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护【华北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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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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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1)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照或证照失效非法生产;2)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巷道或采煤空顶作业;3)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4)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数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5)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6)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7)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2.矿山救护队是处理矿井火、瓦斯、煤尘、水、顶板等灾害的专业队伍,是职业性、技术性组织;3.煤炭系统建立军事化的

2、矿山救护管理体制,矿山救护实行军事化管理;4.可燃物质(可燃气体,蒸汽和粉尘)与空气(或氧气)必须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着火源才会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或爆炸浓度极限。例如CO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12.5%~80%;5.可燃性混合物能够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和最高浓度,分别称为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这两者有时称为着火上限和着火下限。在低于爆炸下限不着火也不爆炸;在高于爆炸上限不会发生爆炸,但会着火,这是由于前者的可燃物浓度不够,过量空气的冷却作用,阻止了火焰的蔓延;而后者则是空气不足,导致火焰不能蔓延,当可燃物的弄高度大致相当于反应当量浓度时,具有最大爆炸威

3、力;6.由多种可燃气体组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爆炸极限,可根据各组分的爆炸极限进行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V1+V2+V3+...=100%式中Lw—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极限,%Ln—组成混合气体各组分的爆炸极限,%Vn—各组分在混合气体中的浓度,%7.安全管理发展历程:第一阶段,自然本能反应;第二阶段,依赖严格的监督;第三阶段,独立自主管理;第四阶段。互助团队管理;8.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和供水施救系统。9.煤矿企业应按规定对传感器定期调校,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超限后应能迅速自动切断运转设备的

4、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10.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在矿井调度室或地面中心站,以备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1.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对紧急避险设施内外的甲烷,一氧化碳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3.矿井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均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的要求;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4.煤矿紧急避险设施入口和出口应分别设置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对出入紧急变现设施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测;5.矿井调度室应设人员定位系统地面中

5、心站,配备显示设备,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6.在矿井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几点设备硐室以及采掘工作面和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紧急避险设施内,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地方,必须设有直通矿井调度室的电话;7.掘进工作面30~50m范围内,应安设电话;距采煤工作面两端10~20m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1000m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8.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铺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m,有条件的矿井可设置压风自救装置,水温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

6、应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铺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9.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突出煤层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巷有人作业处等地点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压风自救装置的设置组数。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人使用。突出矿井的其他采掘工作面应铺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10.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铺设供水管路,压风自救装置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应当装供水阀门;11.矿井供水管路应介入紧急避险设备,并设置供水阀,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险时的需要,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20m供水管

7、路要采取保护措施。12.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免人员供水,输送营养等提供条件。13.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建设完善紧急避险系统。14.紧急避险系统应与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互连接,在紧急避险系统安全防护功能基础上,依靠其他避险系统的支持,提升紧急避险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15.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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