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研究_

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研究_

ID:12759831

大小:46.5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07-18

上传者:U-3183
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研究__第1页
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研究__第2页
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研究__第3页
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研究__第4页
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研究__第5页
资源描述:

《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研究_》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研究 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研究 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研究 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研究 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研究 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研究 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研究 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研究 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研究 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研究 ?警官队伍建设?中国监狱学刊2008年第6期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研究李宏伟李国良徐雪锋(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保定市071000)摘要:对我国监狱人民警察实行职位分类管理是对监狱人民警察进行科学管理的必由之路.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既有理论依据,也有法律依据和实践依据.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的关键,是对所有监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而根据中央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精神,可将监狱人民警察分为警官,警员和警务技术类职务序列,警务技术类又可分为矫正师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两大类,其中矫正师职务制度是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关键词: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矫正师中图分类号:D926.7文献标识码:A监狱人民警察既是执法者,也是管理者和教育者,其职位设置的科学与否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但是,长期以来监狱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对此却没有给予高度重视.现在,我国监狱人民警察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日益显现,严重影响了监狱机关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制约了监狱职能的充分发挥;同时,这些问题的存在也促使如何对监狱人民警察进行科学管理的思考提上日程.对监狱人民警察实行职位分类管理是其科学管理的必然之路,而且尤为迫切,笔者在此略抒管见.一,当前监狱人民警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监狱人民警察的管理模式单一目前,在监狱人民警察管理体制中,”品位分类”较为齐全,有一套完整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序列.但是,监狱人民警察不同职位,不同专业的管理体制相对缺乏,人民警察正常的成长,晋升渠道单一,造成对监狱人民警察的素质要求笼统化,工作标准单一化,人为地忽略了不同工作岗位的区别,直接导致监狱人民警察招录,考核,奖惩等标准的单一,缺少差异性.这些从监狱人民警察的结构中就可以看出来.从已有的调查统计看,目前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已占到82%,其中有近55%为法律,监狱管理和教育心理学专业,12%的一线监狱人民警察具有中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被聘用的仅4%.对包括这些专业人才在内的监狱人民警察的评价标准和手段的单一直接影响了管理效果.(二)工作岗位的管理规范欠缺1981年第八次全国劳动改造罪犯工作会议中就确定了“劳改单位的干部编制,工业按犯人人数的20%,农业按16%配备”…标准.但时至今日,全国监狱人民警察编制也仅为l8.94%,警力严重不足.另外也存在着监狱人民警察的岗位设置和管理不规范等现象.具体表现:一是监狱办社会,办企业导致的非执法岗位设置过多;二是部分监狱内部三级管理体制导致机关岗位设置过多,管理层级过多;三是部分岗位职责互相交叉,权责不明;四是岗位设置不严肃,废止,变更,调整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甚至存在因人设事,因人设岗等现象.(三)专业化建设未能得到有效重视目前,监狱执行刑罚,监管改造罪犯专业分工较为明显,对于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等素质要求在逐步提高,其中仅教育改造工作就可细分为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政策形势教育,职业技能教育等方面,专业涉及法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领域.但是目前监狱人民警察的专业岗位分工仍很粗放,多”万金油”式的”通才”,缺乏监管,改造罪犯的”专才”,其不适应性和矛盾冲突突出.对于所存在的问题,目前来看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继续扩大监狱人民警察编制,增加监狱人民警察的数量;二是在采用强化监狱刑罚执行主业意识的基础上,对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第一种办法不仅与国家1998年以来的机构改革精简的原则相背,而且也无法彻底解决问本文系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06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研究》的最终成果.收稿日期:2008—10—27作者简介:李宏伟(1971一),男,河北唐县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讲师.李国良(1972一),男,河北满城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副教授.徐雪锋(1976一),男,江苏盐域人,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干部.114?警官队伍建设?中国监微学刊2008年第6期题,无法促进工作.而对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正是绩效管理中典型的明确关键领域,设计关键绩效指标的做法,即通过分类管理来确保绝大部分监狱人民警察的主要精力用于监管改造工作,从而提高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从实际情况看,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主业的改革办法在我国的公安,法院和检察等系统以及个别省份的监狱单位中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对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走内涵式,集约化发展的道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应该是完成任务和解决问题矛盾的主要出路.二,我国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的必然性(一)《公务员法》实施的必然要求《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并专设”职务和级别”一章,对公务员的职位分类管理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监狱人民警察作为国家公务员中的重要一员,这就要求根据监狱工作的特点,利用职位分类制度,对监狱人民警察进行科学分类,使之朝着专业化,职业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保证监狱监管改造工作目标的实现.(二)警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需要我国现行的管理模式将所有的监狱人民警察统一实行公务员管理,但是不同岗位的监狱人民警察,其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素质要求都不同,应该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体现在具体制度上,不同岗位的监狱人民警察应该有不同的任职条件,考核要求和管理措施,这样才能充分调动每一个岗位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积极性,人尽其才,实现警力的合理配置.(三)工作效率稳步提高的重要保证在现代行政管理中,人员的劳动报酬是与其岗位,劳动成果相联系的.而我国的监狱人民警察管理,劳动报酬仅与行政级别,工龄相联系.这种管理的措施,往往会挫伤相当一部分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在国外的监狱管理官员中,对一般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有效地区别了两类人员的工作性质,在劳动报酬上也有所体现,并提高了监管效率.(四)借鉴国外监狱先进管理经验的需要在国际上,对监狱管理人员的分类管理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一般将监狱管理人员分为3类:一是行政管理人员,包括监狱长,看守;二是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文化教师,职业技术教师,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社会工作者,个案管理人,牧师;三是辅助人员,包括饮食服务人员,工业管理人员,文秘人员和办事员.如《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管理官员中应该尽可能设有足够人数的精神病医生,心理专家,社会工作人员,教员和手艺教员等专家.”对上述不同种类的监狱官员分别有不同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同种类的监狱官员也享受不同的待遇.三,我国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的依据分类管理是将一单位内部各工作人员所担任的工作职责,根据其工作性质,基本职能,岗位特点和工作规律进行归纳分类,实行相应的管理制度.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从管理学的角度看,也是一个工作人员互相协作的系统,即各类人员在岗位责任基础上的相互合作,相互配合,从而实现国家赋予的刑罚执行职能.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有其深刻的理论依据,法律依据及实践依据,是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必然产物.(一)理论依据管理是针对特定对象的管理,管理对象的不同,管理方法也应有所不同.只有根据不同管理对象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方法,才能保证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个单位内部工作岗位内容和所需人员素质的多样性是对其工作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指出,”劳动者的生产能力的最大改进,以及其在运用劳动时所表现出的熟练技能和判断力看起来都是分工的结果”,监狱工作也是如此.对监狱人民警察职位进行分类管理,实际上是围绕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核心,通过对监狱工作科学分工,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符合刑罚执行工作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以提高罪犯监管改造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二)法律依据《监狱法》第四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第五十四条规定: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第六十三条规定:监狱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罪犯进行扫盲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经考试合格的,由教育部门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第六十四条规定:监狱应当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就业的需要,对罪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动部门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根据人民警察的工作性质,任务和特点,规定组织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公务员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根据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的通知》第八条第五款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警官,警员,警务技术,辅助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职位特点分别设立警官,警员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实行相应的工资,福利,退休,抚恤,医疗保障等制度.监狱,违法行为矫治机关参照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单独的警察职务序列的原则执行.《司法部2006—2010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5-警官队伍建设?中国监狱学刊2008年第6期纲要》第四条第十一款规定:构建以有利于实现规范化管理,调动工作积极性的警察职务序列管理机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与《公务员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相衔接的,具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序列和相应的管理办法,实行相应的工资,津贴,福利待遇.《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标准规则》[2J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每一监所最少应有一位合格医官,他应有若干精神病学知识”;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监管的正确管理有赖管理人员的正直,仁慈,专业能力与个人是否称职,所以,监狱管理处应该对谨慎挑选各级管理人员作出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管理人员中应该尽可能设有足够的精神病医生,心理学家,社会工作人员,教员,手艺教员等专家”.(三)实践依据人事部,公安部2004年印发《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查队伍试行专业技术职位任职制度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67号),在总结广东,安徽等5省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查队伍中全面试行专业技术职位任职制度.在该通知中明确了试行的范围,组织领导,工作内容等一系列问题.《人民法院组织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自2000年陆续印发的《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管理办法》(试行),《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对法院系统工作人员按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警察五个序列进行分类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自1999年起陆续印发的《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对检察系统工作人员按照检察官,书记员,检察行政人员和司法警察四个序列进行分类管理.2005年末,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印发《首都监狱系统专家型干警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决定对监狱人民警察根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按专家型,专家,高级专家和特级专家等四个等级进行分类管理.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监狱人民警察等级管教员制度,河北省监狱管理局监狱人民警察的内看守制度等系列尝试和探索也为我们提供了有力的实践支持.四,我国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的具体构想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主要是按照国家《公务员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精神,围绕监狱刑罚执行工作需要,根据公共管理中工作分析的相关理论原则,并借鉴国外监狱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有关方式来进行.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的关键,是对所有监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简言之,就是”定岗位,定职责,定人员”.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就是在监狱刑罚执行主业地位突出的前提下,根据监狱工作中各岗位的职责特点和对警察的素质要求,对警察职位进行分类管理.其中矫正师@职务制度是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警官,警员@行政职务序列相互补l】6充的具有监狱工作特点,依据监狱人民警察执行刑罚,监管改造罪犯的业务技能进行综合评聘的技术职务序列.(一)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1.坚持以执行刑罚,监管改造罪犯为中心的原则按照《监狱法》的规定,监狱职能包括刑罚执行,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三个方面,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分类管理必须围绕监狱这三个职能开展工作.2.坚持与公务员及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有机衔接的原则分类管理制度必须按照《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和《监狱法》等法律的要求来建立,与国家公务员及公安,安全机关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相互配合,有机衔接.3.坚持促进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的原则执法公正和效率是衡量监狱履行职能的价值尺度.公正需要监狱工作的法制化来保障,效率则需要监狱工作专业化分工来提升.4.坚持整体协调,结构优化的原则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不仅要与监狱本职工作相一致,而且其内部各职务制度的设置要符合系统协调,整体优化,科学合理的原则.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要以解决监狱人民警察的实际问题为落脚点,在保证监狱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基础上,切实解决监狱人民警察尤其是一线监狱人民警察工作辛苦,待遇过低,社会美誉度差等问题,为监狱人民警察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二)监狱工作岗位的基本分类根据《监狱法》,《人民警察法》中”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等规定,按照公共人力资源管理职位分类的有关方法,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监狱进行工作分析.经问卷调查和分析,监狱工作中各岗位可具体分类如下:1.组织保障岗位类该类岗 位主要指为监狱工作正常运转而进行组织,领导和保障的岗位,从本质上说是为监狱监管矫正工作提供保障,为监狱开展刑罚执行工作创造条件和氛围.主要包括:(1)领导岗位类.指履行监狱工作领导,指挥职责的监狱工作岗位.主要包括:省(区,市)监狱管理部门正副负责人及其机关正副处长(主任),正副监狱长,正副政治委员,正副监区长,正副政治指导员,监狱机关处(科)正副处(科)长等.(2)行政事务岗位类.指在领导岗位工作人员的领导下,具体履行职责的监狱工作岗位.主要包括:人事警务,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纪检监察,党建,工青妇,文秘,综合研究,政务督办,法制,通讯,保卫,接待,信访,行政事务管理,财务会计,资产管理,?警官队伍建设?中国监狱学刊2008年第6期生产管理等岗位的工作人员.(3)安全警戒事务岗位类.指在监狱和监区领导岗位工作人员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监狱安全保卫和监区警戒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监狱安全保卫,监区警戒等岗位的工作人员,主要分布在监区一线.2.监管矫正岗位类该类岗位主要指对罪犯进行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的岗位,从本质上讲是监狱工作的关键岗位,其工作人员是监狱刑罚执行的基础群体.主要包括:(1)执法岗位类.主要指负责罪犯收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释放,申诉,控告,检举,漏罪侦查,狱内又犯罪,余罪处理,暂予监外执行等与法律执行有关事项的工作岗位.(2)监管岗位类.主要指负责处理监狱事务公开,监狱安全,罪犯分类,分级处遇,狱内案件侦查,组织会见,通信,离监探视,生活现场,学习现场,劳动现场,罪犯考核,奖惩,档案管理及统计等事项的工作岗位.(3)矫正岗位类.主要指负责对罪犯进行入监教育,法制常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劳动教育,心理教育(矫治),个别教育,社会帮教活动以及出监教育等事项的工作岗位.(4)救济岗位类.主要指负责罪犯的保障(生活和人权事务保障),卫生保健,疾病救治,疾病预防,心理疾病防治等事项的工作岗位.3.辅助保障岗位类该类岗位指监狱单位辅助管理,监狱生产关键要害和罪犯技术辅导三类岗位,一般由监狱聘用监狱单位工人来从事.该类岗位的设置和管理由于已有国家相关部委文件进行规范,故不在本文研究范围之内.(三)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的基本架构根据中央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精神,可将监狱人民警察分为警官,警员和警务技术类职务序列.按照监狱工作中各岗位的工作分析,参照公安,安全机关人民警察的基本分类模式,并根据监狱工作各岗位在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地位作用进行适当归类:表1监狱单位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归类表领导岗位类警官组织保障监狱机关行政事务类岗位类事务岗位类监狱安全警戒事务类警员技术事务类专业技监狱疾病防治类救济岗位类心理矫治类术职务监管矫正罪犯保障类警务技术岗位类执法岗位类矫正师职务⑤ 监管岗位类职务骄正岗位类对于具体负责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监区而言,其内部监狱人民警察岗位可以进行如下归类:表2监区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归类表领导岗位类警官职务执法岗位类监管岗位类矫正岗位类矫正师职务监区警务技术职务罪犯保障类心理矫治类专业技术职务疾病防治类监狱安全警戒事务类警员职务上述两表中明确了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中各职务制度的层级关系,并明确了监狱矫正师职务制度与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的关系,矫正师职务制度是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监狱人民警察三大职务序列中处于关键地位.1.警官职务类主要指领导岗位的监狱人民警察,在工作中主要起到组织,协调,决策作用.省(区,市)监狱管理部门正副负责人及其机关处室正副处长(主任),监狱正副监狱长,正副政治委员,正副监区长,正副监区政治指导员,监狱机关处(科)正副处(科)长等领导职务的监狱人民警察统一纳入本序列,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执行公务员领导职务工资福利制度.对于监狱系统而言,警官职务可分为七个层次:部级(一级,即副部长级),厅局级(分两级,即厅局正职,厅局副职),处级(分两级,即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分两级,即科级正职,科级副职),具体名称可在坚持监狱工作特色的基础上参照《公务员法》及公安机关的有关称谓确定.2.警务技术类警务技术类主要可分为监狱系统特有的矫正师职务和社会上通行的专业技术职务两大类.矫正师职务类主要指监狱单位内具体从事或指导刑罚执行,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监管改造等与罪犯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工作岗位.该类岗位监狱人民警察在警官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他们是监狱执行刑罚,监管改造罪犯的主力,其工作态度,质量,效率是评定监狱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该部分岗位监狱人民警察应实行考评结合的管理办法,工资福利待遇可比照警官的行政职务级别进行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类主要指医疗卫生,心理疾病防治以及事务岗位类中从事技术事务等可按照社会上现行的,已有的技术职务序列进行综合评价和聘用的工作岗位.该类岗位主要包括监狱单位中服务于监狱工作事务的财务,档案管理,医务,护理,疾病防疫,心理咨询等,该部分监狱人民警察的等级考核,评聘按照国家有关职称主管部门的规章办理,并按照有关专业技术职务制度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该部分岗位警察的职称评聘必须与所从事的岗位挂钩.对于监狱系统而言,专业技术类岗位从职系上可以分l17?警官队伍建设?中国监狱学刊2008年第6期为以下四类:财会统计类,档案管理类,卫生技术类,工程技术类等.当然对于各大类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和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职务评聘标准进行具体分类.该专业技术类岗位监狱人民警察的职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警员职务类主要指事务类岗位中负责行政事务类以及监狱刑罚工作一线中具体从事安全警戒任务的监狱人民警察的职务系列,执行其主要他们从事的是日常事务工作,为监狱的正常运转和安全稳定提供保障和支持作用.监狱机关中的政工,劳资福利,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群团组织等科室中除正副(处)科长以外的行政事务类,一线中担任监狱安全保卫和警戒任务的监狱人民警察统一纳入本序列,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执行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工资福利制度.对于监狱系统而言,警员职务可分为九个层次:厅局级(分两级,即巡视员,副巡视员),处级(分两级,即调研员,副调研员),科级(分两级,即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级,办事员级,见习级,具体名称可在坚持我国监狱工作特色的基础上参照国家《公务员法》及公安,安全机关人民警察队伍中警员的有关称谓确定.(四)矫正师职务制度的结构模型在监狱人民警察三大职务序列中,警官,警员职务制度均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中行政职务办法进行具体管理,矫正师职务制度也可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中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进行管理,按有利于交流,有利于比较,切合实际的原则与警官,警员的职务制度有机衔接.1.矫正师职务的适用范围矫正师职务制度应重点向监狱工作一线倾斜,工作在执法岗位,监管岗位,矫正岗位和罪犯保障等四类岗位上的直接与罪犯接触的监狱人民警察,应是适用矫正师职务制度的主体.这四类岗位之间既有科学的分工,又有内在的联系,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贯穿于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整个过程,可以说这四类岗位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基本涵盖了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全部.表3监狱刑罚执行职位关系表执法岗位类矫正岗位类监狱刑罚执行,监管改造罪犯监管岗位类保障岗位类这四类岗位的职责在实际运作中是互相交叉的,无法也不应该截然分开.2.矫正师职务制度的内部职级职级是基于同一职系内在纵轴上的划分.等级矫正师制度,应当说是监狱人民警察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业绩,地位和待遇的象征.但是在适用范围内的监狱人民警l】8察,不可能每一名都是能力强,业绩好,群众服的,更不可能人人都给予高地位,高待遇.因此矫正师的等级设置不宜过多,过细,既要体现不同层次监狱人民警察之间的差别,又要注意现实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根据监狱系统工作实践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有关精神,笔者认为将矫正师划分为六个职级较为适宜:首席矫正师,一级矫正师,二级矫正师,三级矫正师,四级矫正师,助理级矫正师.3.矫正师的职务待遇鉴于全国绝大部分监狱为正处级架构,监狱机关科室及监区为科级架构,省(区,市)监狱管理部门绝大部分为副厅局级架构,司法部监狱管理局为司法部内设局级机构的客观实际,矫正师的职务待遇原则上不应超过所在监狱单位或监狱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职务级别,其与行政职务的比照关系如下:首席矫正师=厅局级副职警官一级矫正师=处级正职警官(调研员级警员)二级矫正师=处级副职警官(副调研员级警员)三级矫正师=科级正职警官(主任科员级警员)四级矫正师=科级副职警官(副主任科员级警员)助理级矫正师=科员级警员矫正师工作调动,按照所对应的非领导职务级别向接受单位开具组织,工资福利等介绍函件.4.矫正师职务的设置比例对于监狱人民警察而言,矫正师职务不仅仅是一个技术职务,更应该是一个荣誉,是一级组织对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业绩的肯定,所以各级矫正师数量设置比例要适中.各级矫正师数量设置比例的高低,合适与否将直接决定该职务制度对广大监狱人民警察吸引力的大小,也就决定了该职务制度的生命力.在确定各级矫正师职务设置比例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四方面因素:一是所在监狱单位的行政级别,二是所在监狱单位关押罪犯的类型和结构,三是矫正师职务与警官职务的对应比照关系,四是监狱人民警察的编制数.在本着鼓励和支持监狱人民警察关注基层,奉献基层,扎根基层和便于交流的原则基础上,矫正师职务设置比例可以以监狱人民警察编制为基数,这样既便于核定也便于监狱系统内外平衡.具体设置比例可考虑:首席矫正师占监狱人民警察编制数的0.01%;一级矫正师占监狱人民警察编制数的0.025%;二级矫正师占监狱人民警察编制数的0.35%;三级矫正师占监狱人民警察编制数的4%;四级矫正师占监狱人民警察编制数的15%;助理级矫正师占监狱人民警察编制数的20%.(五)矫正师职责和权力要发挥各级矫正师在监管改造工作中的专业技术作用,就必须坚持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1.职责在对罪犯的监管,改造工作中要不断研究和探索,有?警官队伍建设?中国监狱学刊2008年第6期一定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而且成绩较为显着;勇于和善于解决疑难问题,并具有将其上升为理论高度的能力;在传帮带青年监狱人民警察方面成绩显着;坚持工作在监狱监管矫正岗位上;协助警官制订工作计划并协助实施.2.权力参与同级关于监狱建设规范,警察的管理教育,罪犯监管改造等方面的决策和研究;指导下级矫正师或警员开展监管矫正工作;对监管改造工作有提出建议的权力.3.利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应的比照关系,与相应级别的警官行政职务及待遇级别挂钩;优先接受教育培训;职务晋升同等条件优先考虑;等等.(六)矫正师选评的标准和条件在各级矫正师职务名额指标已经具体限定的情况下.对于各级矫正师的任职标准和条件的确定在一定范围内要适当统一,一级(含)以上矫正师的标准和条件原则上全国统一,由司法部商人事部制定标准和管理办法;二级(含)以下矫正师的标准和条件在省(区,市)内统一,由省(区,市)监狱管理部门商相关部门制定标准和管理办法.1.制定标准和条件需要考虑的问题标准和条件的制定涉及很多方面,需要综合考虑和平衡,但是应在适合我国实际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基础上进行研究.一是要考虑到监狱工作的实际,但是应避免标准和条件偏低,致使矫正师职务大众化;二是既要考虑理论专业知识,更要考虑工作实绩,指标和软硬件并重;三是在考虑工作业绩的同时更要关注思想道德品质;四是既重实际表现,又要重开拓创新能力;五要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不能因人来设定标准或人为地改变标准;六要坚持简明扼要,简单易行,注重操作性,避免神秘主义和过于原则性.2.主要标准和条件各级矫正师任职的主要标准和条件可按下列六个方面进行具体确定.一是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二是业务理论知识的把握和创新方面;三是工作业务能力方面;四是工作实绩方面;五是自身的学历,工龄和有关职务级别的任职时限等硬件方面;六是心理素质,主要包括自身的心理健康与否,以及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否冷静处置的两大方面.标准和条件在具体工作中要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注重操作性和规范性.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分类管理尤其矫正师职务制度的创建对于监狱人民警察管理是一项全新课题,是一项重大的改革,它适应了监狱人民警察职业化建设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当然,分类管理是一项涉及到监狱工作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离不开其他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应在加强监狱人民警察职业化建设的背景下,围绕执法公正,文明的要求,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身份地位,科学分工,优化配置,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为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做出应有贡献.注释:①司法部监狱管理局.《二00五年监狱人民警察统计报表》.(据第5表测算)②司法部监狱管理局.(zoo五年全国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状况统计分析表》.(第1表)③矫正师:我国监狱工作主要目的和职能就是矫正挽救罪犯.本文在参考了国外监狱专职矫正官员的称谓的基础上吸收了国内相关专家学者的观点,认为将监狱中专门从事矫正工作的监狱人民警察的职务命名为矫正师是合适的.矫正师这个称谓不仅体现了监狱工作的本质而且也表明了专业技术特点.④警官,警员.见《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第l3一l4页)《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草案)》.(第6—7页).警官:履行警务领导,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警员:履行警务执行职责的人民警察.⑤《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草案)》.(第7页).警务技术警察:从事警务技术工作的人民警察.参考文献:[1]杨世光,萧树林.劳改劳教警官必备知识大全[M].长春:长春出版社,1991:85.[2]刑法改革国际编.于南译.《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详解[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233.(3]矫正:纠正.见辞海[z].I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2095.[4][5]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编.监狱工作手册[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2,3.(责任编辑:冬人)ll9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