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矿山地质环境

ID:11303948

大小:25.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11

保护矿山地质环境_第1页
保护矿山地质环境_第2页
保护矿山地质环境_第3页
保护矿山地质环境_第4页
保护矿山地质环境_第5页
资源描述:

《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政策法规供必要的资料,如实反映情况.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体系,健全监测网络,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动态监测,指导,监督采矿权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采矿权人应当定期向矿山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矿山地质环境情况,如实提交监测资料.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汇总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资料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确立的

2、治理恢复措施落实情况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查处.第二十九条开采矿产资源等活动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突发事件的,有关责任人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而未编制的,或者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通过其采矿许

3、可证年检.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治理的,或者在矿山被批准关闭,闭坑前未完成治理恢复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5年内不受理其新的采矿权申请.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未按期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缴存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通过其采矿活动年度报告,不受理其采矿权延续变更申请.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

4、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探矿权人未采取治理恢复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5年内不受理其新的探矿权,采矿权申请.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扰乱,阻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侵占,损坏,损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设施或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监督

5、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规定实施前已建和在建矿山,采矿权人应当依照本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原采矿许可证审批机关批准,并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促进矿区可持续发展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本刊记者王博我国矿业的快速发展,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物质保障的同时,累积了大量的地质环境问题.针对这类问题,国土资源部制定了《矿

6、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出台,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作出了哪些规定,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为进一步了解《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记者采访了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迫切需要加强立法.制定专门规定.解决现实中日益严峻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记者i制定出台《规定》是出于什么考虑?王守智:我国因采矿活动造成采空塌陷,地下水疏干,地质地貌景观破坏等问题,已严重危害矿区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据统计,全国113108座矿山中,采空区面积约为134.9万公顷,占矿区面积的2

7、6%;采矿活动占用或破坏的土6电釜,_讯.2o09年第5期一政策法规地面积238.3万公顷,占矿区面积的47%:采矿引发的矿山次生地质灾害累计1236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6.3亿元,人员伤亡约4250人,面临的地质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来自三方面.其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缺乏专门的立法,只是散见于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某些条款之中,缺乏独立,统一和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对其加以规范.分散的规定导致实践中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无法可依.其二,矿业开发普遍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由

8、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责任制度和专门的立法规范,矿业权人只重视开采资源,普遍缺乏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意识;矿产资源开发的设计方案中也没有把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作为重要内容;管理机关也没有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作为对矿业权人的重要要求,导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压力很大.其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专项资金不足.目前企业基本没有专门用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