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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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研究王亚明论文摘要: 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与人合性,其人合性的特点决定了对股东转让出资应进行限制,这是保障公司股东的稳定性和公司健康运行所不可缺少的。我国公司法对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和程序做出了规定,但规定比较简略,不够明确和具体,这必然会影响到部分股东的正当权,甚至于公司健康有序的发展。在司法实践中也常常因立法的欠缺,不能真正保护股东的权益及维护公司正常的运行。本文,作者对股权转让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了剖析,并比照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分析了问题的症结,借鉴了国外的退股权等相关法律制度,针对不同情况下股权转让可能遇到的障碍,及股权转让

2、过程中具体的程序步骤,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全文约12300字。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 退股权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研究王亚明论文摘要: 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与人合性,其人合性的特点决定了对股东转让出资应进行限制,这是保障公司股东的稳定性和公司健康运行所不可缺少的。我国公司法对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和程序做出了规定,但规定比较简略,不够明确和具体,这必然会影响到部分股东的正当权,甚至于公司健康有序的发展。在司法实践中也常常因立法的欠缺,不能真正保护股东的权益及维护公司正常的运行。本文,作者对股权转让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了剖析,并比照我国

3、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分析了问题的症结,借鉴了国外的退股权等相关法律制度,针对不同情况下股权转让可能遇到的障碍,及股权转让过程中具体的程序步骤,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全文约12300字。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 退股权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研究王亚明论文摘要: 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与人合性,其人合性的特点决定了对股东转让出资应进行限制,这是保障公司股东的稳定性和公司健康运行所不可缺少的。我国公司法对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和程序做出了规定,但规定比较简略,不够明确和具体,这必然会影响到部分股东的正当权,甚至于公司健康有序的发展。在司法实践中也常常因立法

4、的欠缺,不能真正保护股东的权益及维护公司正常的运行。本文,作者对股权转让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了剖析,并比照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分析了问题的症结,借鉴了国外的退股权等相关法律制度,针对不同情况下股权转让可能遇到的障碍,及股权转让过程中具体的程序步骤,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全文约12300字。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 退股权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研究王亚明论文摘要: 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与人合性,其人合性的特点决定了对股东转让出资应进行限制,这是保障公司股东的稳定性和公司健康运行所不可缺少的。我国公司法对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和程序做出了规定

5、,但规定比较简略,不够明确和具体,这必然会影响到部分股东的正当权,甚至于公司健康有序的发展。在司法实践中也常常因立法的欠缺,不能真正保护股东的权益及维护公司正常的运行。本文,作者对股权转让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了剖析,并比照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分析了问题的症结,借鉴了国外的退股权等相关法律制度,针对不同情况下股权转让可能遇到的障碍,及股权转让过程中具体的程序步骤,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全文约12300字。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 退股权 一、股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实践中面临的困境所谓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

6、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依法组成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形式。它作为公司的一种除具有公司的一般特征外,还有其独有特征,其中很重要的在于其兼有人合与资合的性质。它本质上是资合公司,但它的建立又以股东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因而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色彩,这就使得股东间的相互信任和股东的稳定对公司至关重要。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性质,各国公司法都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转让做了特殊的规定。我国公司法第35、36条也做了相关规定,但实践表明,我国公司法还存在许多的弊端及疏漏。资本多数决的原则使得控股股东在公司中享有绝对的的权利,公司的计划决议几乎都由其控制,小

7、股东面临大股东专横跋扈的行为时,常无有效的制止措施。而公司法在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利益保护方面的消极作为,更助长了大股东的气焰。小股东只能承受这种欺压,或是“转股走人”,不能实现其最初合作经营公司、获得预期收入的目标。股东向有限公司投资就意味着步入了单行线[1],虽取得了股权却失去了更大的资产自主权。当大股东在公司滥权时,小股东无法维权;即便依赖救济途径来维权,也只能在规定的条件、方式下进行,结果不一定能真正维护好其权益,法院也往往以“法律依据不足”为由不予支持。(加案例在注释说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维持原则要求股东不得通过从公司抽回股本的方式变现其投资。此情

8、况下转让出资成为一种普遍采用的解决方案,使小股东从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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