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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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斯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现金流,减少问题账款、坏账损失,增加有效销售,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释义本办法所指“应收账款”指公司因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服务单位收取的款项。第三条应收账款的确认在收入实现时,确认应收账款。第四条应收账款的计价应收账款原则上按照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应收账款计价时要受到公司所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的影响,公司销售部应在合同签订时及时将对客户采用的信用政策告之公司财务部,以便于财务部准确计算应收账款。第二章应收账款管理中各部门职责第五条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中,不同性质的部门承担不同的职责。1、公司财务部-9- (1)负责应收账款的核算和监控;(2)负责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的定期分析与通报;(3)负责坏账处理的财务操作;(4)负责制作、发布财务报表,与客户对账,为催收提供账务数据确认等支持工作;(5)监控、协调和支持催收工作;(6)负责问题账款案件的诉讼工作。1、销售部-销售内勤(1)负责组织各部门制定公司信用政策,确定客户等级,制定不同等级客户的信用限额标准;(2)负责审核销售合同,开具发货单;(3)负责公司发货单回收,监督应收账款的催收,客户档案的整理;(4)对照合同,根据财务部所传递的信息对逾期未付款、未按期返还“往来账款确认单”的客户提出冻结其订单或停止对其发货建议报总经理审核后执行;(5)负责对业务员的业务绩销考核、业务奖金结算与审核;(6)月底编制销售情况统计表,并及时与财务部对账;(7)协助公司问题账款诉讼案资料的收集、问题的解决。2、业务员(1)负责及时向销售内勤反馈客户的重大经营信息,更新对客户的信用政策;(2)负责所管辖客户的合同款项回收、应收账款催收工作;-9- (1)对于逾期的应收账款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公司财务部、销售副总;(2)协助所管辖客户问题账款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第一章客户信用政策制定第一条公司销售部负责进行客户信用调查,并随时侦察客户信用的变化(可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调查B客户的信用情况),建立和维护公司市场信息库。根据调查结果组织客户信用等级和信用限额的制定和评审工作,制定公司信用政策。第二条信用限额是指公司可赊销某客户的最高限额,即客户的未到期商业承兑票据及应收账款和按合同应回款未回款的金额总和的最高极限。任何客户的未到期票款,不得超过信用限额,否则应由业务员、销售副总、会计人员负责。第三条在公司销售部组织下对现有客户建立“客户信用卡”。每半年销售部依照过去半年内的销售业绩及信用的判断,会同财务部确定客户信用等级,拟定其信用限额(若有设立抵押的客户,以其抵押标的担保值为信用限额),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递至财务部会计人员备案。第四条销售副总、总经理、董事长可视客户的临时变化,在授权范围内调整对各客户的信用限额。第五条为适应市场,并配合客户的营业消长,实际运作中业务员可临时提出申请调整客户信用限额,经销售副总确认、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可对客户调整信用限额。第六条-9- 对于新客户,在合同评审时由销售部、财务部综合考虑客户基本情况、合同成本及风险情况,确认该客户信用等级,拟订其信用限额。未经销售副总审批,而出现的由于没有核定信用限额或超过信用限额的销售而导致的呆账,其无信用限额的交易金额,由业务员承担责任。第一章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第十二条财务部应认真登记客户往来账,按照应收单位、部门或个人分别核算,及时核对、协助催收应收款项。每月向销售部发布“应收账款统计月报”。第十三条所有应收款项均按账龄基准记存。公司负责应收款项的财务人员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款项(至少每月一次)。每月编制账龄账目分析,交财务经理审核。定期向销售部发布上个月的“应收账龄分析表”。第十四条公司负责应收款项的销售内勤应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系,每年向客户发送、回收“往来账款确认单”,并向销售部通报回收情况统计。第十五条公司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应遵循“谁经办、谁负责,及时清理”的原则。财务部定期提供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指标,用于对业务部门的考核。第十六条销售部负责对所负责款项的及时催收,保证合同款项按时到账。第十七条逾期前的催收跟单员每月月末统计下月付款客户名单及合同情况,发送至销售副总及各业务员处,由业务员对所负责的客户提前3天进行付款书面提示,提示其制定付款计划并按时付款。到付款日,业务员要确认客户是否按时付款,如不能按时付款要督促其3天内给出付款计划。第十八条某一合同逾期后的催收-9- 1、逾期10天(1)各业务员负责催收,并及时向销售副总汇报客户逾期原因、客户还款计划等;(2)销售副总视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业务员催收款项;2、逾期30天各业务员将客户逾期情况通知销售副总及总经理,由销售部、总经理协助催收。3、逾期45天以上该账款视为“问题账款”(具体见第五章),在与客户协商解决不成后,可提出法律诉讼。第十九条对于某一客户累计逾期一定金额的催收1、某一客户累计逾期15万元以下的,由业务员直接催收2、某一客户累计逾期在1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销售副总作为催收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催收工作,调动有关资源,促进催收工作的进行。必要时,总负责人应直接与客户商谈、催收。3、某一客户累计逾期超过30万元,应建立催收临时小姐,总经理或董事长作为总负责人,销售副总、业务员等有关人员作为小组成员,协助总负责人的工作。总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催收工作,调动有关资源,促进催收工作的进行。必要时,总负责人应直接与客户商谈、催收。第二十条-9- 对因质量、我方进度或其他纠纷导致客户付款逾期的,相关部门须出具申请报告,确定明确的处理办法和处理期限,由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后,发送至销售部继续执行合同或对该客户发货。第一章问题账款管理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所称的“问题账款”,是指本公司业务员于销售产品(业务运作)过程中所发生被骗、收回票据无法如期兑现,或部分货款未能如期收回超过45天等情况的案件。第二十二条对于逾期或未逾期的应收账款、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该笔账款视为“问题账款”,财务部应立即介入催收,必要时提起诉讼或进行报案。1、客户信用情况严重恶化;2、客户恶意变更营业场所;3、客户法定代表人携款潜逃;4、客户采用欺诈手段(假电汇等)骗取货物,而后未能将货款汇出形成逾期账款的;5、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我公司产生坏账的其他情况。第二十三条因销售产品(业务运作)而发生的应收账款,代理业务自发票开立之日起逾期30天未收回,也没有按公司规定办理销货退回,视同“问题账款”。但情况特殊,经公司总经理特批者,不在此限。各业务员负责收回全部货款。发生“问题账款”时,应收账款回收部门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发生“问题账款”时,销售部和业务员进行相应的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影响业务员的绩效工资和销售提成。第二十五条“问题账款”发生后,业务员应于7日内,据实填写“-9- 问题账款报告”,并附有关证据、资料等,由销售副总查证并签署意见后,递交至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处理。第二十六条由业务员组织填写“问题账款报告”。基本资料栏,由财务部会计人员填写;经过情况、处理意见及附件明细等栏,由业务员填写。第二十七条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应于收到“问题账款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与业务员及销售副总协商,了解情况后拟订处理办法,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示后,协助业务员处理。第二十八条业务员填写“问题账款报告”时,应注意:1、务必亲自据实填写,不得遗漏;2、发生原因栏应简要注明发生原因;3、经过情况栏应从与客户洽谈时,依时间的先后,逐一写明至填报日期止的所有经过情况。本栏空白若不够填写,可另加白纸填写;4、处理意见栏供经办人自己表明赔偿意见,如有需部门协助者,需在本栏内填明。未按以上规定填写“问题账款报告”者,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应退回业务员,请其于收到原报告的3天内重新填写提出。第二十九条“问题账款”处理期间,业务员及销售副总应与相关部门充分合作。对于财务部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的配合查证等要求,该销售部有关人员不得拒绝或借故推拖。第三十条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该部门处理的“问题账款”,自该“问题账款”-9- 发生之日起30天内,尚未能处理完毕(指出现价段性结果),应报告总经理或董事长。第三十一条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问题账款”的受理,以“问题账款报告”的收受为依据,如情况紧急时,应由业务员先以口头提请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理,但业务员应于次日补具报告。第三十二条业务员未据实填写报告时,以致妨碍“问题账款”的处理,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可视情节轻重报请公司惩处。第一章坏账处理第三十三条坏账是指公司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第三十四条坏账的确认1、债务单位破产或撤销,依法定程序清偿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2、债务人死亡,无遗产或遗产不足清偿,无法收回的应收款;3、债务人逾期3年未履行偿债义务,现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第三十五条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提取坏账准备: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到期的应收款项;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重组的;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第三十六条公司按照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第三十七条财务部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冲减公司当年利润,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坏账准备计提比例-9- 应收账款账龄比例(%)1年以内(不包括1年)51-2年(包括1年,不包括2年)202-3年(包括2年,不包括3年)503年以上(包括3年)100对于特殊的坏账项目,公司财务部经财务总监批准后可按较高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第三十八条财务部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公司财务部经理应每季检查应收款项。坏账的核销在董事会授权金额范围内由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核销,超过董事会授权金额的核销需要报董事会批准。第一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经呈总经理办公会通过颁布实施,修改时由财务部提出,销售副总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第四十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说明。第四十一条本管理办法中的有关参数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总经理办公会由董事长、总经理、生产副总、销售副总组成。-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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