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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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编外篇一:浅谈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问题摘要事业单位员工众多,其中不可忽视的一批人就是所谓的“编外人员”。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出现编外人员以来,其管理上存在的诸多问题越来越引起学术界和实践者的注意。事业单位对于编制外人员的管理缺乏经验,没有统一的、适当的政策。因此,使得这批人员的身份尴尬,相关待遇得不到落实,同时因用工时的某些方面疏忽,时不时产生劳动纠纷,使得用工单位疲于应对。如何降低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风险是首要问题。法律惩罚的是违法用工的行为,只要用人单位合法用工,那么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才是最低的,也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劳动纠纷。而且事业单位作为用人单位的楷模,更应该合法用工。如何改革编外人员管理,使得用成本、收益达到最大值。 本文以唐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调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编外人员的管理为例,研究编外人员的管理现状,分析现状存在的问题,析出各单位的共性问题,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方法,从国家政策、单位管理和员工个人发展等几个角度上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各单位对编外人员的管理提供参考。关键词: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劳务派遣,合法用工-I-PicktoNumerousbusinessunitstaff,includinganumberofpeoplecannotbeignoredistheso-calledirregular.Sidesincethe1990sresearchers,sincemanyoftheproblemsexistinginthemanagementismoreandmorecausetheattentionofacademicsandpractitioners.Institutionforthemanagementofthepersonneloutsidethelackofexperience,thereisnouniformandappropriatepolicy.Therefore,makethisbatchofpersonnelidentityembarrassment,thetreatmentisnotimplemented,someaspectsofomissionbecauseoflaboratthesametime,fromtimetotimetoproducelabordispute,makesaunit tostrugglingtocopewith.Howtoreducetheinstitutionsideriskistheprimaryproblemofemployment.Thebehaviorofthelegalpunishmentisillegalemployment,hireaslongastheunitofchooseandemploypersons,sotheemploymentriskisthelowest,unitofchooseandemploypersonsalsoreducesomeunnecessaryLabourdisputes.Asamodelofunitofchooseandemploypersonsandinstitution,itshouldbelegitimateemployment.Howtoreformsidepersonnelmanagement,withcostsandbenefitsmaximum.Takingtangshandigitalurbanmanagementschedulingcommandcenter(hereinafterreferredtoascenter)sidepersonnelmanagementasanexample,theresearchsidepersonnelmanagementpresentsituation,theproblemsexistingintheanalysisofthestatusquo,precipitationeachunitofthecommonproblems,andputforwardtostrengthenandimprovethemethod,fromthenationalpolicy,theunitmanagementandemployeespersonaldevelopmentpointofviewputforwardconstructiveSuggestions,tothesideforeachunitpersonnelmanagementtoprovidethereference. Keywords:publicinstitution,sidepersonnel,labordispatch,legitimateemployment-II-目录1绪论................................................................................................................................11.1研究背景.............................................................................................................11.2研究目的.............................................................................................................12 理论综述........................................................................................................................22.1相关概念..............................................................................................................22.1.1事业单位........................................................22.1.2编外人员........................................................22.2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管理特点.................................33唐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调度中心编外人员管理的现状....................................4 3.1中心的基本情况........................................................43.2中心人力资源情况.....................................................43.3中心编外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64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意见和建议........................................................................74.1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制度需要加快改革..............................74.2建立新的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机制...................................74.2.1做好人员需求预测,科学合理设置岗位..........................8 4.2.2改革编制管理,加强聘用制的落实..............................84.2.3创新用工方式,探索新路子,节约编外用工成本.................94.2.4改善福利待遇,建立充满活力的员工激励机制..................105结论....................................................................................10参考文献.................................................................................12致谢.....................................................................................................................................................................13-III-1绪论 1.1研究背景事业单位中,普遍存在编制外用人现象。很多情况下单位发展需要补充人员,但编制的刚性制约使得人员补充只能以编制外录用的方式解决。但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与正式在编人员差距很大,在合同、社保和其他相关福利上也得不到保障,个人晋升的空间狭窄,既享受不到正式在编的人员的待遇与悠闲,又感受不到企业中激烈的竞争与提升,编外人员在事业单位中这种不尴不尬的地位,使得他们从心理上和物质上都产生巨大的落差。 中共.组织部、人事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全面推行聘用制度;改革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单一的委任制,在选拔任用中引入竞争机制;建立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工作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意见》中主要是针对事业编制人员的人事制度改革,编制外的人员尚未提及。但编外人员的管理若不及时跟进,同样会影响单位的工作效率及稳定。目前事业单位中的人事管理注重的是在编人员的管理,以国家相关政策为依托。但面对越来越庞大的编外人员的队伍,如何合法用工并更好地管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与优势,同时也给编外人员一个开阔的发展空间,是各单位人事部门面临的问题。本文以唐山数字城管中心为例,研究编外人员的管理现状,分析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方法,为各单位对编外人员的管理提供参考。1.2研究目的由于各事业单位编制不足、人事制度改革增加了编外用工需求量等原因,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现象将长期存在。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编外用工的管理带来新的问题,尤其是连续二次订立固定期合同就要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规定,这不仅会导致编外职工与在编职工的矛盾,也会导致事业单位编制的失控。在编外人员存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如何合法用工并更好地管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与优势,同时也给编外人员一个开阔的发展空间,是各单位人事部门面临的问题。现有的研究理论针对事业单位的现状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但如何规避劳动风险而合法用工、如何加强事业单位双轨制用工、如何将国家政策、单位管理和个人发展权益相结合,1 2理论综述2.1相关概念2.1.1事业单位所谓事业单位,是指为了.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服务组织。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来源多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按照经费来源分为全额拨款、参公(即参照公务员)、财政补贴、自收自支四类。2.1.2编外人员 在我国,很多事业单位中,多使用编制来管理人员。但是随着.的进步,原有的人员不能承担现有的工作,因此很多不能入编的人员被聘用,这些人员享受不到在编人员所应有的待遇和福利,如同“打零工”,这样的人员就叫“编外人员”。编外人员遍布政府机关、法院、检察院、媒体、学校等单位。他们主要集中在物业管理、保卫、餐饮等后勤岗位或文员,实验室等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一方面,在就业日益困难的现实中,他们挤进了那些福利优厚,.地位高的单位,进出高墙大院,收入稳定,无疑令人羡慕。另一方面,在单位内部,在那些生存在体制内,享受体制带来的完整福利待遇的人而言,他们在政治,经济上的待遇都不及正式员工;一些人甚至有被视为二等公民的感觉。“编内”人员享有体制内的一切基本保障和各种应有的待遇,而“编外”人员却无法享受与“编内”人员同等的基本保障和待遇,在工资报酬、职业发展、.保障等方面与“编内”人员严重不平等,导致个别单位甚至将进入“编内”作为对优秀“编外”人员的一种奖励。在工资报酬上,“编内”与“编外”人员同岗不同酬的现象十分普遍,有的同岗不同酬的差别达到了1倍甚至数倍,内部职工福利待遇也有差异;在合同签订方面,“编外”人员合同签订非常不规范,甚至不予签订合同,给规范用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带来很大困难;在职业发展方面,有的单位对“编外”人员设置许多发展限制,不考虑提职晋升和职称评定,等等。2篇二:2021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人社部称将提出妥善解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问题政策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2021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人社部称将提出妥善解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问题政策欢迎访问天津事业单位考试网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日前在介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时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将全面规范聘用管理,出台聘用合同国家标准,研究提出妥善解决编外用人问题的政策意见。人力资源和.保障部4月24日10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各界和广大媒体介绍2021年第一季度人力资源和.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李忠在发布会上通报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人社部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聘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逐步完善。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公开招聘制度,继续组织实施全国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探索分类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开展分类公开招聘考试试点工作。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行业体制改革。李忠还介绍了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申诉办案规则以及处分规定的政策解释,配合研究出台行业处分规定,研究完善竞聘上岗规定和考核规定。二是全面规范聘用管理,出台聘用合同国家标准,研究提出妥善解决编外用人问题的政策意见。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完成全国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督查工作。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做好分类公开招聘考试试点工作。继续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完成“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篇三: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与单位之间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与单位之间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发布:2021-08-17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作者:白永亮问: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与事业单位之间的争议应当如何处理?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应当适用什么法律来审理?答:原劳动部1995年309号文《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4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团体与本单位工人以及其他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之间,个体工商户与帮工、学徒之间,以及军队,武警部队的事业组织和企业与其无军籍的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要符合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劳动合同法》第96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对上述法律的分析可知,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可以和编外聘用人员建立两种关系,一种是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另一种是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建立聘用关系的,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建立劳动关系的,则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所以,外聘人员与事业单位之间的争议,因签订合同的不同,而导致性质的不同。基于上述分析,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由劳动争议仲裁委管辖,如果不属于劳动争议,则应当由人事争议仲裁委管辖。由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在审理时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等主要劳动法律法规裁决;属于人事争议的,主要适用于《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关于人事争议仲裁适用有关法律问题的答复意见的函》、《对江西省人事厅情况反映的答复意见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人事政策来裁决。 人事政策与劳动政策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核心的区别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事业单位与编外聘用人员签订过聘用合同,而没有及时续签的,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劳动合同到期,没有及时续签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第二是与事业单位建立聘用关系的编外聘用人员的经济补偿金与劳动关系条件下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不同。依据《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有三种情形,一是聘用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二是医疗期满后解除,三是考核不合格解除。除此以外,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关系中,除了上述解除情形之外,还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或违约导致劳动者辞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注销、裁员、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等事由解除的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三,对于人事聘用关系,不存在工作10年以上或连续签订两次聘用合同就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问题。第四,关于经济补偿金延期支付,或工资拖欠、克扣的情形,在劳动关系上存在单位要支付赔偿金的问题,而在聘用关系上没有法律依据。综上,对于事业单位来讲,可与编外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聘用关系进行管理。1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与单位之间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发布:2021-08-17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作者:白永亮问: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与事业单位之间的争议应当如何处理?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应当适用什么法律来审理?答:原劳动部1995年309号文《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4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团体与本单位工人以及其他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之间,个体工商户与帮工、学徒之间,以及军队,武警部队的事业组织和企业与其无军籍的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要符合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劳动合同法》第96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对上述法律的分析可知,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可以和编外聘用人员建立两种关系,一种是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另一种是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建立聘用关系的,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建立劳动关系的,则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所以,外聘人员与事业单位之间的争议,因签订合同的不同,而导致性质的不同。基于上述分析,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由劳动争议仲裁委管辖,如果不属于劳动争议,则应当由人事争议仲裁委管辖。由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在审理时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等主要劳动法律法规裁决;属于人事争议的,主要适用于《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关于人事争议仲裁适用有关法律问题的答复意见的函》、《对江西省人事厅情况反映的答复意见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人事政策来裁决。 人事政策与劳动政策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核心的区别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事业单位与编外聘用人员签订过聘用合同,而没有及时续签的,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劳动合同到期,没有及时续签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第二是与事业单位建立聘用关系的编外聘用人员的经济补偿金与劳动关系条件下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不同。依据《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有三种情形,一是聘用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二是医疗期满后解除,三是考核不合格解除。除此以外,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关系中,除了上述解除情形之外,还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或违约导致劳动者辞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注销、裁员、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等事由解除的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三,对于人事聘用关系,不存在工作10年以上或连续签订两次聘用合同就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问题。第四,关于经济补偿金延期支付,或工资拖欠、克扣的情形,在劳动关系上存在单位要支付赔偿金的问题,而在聘用关系上没有法律依据。综上,对于事业单位来讲,可与编外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聘用关系进行管理。2人事部对江西省人事厅情况反映的答复意见函江西省人事厅:你厅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事争议仲裁带来的新问题的情况反映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正式函请国务院法制办及全国人大法工委明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1〕35号)是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的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中“国务院另有规定”的范围,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释或终止,应当适用该文件的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条例》已列入今年的国务院立法计划,你厅所反映的有关问题最终将通过该条例予以规范。目前我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起草条例,条例草案已送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同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审查,争取尽早提请国务院审议颁布实施。人事部办公厅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六日国人厅函〔2021〕153号3《事业单位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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