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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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玉溪市红塔区民政局一、执法依据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名称制定机关生效时间文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人大1989.12.26主席令第2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国人大1996.8.29主席令第73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人大1998.11.4主席令第9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2.4.1主席令第54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1.4.28主席令第51号6《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1980.6.4国发[1980]152号7《国务院关于行

2、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务院1985.1.15国发[1985]8号号8《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1986.1.23国发[1986]11号9《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务院1987.12.12国发[1987]106号10国务院1994.1.23国务院令第141号39《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11《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1997.7.21国务院令第225号1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10.25国务院令第250号1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1998.10.25国务院令第251号1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1999.9.

3、28国务院令第271号15《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5.13国务院令第353号16《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2003.6.20国务院令第381号17《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2003.8.8国务院令第387号18《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2004.3.8国务院令第400号19《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2004.10.1国务院中央军委第413号令20《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民政部1990.7.8民政部令第3号21《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民政部1995.7.20民政部令第2号22《农村

4、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1997.3.18民政部令第1号23民政部1997.4.1民政部令第2号39《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24《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1999.5.25民政部令第14号25《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1999.5.25民政部令第15号26《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1999.12.30民政部令第19号27《取缔非法组织暂行办法》民政部2000.4.10民政部令第21号28《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2000.5.12民政部令第22号29《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

5、2003.7.21民政部令第24号30《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省人大常委会1999.4.2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号31《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省人大常委会1999.12.28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6号32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人大常委会1999.12.28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3号33《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3.12.1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号34《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管理规定》省政府1991.8.27省政府令第88号3935《云南省抗灾救灾暂行规定》省政府1993.11.8省政府令第8号36

6、《云南省义务兵家属优待规定》省政府1998.8.1省政府令第64号37《云南省拥军优属规定》省政府1998.8.1省政府令第63号38《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2002.10.21省政府令第114号39《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省政府2004.7.1省政府令第44号40关于印发《玉溪市红塔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区政府办2002.6.24玉红政办发[2002]39号 二、执法种类及职权职责(一)行政许可(共2项)第一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1、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

7、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39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三定方案”的相关规定:“负责全市性社团以及跨县、区社团的登记,

8、指导全区社团登记管理工作”。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社会事务科。3、执法岗位职数:编制2人在职2人。4、执法职权:依法办理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5、执法责任:社会事务科执法人员具有以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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