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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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期货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促进期货公司依法稳健经营,维护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和《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首席风险官是负责对期货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首席风险官向期货公司董事会负责。第三条首席风险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

2、,忠于职守,恪守诚信,勤勉尽责。第四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为首席风险官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首席风险官进行监督管理。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依法对首席风险官进行自律管理。第二章任免与行为规范第六条期货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提名拟任首席风险官,经董事会三分之二票数通过后聘任。期货公司设有独立董事的,还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选聘首席风险官,应当将其是否熟悉期货法律法规、是否诚信守法、是否具备胜任能力作为主要判断标准。第七条7期货

3、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首席风险官的任期、职责范围、权利义务、工作报告的程序和方式等。第一条首席风险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及时发现并报告期货公司在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或者隐患。第二条首席风险官履行职责应当保持充分的独立性,作出独立、审慎、及时的判断,主动回避与本人有利益冲突的事项。第三条首席风险官应当保守期货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资料秘密,不得泄露在履职过程中掌握的公司秘密或者客户信息,损害期货公司或者客户的合法权益。第四条首席风险官对于侵害客户和期货公司合法权

4、益的指令或者授意应当予以拒绝;必要时,应当及时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第五条首席风险官开展工作应当制作并保留工作底稿和工作记录,真实、充分地反映其履行职责情况。工作底稿和工作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0年。第六条首席风险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离职守,无故不履行职责或者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职责;(二)在期货公司兼任除合规总监以外的其他职务,或者从事可能影响其独立履行职责的活动;(三)对期货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隐患知情不报、拖延不报或者作虚假报告;(四)利用履行职责之便牟取

5、私利;(五)滥用职权,干预期货公司正常经营;(六)向与履职无关的第三方泄露期货公司秘密或者客户信息,损害期货公司或者客户的合法权益;(七)其他损害客户和期货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7第一条首席风险官任期届满前,期货公司董事会无正当理由不得解聘其职务。第二条首席风险官不能够胜任工作,或者存在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期货公司董事会可以解聘首席风险官。第三条期货公司董事会拟解聘首席风险官的,应当在30日前通知本人,并将解聘理由、替代人选名单及首席风险官履行职责情况书面报告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

6、派出机构。被解聘的首席风险官可以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解释说明情况。第四条期货公司董事会决定解聘首席风险官时,应当同时确定拟任人选或者代行职责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第五条首席风险官提出辞职的,应当提前30日向期货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并报告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第三章职责与履职保障第六条首席风险官应当向期货公司总经理、董事会和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状况。首席风险官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的要求对期货公司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及

7、时将核查结果报告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第七条首席风险官应当对期货公司经营管理中可能发生的违规事项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质询和调查,并重点检查期货公司是否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以下制度:(一)期货公司客户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二)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制度;(三)期货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7(一)期货公司经纪业务规则、结算业务规则、客户风险管理制度和信息安全制度;(二)期货公司员工近亲属持仓报告制度;(三)其他对客户资产安全、交易安全与期货公司持续稳健经营有重

8、要影响的制度。第一条对于依法委托其他机构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期货公司,除第二十条所列事项外,首席风险官还应当监督检查以下事项:(一)是否存在非法委托或者超范围委托等情形;(二)在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客户出入金、与中间介绍机构风险隔离等关键业务环节,期货公司是否有效控制风险;(三)是否与中间介绍机构建立了介绍业务的对接规则,在办理开户、行情和交易系统的安装维护、客户投诉的接待处理等方面,与中间介绍机构的职责协作程序是否明确且符合规定。第二条对于取得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交易所的全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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