的权力、违约罚款权、主体结构和隐蔽工程验收权、主要材料设备确认权。6、监理项目机构进驻现场后1个月内,经委托人检查发现所派现场的监理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要求,须调换的,监理人应无条件及时调换。若委托人在此期限内认为监理人未尽到监理责任或不能胜任此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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