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账户透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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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在核定客户账户透支额度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期限内,允许客户在其结算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款项时,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向银行透支以取得资金满足正常结算需要的一种临时性信贷便利。与一般的流动资金贷款相比,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客户可自主地通过透支方式,随时将银行的信贷资金用于临时性的资金需要,而不用在每次发生透支前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这对企业应付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的应急资金需要将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的种类具体分为人民币和外币两种,人民币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按照账户种类主要包括基本账户透支业务和一般账户透支业务,基本账

2、户透支业务是为了满足优质重点境内法人客户开立在中行的基本账户中产生的临时性资金需要而为企业提供的一种信贷便利,允许企业为解决临时性资金需要从其基本账户中提取一定限额的现金或者从该账户向其它符合规定的账户转帐。一般账户透支业务是指为满足优质重点境内法人客户开立在中行的一般账户中产生的临时性资金需要而为其提供的一种信贷便利,一般账户透支业务允许企业为解决临时性资金需要从其一般账户向其它符合规定的账户转帐,但是不能够提取现金;外币法人账户透支业务主要指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透支业务,它是为满足优质重点境内法人客户开立在中行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中产生的临时性资金需要而为企

3、业提供的一种信贷便利,企业可以因解决临时性资金需要从其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向其它符合规定的账户转账。需要注意的是,若同一客户在中行有多个结算账户,只允许对其中一个结算账户开办法人账户透支业务,不允许同时对多个账户进行透支操作。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的币种包括人民币、美元、欧元、港币、日元、英镑等六种,透支额度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参照国际惯例,银行将向客户收取一定的透支业务承诺费,具体不超过企业透支额度的0.5%。  根据规定,申请法人透支帐户业务的企业须满足经营规模较大,经营业绩良好,市场影响力强,具备良好市场发展前景;信誉良好,企业无任何

4、不良的金融信用记录;透支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企业经中行评定的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在中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中行办理至少与贷款份额相当的存款和结算等业务等条件。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2002年6月25日 工银发[2002]208号)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  为适应法人客户融资需求,提高我行信贷服务效率,增强我行在金融市场中的竞争力,总行决定推行法人账户透支业务,并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5、遵照执行,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总行反映。  附一:中国工商银行法人账户透支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法人客户(以下称客户)融资需求,对优质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信贷服务,根据《贷款通则》和总行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法人账户透支是根据客户申请,核定账户透支额度,允许其在结算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时,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直接透支取得信贷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  第三条 透支额度是允许客户可以透支的最高限额,受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分项授信额度控制。由审批行根据客户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及在我行结算

6、业务量情况审批核定。  第四条 法人账户透支主要用于解决客户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临时性资金需要,通过透支形式取得的资金,不得用于归还贷款本金、支付贷款利息和项目投资,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贷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第二章 开办业务程序  第五条 开办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的一般程序:客户提出核定透支额度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开户行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查,并与客户商定透支额度、期限、利率、费用、担保方式和还款等事项,根据流动资金贷款授权权限审批。  第六条 客户申请账户透支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结算业务60%(含)以上

7、通过我行办理;  (二)符合总行《关于按客户信用等级办理信贷业务的若干规定》(工银发〔2001〕334号)中规定的信用放款条件;  (三)虽不符合以上条件,但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低风险担保。  第七条 各级行信贷调查、审查部门(岗位)对法人账户透支业务除了按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要求进行调查、审查外,还要重点调查和审查以下几点:  (一)客户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账户透支条件;  (二)客户申请的透支额度是否包含在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之内;  (三)提供低风险担保的,其担保条件和范围是否符合总行《关于印发低风险信贷业务掌握意见的通知》(工银发〔2001〕40号)和《关于改

8、进信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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