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理实例.doc

财务处理实例.doc

ID:57837097

大小:37.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20-03-31

财务处理实例.doc_第1页
财务处理实例.doc_第2页
财务处理实例.doc_第3页
财务处理实例.doc_第4页
资源描述:

《财务处理实例.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财务处理实例 酒类生产企业由于其消费税征税环节复合计税等特点,给实务操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案例】宏富公司是从事各种酒类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2.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25万公斤,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金额20万元,运费发票上列明:支付运输费用1万元,装卸费0.4万元,运输途中管理不善损失1000公斤。  解析:酒厂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粮食,可以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所支付的运费可以按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随同运费支付的保险费和装卸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途中的非正常损失造成了增值税链条的中断

2、,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0000×13%+10000×7%)×(250000-1000)÷250000=26593.2(元);  粮食的采购成本为=200000+10000+4000-26593.2=187406.80(元)。  会计处理:   借:存货                             187406.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593.20     贷:银行存款                           2140001.进口某外国品牌黄酒400吨,假设每吨到岸价格为2000元,黄酒

3、的关税税率为15%,黄酒的消费税税额为220元/吨。  解析:关税完税价格=400×2000=800000(元);  应纳关税=800000×15%=120000(元);  应纳消费税=400×220=88000(元);  应纳增值税=(800000+120000+88000)×17%=17136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进口从量定额征税的应税消费品,必须先计算出应纳消费税后,才能计算应纳增值税,这是与从价征税消费品的区别。  会计处理:由于进口货物在海关缴税,与提货联系在一起,即缴税后方能提货。为了简化核算,关税、消费税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账户,直接贷记“银

4、行存款”账户。特殊情况下,若先提货后缴税时,可以通过“应交税费”账户。  借:材料采购                          8366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1360     贷:应付账款                          800000         银行存款                          208000(120000+88000) 3.领用粮食25万公斤发往外地,加工成粮食白酒50吨,对方收取加工费5万元,受托方垫付辅助材料2万元,均收到专用发票,受托方无同类产品售价。  解析:(1)宏

5、富公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50000+20000)×17%=11900(元)。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2009年1月1日起,根据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187406.80+50000+20000+50×2000×0.50)÷(1-20%)=384258.50(元);代收代缴消费税=384258.50×20%+50×2000×0.50=126851.70(元)。

6、  (3)根据消费税相关细则规定,委托加工收回的11类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扣除消费税,但是粮食白酒不属于可以抵扣的应税消费品之列。所以,无论委托加工收回的粮食白酒是直接销售,还是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在委托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应直接计入委托加工成本中,不可以抵扣消费税。  (4)会计处理:   借:委托加工物资                     196851.70(加工费70000+消费税126851.7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900     贷:银行存款                           

7、208751.70  4.酒厂将自己生产的粮食白酒与药酒共10吨组成礼品套装出售给某商场,总售价50万元,随货销售的包装物不含税价为10万元,假设包装物未单独计价。收取包装物押金4.68万元,向商场收取品牌使用费3.51万元。  解析:(1)酒厂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从高适用税率,即以上礼品套装全部销售额应按白酒的税率20%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而不能用药酒10%的税率。  (2)对于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包装物及押金,应在收取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包装物押金要还原成不含税价格计算。  (3)对于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

8、随着应税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