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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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法律思想史》考核要求一、平时作业1、期中考试试卷(已上传至班级群共享,可下载打印后手写上交,有需要答案的可联系我)。2、四次作业(已上传至班级群共享,可下载打印后手写上交,有需要答案的可联系我)。3、课堂笔记:笔记本第一页《繁昌县电大开放教育学生课程学习计划表》及最后《本课自主学习情况小结》、《课程网上学习情况统计表》均需填写。4、期末论文选题,三选一:①结合实际,谈谈你对儒家人治思想的认识。②试分析法家法治学说的历史进步性和负面影响。③试比较分析儒、法两家法律思想的得与失。期末论文无需手写,在网上下载后打印出来即可,论文上需注明班级、学号、姓名。二、网上作业1、安徽电大在线进入中国

2、法律思想史参加网上教学活动。路径:安徽电大在线——输入学号和密码登陆——左侧课程表中点击进入《中国法律思想史》要求:①安徽电大在线学习时间总和不得少于120分钟,120分钟为及格标准,建议大家有时间的尽量将时间挂长点。②登陆安徽电大在线学习次数不得少于8次(建议分8天登陆,一日内多次登陆不算)。③安徽电大在线《中国法律思想史》课程讨论区发贴,进入该课程后进入课程讨论区,现在就可以在讨论区中发贴提问,8个发贴为及格,建议大家至少发贴10至12个,另外请大家关注姚远老师在课程讨论区发的问题讨论,现暂时还未发,待发贴后会在班级群中公告,参与主贴次数不少于8次。2、芜湖电大在线两次发贴提问:发贴路

3、径:芜湖电大在线——输入学号和密码登陆——左侧课程表中点击进入《中国法律思想史》——点击右侧课程讨论区发新贴发贴时间待定,确定后会在班级群里发公告,请大家关注。如老师定在**月**日晚上19:00至21:00发贴提问,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发贴提一个有关本课程的问题即可,发贴格式可为:繁昌电大10春法本***提问……。三、作业上交时间最迟为11月20日,本课程不设期末考试。儒家思想概说②儒家基本上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儒家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影响很大,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

4、行为规范。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国家的治乱,取决于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它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儒家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儒家的“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

5、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从这一角度看,“德治”主义和“人治”主义有很大的联系。“德治”强调教化的程序,而“人治”则偏重德化者本身,是一种贤人政治。由于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所以在此基础上便发展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二、古代意义之法治③可以说,法家的法律思想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新学”。所谓“新学”是相对以儒家为代表的“礼治”主义的“旧学”而言的。“新学”与“旧学”的分歧归结为“法治”主义与“礼治”主义、“德治”主义、“人治”主义的分歧。法家的“法治”主义有其特征:主张干涉而反对放任;排斥“人治”主义而独任“法治”主义;排斥“礼治”,不

6、承认自然法的存在;主张国家至上,社会团体甚至血缘亲属团体的利益都得服从君主的国家利益;反对徒任“势治”。法家的思想以“唯物论”为出发点,常常注意此时此地的环境,又深信政府万能,而不承认人类个性的神圣。它的政治主张严格的干涉,但干涉须以客观的“物准”为工具。这一“物准”就是被视为“规矩、权衡”的法律,不容许统治者任意的论心定罪。人们只有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才能得到自由和平等。“法治”主义的精神实质就是“物治”,所以又称“法治”主义为“物治主义”。④一方面,是用客观的标准如规矩、权衡、斗量、尺寸等物一样的客观的、人设的、固定不变的法来衡量所有的人;另一方面,是把人当物来治理。也就是把人当成可以

7、用固定的、客观的规矩、尺寸等“物准”去准确无碍地衡量的东西,而不考虑人的特殊能动性。同儒家的“礼治”相比,法家的“法治”反对宗法等级制和世袭制,要求平等守法,并且主张制订和公布成文法,凡是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所以说“礼治”和“法治”的主要分歧不在于制裁手段,而在于行为规范的内容本身。也就是讲贵贱、尊卑、长幼、亲疏之“异”的差异行为规范与一断于法的统一行为规范之间的分歧。①同“德治”相比,“法治”主义轻视或完全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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