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合理路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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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图分类号:(四号楷体加黑)密级:(四号楷体加黑)UDC:(四号楷体加黑)本校编号:1065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论文题目:论我国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合理路径研究生姓名:龚鹏学号:20090301801212校内指导教师姓名:校外指导教师姓名:赵磊职称:职务职称:副教授申请学位等级:硕士专业方向:商法学习形式:全日制论文提交日期:2012年3月8日论文答辩日期:2012年*月**日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和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

2、和致谢之处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学位论文作者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西南政法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特授权西南政法大学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并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以供查阅和借阅。同意学校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文档

3、。(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说明)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导师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论我国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合理路径ReasonablePathofChina'sState-ownedEnterpriseExecutiveCompensationLegalRegulation作者姓名:指导教师:龚赵磊鹏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SouthwestUniversityofPoliticalScienceandLaw内容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解

4、决了国有企业的问题,也就就解决了中国企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国有企业(或称国企、央企)从其性质上讲也是企业,它有着一般商事企业的共有特征,也有着自己区别于一般商事企业的独有特征。在世界范围内,企业高管薪酬一直是被关注的重点,无论学者还是一般民众皆认为现有的高管薪酬制度有待改进。而在我国,因为独有的国情,国有企业是我国的主导企业,国有企业大都集中在通信、矿产、电力、水利等事关国家命脉的行业,因此,解决我国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显得尤为重要。解决国企高管薪酬的问题,一个有效的途径是在普通企业高管薪酬规制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国

5、有企业的固有特点,推导出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合理途径。同时,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研究离不开国企改革的研究。如果国有企业不能摆脱计划经济的阴影,不能构建一个合理的国有企业治理制度,那么,在这基础上谈国企高管薪酬的法律规制,无异于中国的清末修律,把先进的法律技术强行嫁接落后的封建制度之上,最终只能徒劳而已。因此,本文突破了单一的企业高管薪酬的规制,从一个更宏观的角度,结合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研究中国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法律规制。全文共分三部分,包括引言、正文和总结三部分。引言部分以近期社会

6、普遍关注的国企高管薪酬畸高的现象引出本文所要论述的主题,即怎样才能合理地规制国企高管薪酬。正文部分分为以下四章:第一章为概述。对国有企业的范畴、高管的范畴进行了明确界定,同时提出了目前我国高管薪酬中存在的问题。第二章为关于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基础理论。这些相关的理论为委托代理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及“经济人”理念,这些基础理论是我们研究国企高管薪酬的理论前提。第三章为国企高管薪酬制度的有效参考与借鉴。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一般商事企业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情况,从其中可以窥探到国企高管薪酬规制的一般路径;二是1西方国有

7、企业高管薪酬的法律规制分析与借鉴,其中西方国家的分类规制的方法很值得我们借鉴。第四章为对我国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思考。该章节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我国关于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现状,分析了我国目前的关于国企高管薪酬的法律体系、具体规制内容及存在的问题;二是,对我国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具体思考,合理规制我国国企高管薪酬,应当包括如下措施:(1)建立中国特色的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这是最关键的一步,也是其他措施得以发挥作用的前提;(2)合理的国企高管薪酬决策权分配,要求国企应当建

8、立薪酬委员会,负责拟定执行董事、职工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而决定权的分配,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及非竞争性国有公司则交予国资委。一般国有公司则交予股东会。独立董事的薪酬的拟定权与决定权都由国资委或股东会决定。(3)充分的国企高管薪酬披露。要求披露应当在原有基础之上更加充分,不仅应当披露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而且应当披露他们的薪酬的具体构成等等其他内容。披露主体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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