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案例-抽逃出资股东及瑕疵股权受让人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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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抽逃出资股东及瑕疵股权受让人的责任承担——析中国银行江苏泰州某支行诉泰州某公司等借款合同案【本案聚焦】上海某公司作为抽逃出资的股东对泰州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还是连带责任?某资本控股公司作为股权受让人对泰州某公司的债务是否承担责任?【案情简介案件改编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苏民二终字第0201号民事判决书。】原告:中国银行江苏泰州某支行被告一:泰州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公司)被告二:上海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被告三:某资本控股公司(以下简称资本公司)2004年10月19日,原告与泰州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泰州公司发放贷款3200万元,期限一年,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

2、利息;原告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律师代理费由泰州公司承担。泰州公司以其房屋土地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贷款到期后,泰州公司未按约还本付息。泰州公司是由上海公司与某科技公司分别出资700万美元和300万美元于2003年7月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2003年8月26日,上海公司汇入泰州公司8000万元,其中5810万元人民币折合700万美元作为出资,余款2190万元泰州公司的账面记载为“资本公积”。2003年8月27日,泰州公司以收购华A公司在华a公司的股权,汇入华A公司6257万元。2004年4月15日泰州公司董事会决议将2190万元由资本公积转为对上海公司的其他应付款。3月31日,华A公司上海分

3、公司以往来款的形式汇入泰州公司6700万元。4月21日,泰州公司又转入上海公司4101万元,以购设备预付款的名义转入华b公司2426万元。上海公司是由华A公司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90%)与李某等人共同设立的,法定代表人是李某。华a公司是由华A公司出资612万美元(占注册资本51%)与他人共同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华b公司是由华A公司出资56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52%)与他人共同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华A公司、华a公司和华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是刘某。2005年7月2日,上海公司与资本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一份,约定由上海公司将其持有的泰州公司7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资本公司,转让价款为人

4、民币1元。协议生效后,泰州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原告于2006年2月20日诉至法院,要求:(1)泰州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2)原告对泰州公司设定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3)资本公司对泰州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如资本公司不能承担全部清偿责任,由上海公司对资本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原告与泰州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合法有效,泰州公司应承担返还借款本息及逾期还款违约金、律师代理费用等责任。原告对泰州公司抵押物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有优先受偿权。华A公司与上海公司、泰州公司、华a公司和华b公司均为关联企业。华A公司及其法

5、定代表人刘某分别是这几家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海公司利用其控股泰州公司的便利条件,将注册资金汇入泰州公司的第二天,即以股权形式转入华A公司6257万元,其实质是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往来,抽逃出资的行为,侵犯了泰州公司的财产权。在泰州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出资人海某公司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泰州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资本公司仅以1元的价格受让股权,未尽审慎的注意义务,对股权存在的瑕疵应是明知的,且未支付对价,因此资本公司应在其受让股权的范围内对泰州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6条、第20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3条、1999年《中华人民

6、共和国公司法》第25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泰州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200万元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及律师代理费用33万元;二、资本公司对泰州公司的债务在其受让股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上海公司对泰州公司的债务在资本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四、原告对泰州公司设定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享有优先受偿权。资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股权受让人资本公司实际支付1元对价,取得泰州公司70%的股权。资本公司如此受让股权,对泰州公司的经营和资产状况应当知悉,对上海公司抽逃出资的事实也应当知道。同时,资本公司受让股权后,在泰州公司章程中明确其认缴的出资额为700万美元,但

7、又未按照其承诺补足出资,使得泰州公司注册资本不足的情形处于持续状态,故应与上海公司连带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款第(一)、(二)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4)4号第2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维持一审判决第一、四项;二、撤销一审判决第二、三项;三、上海公司在泰州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原告债务时,在700万美元范围内对原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四、资本公司与上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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