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流域管理立法模式探讨

我国流域管理立法模式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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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流域管理立法模式探讨关键词:流域管理立法/立法模式/统一流域管理立法/专门流域管理立法/可持续性/论文代写内容提要:加强流域管理立法是改善流域环境的一个重要途径,流域管理立法应当坚持可持续性原则、协调性原则、整体性原则、时效性原则。我国现行流域管理立法具有分散性、多层次性和应急性等特征。完善流域立法应当提高立法层次,加强协商机制和公众参与,解决区际协议的效力,及时废改旧法,创制统一的流域管理基本法,加强流域管理专门立法。水是生命之源,然而我们的江河湖海却受到日益严重的污染,有人夸张地说:XX市的每个市民每天都吃一调羹大粪。其实不仅是某个城市,越来

2、越多的城市都是如此。人类在追求富裕生活的同时,却使他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到不堪忍受的破坏。太湖流域自古以来就是鱼米之乡,宜居之地,然而,近年来却蓝藻频频爆发。加强流域管理,改善流域环境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一、流域管理立法的指导思想没有正确的指导思想,流域管理立法就是瞎子摸象,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只有确立正确的指导原则,流域管理才能实现自身的功能。流域管理立法必须适应时代的潮流和流域的实际,总结和借鉴国内外流域管理的经验和教训,从而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一)可持续性原则。可持续发展是当今时代必须确立的发展模式,也是人类共同的理性选择。我国政府也

3、提出与之和谐共生相辅相成的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是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我们共同的未来》)1991年,由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N)、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和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dash;可持续生存战略》(CaringfortheEarth:AStrategyforSustainableLiving),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在生存于不超出维持生态系统涵容能力之情况下,改善人类的生活品质。无论怎样,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的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绝不是我们的追求。然而,人们的贪婪却容易导致不可持续。当今我国几大水系

4、、五大湖泊几乎都存在这样和那样的生态问题。许多个人、企业和地方为了追逐利润而不顾一切。因此,中央政府一直强调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然而许多地方政府的领导人却仍然保持错误的政绩观,盲目追求GDP的增长忽视了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导致流域生态的严重失衡。(二)整体性原则。一个水系是一个相对完整的生态系统,尽管需要一个个小水系和一段段的保护,然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顾头不顾腚式的管理解决不了问题。我们需要一种新的世界观一种整体论的、不滥用自然资源的、在生态学上合理的、长期的、综合的、爱好和平的、人道的、合作的世界观来指导流域的立法实践。[1](p120)流域是

5、一个人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的复杂生态系统。它是一个以水为载体,由若干子系统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有机形成的统一整体,在系统内部,任何一个子系统的变化或某一区段的局部性调整均将不可避免地对整个流域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以流域为单元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已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接受,成为国际公认的科学原则。[2]流域管理不仅包括水量的管理,而且包括水质的的管理,不仅包括上游,而且包括下游,不仅包括地上水,而且包括地下水,是水的质和量的统一,是上下游的统一,是地上和地下的统一。(三)协调性原则。一个良好的可持续的流域生态系统是一个多种因素协调发展的结果,它是一个由资

6、源、环境、社会、经济等形成的统一整体。不发展没有出路,但是我们必须保持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统一,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流域管理还必须坚持流域管理与地域管理的协调,水利、农业、林业、环保、工商等部门之间的协调。由于生态保护的管理体制不顺,环保部门难以发挥统一监管作用。立法不当是生态保护管理体制不顺的原因之一。由于我国自然资源单行法之间缺乏整体配合,调整对象交叉,容易导致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之间为各自的部门利益互相争权,或在自然资源保护职责上相互推诿,不仅难以体现诸资源管理部门在生态保护上的合力,而且不利于生态保护管理体制的建立。[3](四)实效性原则

7、。我国法制发展已经越过初步阶段,法律体系基本健全,法制工作的中心已经不再是立法,而是逐步转向执法司法,即法的实现。尽管立法是必要的,但是立法必须要追求实效,要管用,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目前我国流域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废改立确属必要,但是,立法本身并不是我们的目标,我们的目标是流域环境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如果流域立法不痛不痒、不着实际、不生实效,则纯属理发资源的浪费,甚至可能对流域管理起着阻碍作用。为了使立法产生良好的效果,立法机关必须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实行立法公开,扩大公众参与。二、我国现有流域管理立法的特点和不足我国目前关于流域管理的立法已

8、经有了相当的基础,总体看来,大致有以下特点:(一)分散式立法特征明显。目前我国没有集中的流域管理立法,但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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