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违法行为的种类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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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讲课:土地违法行为的种类及法律责任—、土地违法行为概念和特点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单位或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即不履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或不依法行使权利与职权的行为。土地违法行为具有违法行为的一般特征,构成土地违法行为的要件有:1、土地违法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2、土地违法行为必须是侵犯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所保护的土地关系和土地管理秩序,对社会造成了某种危害;3、土地违法行为必须是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过失,即主观方面有过错;4、土地违法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

2、者其他组织。二、土地法律责任概念及特点1、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事由,依法应当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才能成立。这些要件有:一是行为人主观上要有过错,二是必须实施了某种违法行为,三是必须有一定损害后果,四是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土地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2、土地法律责任的主要特点(1)法律责任必须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即所谓的“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3、。对某种违法行为是否要追究法律责任,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依据,这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如果法律、法规或规章未对某种违法行为规定法律责任,行政机关立案调查后,将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即无法给予其行政制裁。行政机关如果一定要处罚,就必然造成处罚行为的违法性。比如,《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虽都明确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但并未规定明确的法律责任,如果土地部门对擅自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却是一种

4、违法行政行为。(1)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所谓国家强制性,是指违法行为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否则国家将强制其履行该项义务或承担该种责任,违法行为人必须接受这项法律的制裁。三、土地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和法律责任1、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土地权利完全或部分,永久或在一定期限内转移给他人,从而获利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有:(1)土地权利发生转移;(2)土地权利发生转移是非法的;(3)非法转移土地权利从而获取非法所得。法律责任:(1)没收违法所得;(2)限期拆除新建的筑物和其他设施

5、;(3)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4)可以并处罚款;(5)行政处分;(6)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破坏耕地的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非法占用或使用耕地并且造成耕地质量遭到破坏的行为。耕地质量的破坏主要有种植条件恶化、土质退化、水土流失等现象。其表现形式有:(1)占用耕地建窑、建坟的;(2)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开矿、取土等土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的;(3)因开发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4)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开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

6、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法律责任:(1)限期改正或者治理;(2)可以并处罚款;(3)刑事责任。3、非法占地的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有:(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2)采用各种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的;(3)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4)非法批准、使用土地的当事人拒不归还的;(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的。法律责任:(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

7、建筑物和其他设施;(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可并处罚款;(5)行政处分;(6)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非法批地的行为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行使批准权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有:(1)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2)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3)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4)违反法定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地的。法律责任:(1)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追究刑事责任;(2)

8、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行为我国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包括两种表式,一是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二是农民集体所有制。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均不得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是有严格限制的。其表现形式:(1)将农民集体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单位或者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2)将农民集体的土地使用权有偿或者无偿地转让给单位或者个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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