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交发﹝2013﹞113号

川交发﹝2013﹞113号

ID:11609485

大小:413.50 KB

页数:40页

时间:2018-07-12

川交发﹝2013﹞113号_第1页
川交发﹝2013﹞113号_第2页
川交发﹝2013﹞113号_第3页
川交发﹝2013﹞113号_第4页
川交发﹝2013﹞113号_第5页
资源描述:

《川交发﹝2013﹞113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川交发﹝2013﹞113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各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厅直及有关单位:《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第13次厅办公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11月29日—40—啊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我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的守法、诚信意识,引导我省重点公路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公路法》、《招标投标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2、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重点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勘察设计单位和机电设备供应商等单位(以下简称“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本办法中的重点公路是指我省境内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概算总投资在一亿元以上的重要经济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第三条我省重点公路建设实行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制度。省交通运输厅根据从业单位从业经历对其信用进行评价并公布信用评价结果。未进行信用评价的从业单位,招标人不得接受其参与重点公路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第四条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动态管理、奖优罚劣”的原则。第五条我省重点公路建设从

3、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40—啊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监管工作,负责建立从业单位基本情况档案、审定并公布从业信用评价结果。厅公路局负责国省干线、重要经济干线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的日常信用管理和信用审核上报工作。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简称厅高管局)受厅委托负责机电设备供应商从业单位的信用复审工作。厅工程质量监督局(简称厅质监局)受厅委托负责监理和试验检测从业单位的信用复审工作,同时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其它从业单位信用提出复审意见。市(州)交通运输局(委)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负责地方作为建设责任主体的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的日常信用管理和信用评

4、价工作,同时负责高速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的信用审核上报工作。项目法人负责项目从业单位信用的初步评价工作,及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本项目从业单位的信用信息。第二章信用分级和考核方式第六条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划分为信用优秀、信用良好、信用一般、信用不良、信用差(黑名单级)五个级别,分别用AA、A、B、C、D表示。第七条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按考核方式分为初次信用评价、年度信用评价和不定期信用评价。初次信用评价是指对—40—啊第一次进入我省重点公路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进行的即时信用评价。年度信用评价是指综合一年内从业单位在各建设项目承包合同段的信用情况,

5、对该从业单位进行的定期信用评价。不定期信用评价是指对信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从业单位进行的实时信用评价。第三章信用评价程序和方法第八条初次信用评价采用直接审定法,按照从业单位申报、省交通运输厅审定的两级程序进行。第九条年度信用评价采用失信行为扣分法和综合评分法,按照初评、审核(复审)、审定三级程序进行。高速公路以及非地方政府组织建设的重点公路项目从业单位信用,由各项目法人初评,经项目所在地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审核后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审定。地方政府组织建设的其它重点公路项目从业单位信用,由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初评,经厅公路局审核后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审定。第十条不定期信用评价

6、采用直接审定法,按照从业单位重大失信行为申报、省交通运输厅审定两级程序进行。由省交通运输厅根据上级单位对从业单位的处理意见,或者厅公路局、厅高管局、厅质监局、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及项目法人等对从业单位提出的重大失信行为报告,直接对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进行调整。—40—啊第十一条信用评价实行公示公告制度。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结果经省交通运输厅审定后,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下同)进行公示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和查询。被评价单位对自身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申诉。任一自然人、法人、社会组织发现信用评价结果与从业单位实际信用不符的

7、,可在公示期间向省交通运输厅提出投诉。第十二条对于项目法人与从业单位是关联企业的,项目法人在信用评价中应予以回避,不得参与信用评价,由其信用审核单位直接进行评价。第十三条对于在第一年年度信用评价时评定为A级和AA级信用的从业单位,若第二年内未参与年度信用评价的(以无信用审核信息上报为准),其信用等级将从第二年以后按照一年降低一个等级进行信用降级,直到降至B级。第四章初次信用评价第十四条首次进入我省重点公路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在进行投标或申请资格审查前,必须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通过四川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