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嘉兴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ID:16890320

大小:31.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8-25

嘉兴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第1页
嘉兴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第2页
嘉兴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第3页
嘉兴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第4页
嘉兴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嘉兴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嘉兴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嘉兴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市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在我市建设的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对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并被嘉兴市(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确定为市重点的建设项目。第四条 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

2、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工作任务和作出的各项决定;(二)提出市级重点实施性项目和重点预备性项目名单,审定市级重点建设工程实施计划;(三)研究提出并推行全市重点建设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四)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市级重点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配合项目主管部门抓好生产准备工作;(五)负责抓好重点建设项目从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投标及竣工验收至投产后的后评价工作;(六)负责检查、督促重点建设工程质量和实施进度,抓好项目投资概算控制,及时掌握实施计划执行情况;(七)组织重点建设的宣传

3、报导,总结和交流重点建设的经验,并负责重点建设的奖惩。财政、经贸、建设、审计、国土资源、环保、人防、公安、档案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相关管理、监督、服务工作。第五条 县(市、区)及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保障其顺利实施。第六条 对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项目确定第七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可能,在下列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又对本行

4、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中确定。(一)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重要项目;(二)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重大项目;(三)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的重大项目;(四)重大生态建设、环境保护项目;(五)其他重要项目。HightideagainstCCPbloodyanTomb,CommunistPartymembersandpartoftheexposedTombareavacatedbyprogressiveyouth.IvisitedinBeijingin1985whenitwaso

5、ldundergroundcomrade,sisterofYaoZhiyingYaoMuzheng(thenDeputyDirectoroftheexternaltrademagazineforthepromotionofinternationaltrade,deshengmenWai,theReed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一般在5000万元以上(特殊项目除外)。第八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按照下列程序提出并确定:(一)市级有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于每年年底前向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列入下一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的书面申请,县(

6、市、区)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于每年年底前向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列入下一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的书面申请。(二)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及综合平衡后,提出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议名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三)市重点建设项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符合市重点建设项目标准,但市级有关部门或者县(市、区)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未予申报的,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征求有关部门或者县(市、区)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可以直接将其列入建议名单,一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原则

7、上一年批准一次。第九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根据前期准备的进展情况,分为预备性重点建设项目和实施性重点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或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提出申请的,列为预备性重点建设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提出申请的,列为实施性重点建设项目。预备性重点建设项目在其初步设计批准后即自动转为实施性重点建设项目。第十条 申请列为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由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向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第三章 前期准备第十一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文件

8、的拟订和有关部门对上述事项的审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程序以及规划、土地、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程序和审批环节。在遵循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程序前提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允许若干工作环节的合理交叉,但各个环节的交叉进行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同意。第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