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浅谈诚实信用原则

【精品】浅谈诚实信用原则

ID:46310993

大小:75.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11-22

【精品】浅谈诚实信用原则_第1页
【精品】浅谈诚实信用原则_第2页
【精品】浅谈诚实信用原则_第3页
【精品】浅谈诚实信用原则_第4页
【精品】浅谈诚实信用原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精品】浅谈诚实信用原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谈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法中的适用摘要:诚实信用原则在私法领域尤其是在民法债权理论中被视为“帝王条款”、“最高行为准则”,其基木语意是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时应当讲究信用,严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否则将获得不利的法律评价。在现代社会中,把诚实信川原则作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木原则,己成为相关法律领域的一种需要,只有这样,诚实信用原则才能发挥出它独特的作用。关键词:诚实信用民事诉讼实践诚实信用原则能否适用于公法领域即民事诉讼法领域呢?如今在西方国家,无论大陆法系述

2、是英美法系,大家都承认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于民事诉讼法领域,谁也不会否定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事诉讼基木原则Z—的存在价值。冇些国家已经将对此问题的回答渗入到法律条文中。笔者认为随着社会观念不断的进步以及人们对权益保护认识的不断深入,诚实信用原则因其独特的道徳性和法律性的融合必定能在民事诉讼法领域发挥独特的作用。一。简介诚实信用原则的渊源-•般认为诚实信川原则起源于罗马法,但在当时仅有“善意”的概念,并未明确确认诚信原则。一•些学者认为,它起源于罗马法的“-•般恶意抗辩”。所谓“一般恶意抗辩”是指在民事活动中如果因一方的欺诈

3、行为而使另一方受害,对这种欺诈行为任何人都可以提起抗辩。同时依市民法规定,当事人如因错谋而履行债务时,得提出“不当得利Z诉”。小国有学者认为,古代罗马法屮的诚信契约是现代诚信原则的渊源。在罗马法上,诚信契约是严正契约的对称。在诚信契约屮,债务人不仅要承担契约规定的义务,而且必须承担诚实、善意的补充义务。就诚信契约发生的纠纷按诚信诉讼处理,在诚信诉讼中,审判者不受契约的字面含义的约束,可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对契约进行解释,并nJ根据公平原则对当吋人的契约进行T•预,以消除某些契约的不公正性,按照通常人的标准增减契约义务

4、。罗马法的“一般恶意抗辩”与“诚信契约”都反映了道徳与伦理的要求,体现了衡平与公正的精神,因此町以说他们都是现代诚信原则的最早起源。二。诚实信用原则能否在民事诉讼法中适用的两种学说(一)肯定说被誉为诉讼法学之父的徳国著名法学家赫尔维希(Hellwig)认为,法院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因欲达成诉讼目的,而命其一定作为或不作为,常可发生诉讼上义务,法律上虽无直接明文规定,但从诉讼法的精神来看,应承认当事人有真实义务。巴姆巴哈也认为诚实信用原则支配的民事诉讼法,实与支配一切法域相同,国家绝不给不正之人或无良心Z人以一种工具。1

5、933年修正示的《徳国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关于事实上之状况,应完全陈述之。1924年4月21FI公布施行的《意人利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当事人关于事实上状况,应完全且真实陈述之。日本民事诉讼法关于真实义务,无一般规定,但其立法屮体现了当事人有真实义务。类似的立法规定标志着肯定说的胜利。(二)否定说以德国人司陶丁格、菲里特克、普兰克为代表的民事诉讼法学者,就将诚实信用引如民事诉讼的原则给了坚决的否定,认为诚实信用不能使用于包括诉讼法在内的公法范畴。巴哈(Wach)认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对白己所明知对己不利,法

6、律上是否上有陈述的义务?凡持肯定主张者,大都对民事诉讼制度的本质缺乏了解,还对法律与道徳关系的本质有所涙解。。罗森贝克也认为违反公序良肃之诉讼行为,虽然发生诉讼外某种效果,但此等行为在诉讼法上并非当然不容许。因当事人使用法律所容许Z—切手段并不与一般法律原则相抵触。当事人故意提出证据甚至做虚假陈述使诉讼冇利于自己,是当事人的自由,即使故意延迟诉讼法律也不应该排斥最多只能驳冋。卢森堡等学者也认为诉讼人对法院和对方当事人不负诉讼法上、公法上和私法上诚实信用义务的责任,当事人应守诚实,只是道徳上的义务。H本学说界也曾一度持

7、反对态度他们认为(1)处理繁杂的民事诉讼程序客观适用明确的基准,遵循具体的规范,而体现在一般条款中的信义原则有违反制度冃的Z虞(2)具有信义原则性质的价值判断已经在民事诉讼法中作了具体的规定还要另外举出诉讼信义原则作为判断的句准基准,这不仅没有必要,而且是有害;(3)诉讼乃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抗争,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实施程序即可,没有必要在此Z上再去遵循什么一般的伦理规则。从社会现状看,民事诉讼处理的案件呈安定趋势,客观上很难产生强调信义原则的思想认识;主观上诉讼本身一刀切的特征,牺牲基于个别的妥当性是不对避免的。三。诚

8、实信用原则可以在民事诉讼法中适用的原因在民事诉讼法屮适用诚实信用原则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1)权利本位思想从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的必然产物。19世纪以前,个人本位思想盛行,但进入19世纪以后,工业发展带來了社会关系巨大的变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密切,人们之间的权益冲突和纠纷FI益增多,权利本位思想逐渐由个人本位让位于社会本位。“社会本位这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