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目击下的“不公开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报道中的失范与对策

全民目击下的“不公开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报道中的失范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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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民目击下的“不公开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报道中的失范与对策全民目击下的“不公开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报道中的失范与对策【摘要】《全民目击》向观众展现了新闻媒体对社会焦点案件的过分关注,联系到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李某某涉嫌轮奸案,媒体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报道处于一种失范状态。在实践中合法地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报道,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通过阐述我国立法中对未成年人犯罪报的的相关立法和规定,探究媒体对未成年人案件报道的失范现象,进而提出规范这一现象的措施和举措,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出参考性的意见。【关键词】新闻媒体未成年人犯罪失范及对策一、问题的提出《全民目击》是由著名

2、导演非行执导的一部悬疑、犯罪类型的律政片。片中,金融界富豪林泰之女被指控杀害其父亲的女友大明星杨丹,而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林泰之女林萌萌。一桩普通的杀人案件因为其中“富二代”、“酒驾”“富豪”等极具爆炸性元素的存在成为了全城热议的焦点,引发了全民关注。影片以气势汹汹的广角与高机位借由新闻人来了个单刀直入的开场,显示出了社会舆论对案件的高度关注。正如由郭富城饰演的检察官童涛所言,“此时此刻,有一亿人通过微博关注着庭审”。庭审前,新闻媒体在法院门前长枪短炮严阵以待,力求挖掘出深度的、有价值的报道。陈思成客串的现场导播更是淋漓尽致的展示了一个追求爆点的新闻工作者形象。新闻舆论的介

3、入使案件审理过程当中控辩双方的一举一动都毫无保留的展现在公众面前,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影响着民众的判断和庭审的走向。这幕场景使笔者想起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李某某等五人轮奸案”。自案发以来,该案在社会上引发了轩然大波,关注度之高、影响力之广是前所未有的。该案涉及被害人的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属于不公开审理的范围,却被网络和媒体铺天盖地地炒作与评论。值得注意的是,媒体在初期对李某某案进行报道时,并未隐去李某某的姓名,且就李某某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进行事无巨细的报道,以吸引公众的“眼球”,这已违反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如何在实践中合法地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报

4、道,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二、未成年人犯罪报道中的相关立法和原则(一)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提出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首先,立法中很明确的指出犯罪记录“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其中的“单位和个人”自然包括新闻媒体在内;正如伊藤正法官提到,“只有存在优于犯罪人权益的重大公共利益时,才可以考虑公开其犯罪记录。但即使是这样,也应仍将其限于必要且最小的范围之内”。其次,即使新闻媒体“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由于要遵守保密义务,也不能通过媒体对外传播信息。值得注意的是,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二是须被判

5、处五年一下有期徒刑。因此,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实际上是对轻微犯罪的封存,是一种“有限封存”。(二)不公开审理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不公开审理,即对审判时被告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这也就意味者凡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只要审判时(需注意并非犯罪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案件一律不对社会公开。考虑到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而且具有很大的改造空间,对于此类案件进行不公开审理一方面可以使舆论减少对未成年人的关注,最大可能的避免由于舆论过度关注而给未成年人带来心理上的创伤,另一方面可以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未成年人改造的效率,从而使其更为顺利的回归

6、社会。不公开审判原则意味着媒体只有在宣布判决时才能够介入,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媒体不得参与。但是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媒体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像“李某某等五人轮奸案”此类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媒体为追求轰动效应更是加大力度力求为民众呈现多方位的报道,使审判变成一场全民目击下的“不公开审判”。(三)最大利益原则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规定了最大利益原则。最大利益原则是对未成年人根本权益的保护和肯定,是世界各国保护未成年人立法和社会实践的指导性原则。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是最大利益原则

7、在立法上的体现。本着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社会尤其是作为信息传播桥梁的新闻媒体应该本着审慎的态度对待,一切以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不能一味追求新闻曝光度和点击率而牺牲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三、保护未成年人与新闻媒体报道的价值差异(一)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的重新平衡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考虑到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具有较强的可塑性,为他们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显得尤为重要。与此同时,新闻媒体需要对案件的进程进行跟进,为民众提供具有价值的报道和信息。一方面是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一方面是公共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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