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买假”的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探析

“知假买假”的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探析

ID:17477923

大小:25.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9-02

“知假买假”的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探析_第1页
“知假买假”的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探析_第2页
“知假买假”的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探析_第3页
“知假买假”的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探析_第4页
“知假买假”的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探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知假买假”的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探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知假买假”的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探析关键字:惩罚,赔偿,适用,问题,探析“知假买假”的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探析本文为Word文档,感谢你的关注!  摘要知假买假现象随着惩罚性赔偿制度而产生,自进入大众视野起便饱受争议。本文针对惩罚性赔偿的历史考察、功能分析展开具体论述,进而认为知假买假者具有消费者身份、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对于知假买假者构成欺诈,知假买假者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知假买假”消费者欺诈  作者简介:王孟可,郑州大学本科,研究方向:法学。  D920.4A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5.049  从九十年代王海打假被

2、评为“打假英雄”到“王海系列案”败诉再到“孙银山案”,我国司法实践对“知假买假”现象的态度经历了由最初的鼓励到褪去激情的否定再到如今更加全面理性看待的曲折发展。与此同时,学界对知假买假能否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讨论也从未停止过。  2016年8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网挂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二条表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牟利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不适用本条例。该《条例》引起学界乃至社会的广泛关注,知假买假的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注定

3、会成为焦点,在各种观点的交锋中越辩越明。  一、“知假买假”现象的历史考察  知假买假引起公众关注始于1995年,王海因巧合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49条的有关内容,随即进行了实践:购买了其认为是假货的商品,证实是假货后便诉至法院要求商家多倍赔��,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此后多次买假并诉至法院,大多数都获得胜诉判决。1996年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甚至向王海授予“消费者打假奖”并颁发了奖金。由此可见,在当时司法实践乃及社会公众对于王海打假基本持支持态度。  而在1998年,情况发生了逆转。在一次与华联商厦的40台电话台灯交易纠纷中,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我国消法保护

4、的对象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销费者,知假买假者不具有消费者身份,不适用消法中的惩罚性赔偿。王海知假买假的行为不适用消法,从而拒绝了王海的诉讼请求。以此案件为转折点,此后的大多数知假买假案件皆以知假买假者败诉告终。  这一观点在孙银山案中又有了新变化。2012年5月1日,孙银山在某超市购买15包香肠,14包已经超过保质期限,孙银山在收银台结账之后便直接到服务台索赔,协商不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超市赔偿香肠售价的多倍惩罚性赔偿。法院认为消费者相对于销售者和生产者存在:在市场交易中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是为了个人、家庭生活需要,而不是为了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职业活动需要

5、的,应当认定“为生活消费需要”,属于消法调整的范围。法院承认孙银山消费者的身份,并最终支持了孙银山的诉讼请求。此案件于2014年1月26日被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颁布,对同类案件具有指导示范作用,这也体现着新情势下我国司法对知假买假现象的时代反馈,同时也传递着一种信号:最高人民法院对知假买假者的消费者身份持肯定态度。  但是工商总局于2016年8月5日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似乎又透露着另一种趋势:知假买假者可能不受惩罚性赔偿的保护。  二、惩罚性赔偿的功能分析  惩罚性赔偿条款从最初的不被支持到1993年确立的一倍惩罚性赔偿再到如今的假一赔三,凝聚着理

6、论界、实务界的不懈努力,充分说明惩罚性赔偿有其存在的必要性、科学性以及生命力。  惩罚性赔偿在法律条文中具体表现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一)惩罚性赔偿鼓励消费者维权  从实践的视角来看,惩罚性赔偿极大地调动了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实现了与政府监管的联动作用。消费者相对于经营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对于其欺诈行为维权成本过高,因此消费者往往自认倒霉,敢于或乐于维权的并不属常态,这在另一方面也助长了经营者的气焰,经营者造

7、假成本低、篆取利益高,更加变本加厉,形成恶性循环。惩罚性赔偿有效考虑并有助于解决这一大毒瘤,假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较大程度上调动了消费者的维权积极性,并在法律的层面再一次强调对经营者欺诈情形的零容忍、对消费者维权的大力支持。  (二)惩罚性赔偿有助于形成健康的市场秩序  从经济学角度不难看出惩罚性赔偿有助于形成健康的市场运行秩序。法经济学大师波斯纳法官就敏锐地看到这一点:“在自愿交易成本很低但权利受到侵害的案件中,为保证人们能够通过市场进行交易,就有必要适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