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勞工法部分

補充勞工法部分

ID:21533307

大小:102.50 KB

页数:26页

时间:2018-10-22

補充勞工法部分_第1页
補充勞工法部分_第2页
補充勞工法部分_第3页
補充勞工法部分_第4页
補充勞工法部分_第5页
资源描述:

《補充勞工法部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補充勞工法部分楊智傑老師勞動基準法勞動基準法第1條: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勞動契約(第9條)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間斷期

2、間未超過三十日者。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雇主終止勞動契約(11)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一歇業或轉讓時。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提前預告(16)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勞工辭職準用)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三繼續工作三

3、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資遣費(17)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左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工作時數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

4、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休假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特別休假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童工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每日工作時間

5、不得超過八小時,亦不得於午後八時至翌晨六時間工作童工不得從事繁重及危險性之工作雇主不得雇用未滿十五歲之人從事工作女工產假八星期流產四星期產假期間工資照給妊娠期間得請求改調較輕易工作哺乳時間:子女未滿一歲,一天兩次,30分鐘退休自願退休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三、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強制退休一、年滿六十五歲者。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

6、退休金計算一、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二、強制退休之勞工,其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依前款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前項第一款退休金基數之標準,係指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性別工作平等法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爰制定本法。(第1條)禁止性別歧視禁止性騷擾對女性之保護禁止性別歧視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

7、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雇主亦不得以受僱者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為解僱之理由。違反前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性騷擾敵意性工作場所性騷擾受僱者在工作時,雇主、同事、客戶…等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的言詞或行為,造成一個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的工作環境,以致侵犯或干擾受僱者的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交換式工作場所性騷擾雇主利用職權,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

8、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僱用與否、報酬、考績、陞遷或獎懲等之交換條件生理假及產假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8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4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1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