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XX县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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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59号)精神,全面落实XX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发〔2015)18号)和《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人社发[20171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助力贫困人员精准脱贫,现就做好我县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一'社会保险扶贫目标任务

2、社会保险扶贫的目标任务是,充分发挥现行社会保险政策作用,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支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以下简称贫困人员)及其他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同时避免其他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原因陷入贫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二'社会保险扶贫政策(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1.减轻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从2018年起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代缴所需资金由省与

3、县(市)按8:2比例承担。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政府代缴政策与X政办发〔2014〕75号文件的政府代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十三五”期间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2.完善待遇调整机制。研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保障机制。在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及其调整机制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增长情况,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缴费补贴政策,引导城乡居民主动参保缴费。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

4、运营政策,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投资回报率。3.强化扶贫政策协同。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十三五”期间,在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二)医疗、生育保险方面1.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帮扶政策比例。对于城乡居民的困难、特殊人群(包括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五保户、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农村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的父母及其子女)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时,其个人

5、所需缴费部分,由各级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比例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7〕103号)第四条、"个人缴费补助对象及比例”规定执行。每年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及双女结扎户、民政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重度残疾人、部分少数民族等特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按以下办法补助(上级另有文件规定从其新规定):(1)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个人缴费部分,从县计划生育专项资金全额补助,个人不用缴费,由乡镇卫生计生服务所负责组织申请落实。(2)民政对象:其补助办法

6、按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核定上报相关部门申请落实,其中:①民政对象中的农村五保户、孤儿、优抚对象等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从民政专项资金全额补助,个人不用缴费。②低保户(不含X族、X族低保户)缴费,从民政专项资金按60%补助,个人自负40%,先由个人全额缴费,再由县民政局将民政补助资金60%拨到该对象存折中。③低保户中的X族、X族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从专项资金按60%补助,县财政按40%拨款补助,个人不用缴费。(3)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从专项资金按60%拨款补助,由个人负责40%。(4)普通X族、X族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县财政按

7、50%拨款补助,个人负责50%o(5)重度残疾居民个人参保缴费部分,按国家规定执行,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用缴费,由残疾人管理部门负责核定,报送县社会保险事业局。(6)民政补助对象中有农村独生子女户或双女结扎户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计划生育专项资金全额拨款补助,民政部门不用重复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属于农村独生子女户或双女结扎户的,由计划生育专项资金全额拨款补助。有属于民政补助对象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民政从专项资金补助,不能重复。对未享受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政府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的60%给予补助,其中,省财政补助80%,市、县

8、(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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