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工作规范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工作规范

ID:11264805

大小:45.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7-11

上传者:U-11477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工作规范_第1页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工作规范_第2页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工作规范_第3页
资源描述: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工作规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工作规范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国家计量局发布)、《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05年质检总局令第72号)、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实施指南二、审批范围1.市级审批职权范围:负责受理、考核、审批县级计量技术机构建立的最高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市级计量技术机构建立的次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在市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建立的最高等级计量标准;承担市级计量授权任务的单位建立的相关计量标准。2.区、县(市)审批职权范围:负责受理、考核、审批辖区内计量技术机构组织建立的次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在辖区内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建立的最高等级计量标准。三、审批程序申请单位填写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登录沈阳市质监局网站计量工作专栏下载,网址:www.syzj.gov.cn)→登陆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审批系统(http://xzfw.12365.ln.cn/),上传相关资料→审批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申请单位提供书面材料给审批部门→审批部门组织考评员进行现场考评→审批部门对考评结果进行审核,合格的颁发计量标准证书。四、申请条件1.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2.具备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和完整的技术资料;3.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环境条件和工作场地;4.具备与所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5.具有完善的运行、维护制度;6.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和稳定性符合技术要求。五、申办要件(一)新建申请: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注:如果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二)复查申请: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8.《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实验记录》和《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注:如果计量标准存在更换或封存的,需提供计量标准更换申请表复印件;计量标准封存申请表复印件。六、复查考核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为4年。2.在证书有效期内,如需要更换、封存和撤销计量标准,应当向主持考核的计量审批部门申报、履行有关手续;撤销计量标准的,由主持考核的计量审批部门收回计量标准考核证书。3.《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持证单位应向主持考试计量审批部门申请复查考核,程序与新办程序相同,要件按第五款第(二)条。经复查考核合格,准予延长有效期;不合格的,主持考核的计量审批部门应当向申请复查考核单位发送《计量标准考核结果通知书》。超过有效期的,申请单位应当按照新建计量标准重新申请考核。七、时限时间:1.考核合格后,审批、发证时限5个工作日;2.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八、审批地点: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平区南八马路90号)。九、咨询投诉:电话:23875074。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办理流程图申请申请单位登录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规范要求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办理要件(一)新建申请需提供以下要件: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检定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注:如果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二)复查申请还需提供: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3.《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实验记录》和《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注:如果计量标准存在更换或封存的,需提供计量标准更换申请表复印件;计量标准封存申请表复印件。受理审批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审核不合格的,发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将申请资料退回申请考核单位初审合格考评审批部门聘请考评员组成考评组进行考评(20个工作日)考评材料报送审批部门审批审批部门对考评结果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合格审核合格发证颁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2个工作日)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咨询电话:23875074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