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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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第一章绪论考点精析及重点单项选择题1.行政机构改革的原则是“高效、精简、统一”。2.思想文化意识对政治制度主要起“导向作用”。3.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前体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4.国家产生后,社会主要靠维持秩序的是“政治制度”。5.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6.思想文化制度中思想、文化意识的核心内容是“价值观”。7.列宁指出国家问题的关系到全部政治生活的“根本问题”。8.社会生活中人们必须服从政治制度是因为它具有“强制性”。9.在社会各项制度中,根本的起决定用的制度是“经济制度”。10.一个社会中,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之间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11.我国政治体改革的目标是“坚持和完善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12.政治制度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它由各国权力主体制定的宪法决定的”。13.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原则“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14.我国完善政治制度途径“在不改变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前提下,对政治体制进行改革”。多项选择题第一、政治制度的显著特点主要有:A:稳定性;B:强制性;C:合法性;D:历史性;第二、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关系:A:经济制度决定政治制度;B:政治制度对经济制度有反作用;第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就是要:A: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坚持和完善工人领导的、以工人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C: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第四、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A: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国家制度);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第五、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A: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B:行政、司法、军事制度;C:基层民主制度;第六、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提出,工业社会中社会资源是:A:机器;B:公司企业;第七、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在《后工业社会》一书中指出,后工业社会的统治人物是:A:科学家;B:研究人员; 第八.属于当代中国的重要政治制度是指:A:由人大产生的中国行政制度;B:一般中央行政制度;C:地方的一般行政制度;D:特别行政区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E:司法、军事制度;第九、属于当代中国特色政治制度是指:A:基层民主制度;B:公有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C:居民民主自治制度;D:村民民主自治制度;第十、坚持中国政治制度的同时,必须完善这个制度是因为:A: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建设的时间比较短暂;B: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主义比较深;C: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实践提供的错误发展模式;D:科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发展的历史局限性;第十一、为何要坚持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A:它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B:它同我国的文化制度相适应;C:它和我国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相适应;D:它被实践证明符合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民主;第十二、为什么要改革完善中国的政治制度:A:中国政治制度建立的时间较短,自身有弊端;B: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C:党和国家政治民主化的需要;第十三、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A:巩固社会主义制度;B: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C: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第十四、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A:进一步发展民主;B:加强社会主义法制;C:实行政企分开,精简机构;D:完善民主监督机制;E: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第十五、体现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党政分开的是:A:取消与行政部门对口的党委机构;B:各级党委不再设立在政府工作又主管政府工作的专职书记、常委;第十六、属于我国当代政治制度的是:A: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B:人民民主专政;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D:特别行政区制度;E:民族区域自治; 简述政治制度的涵义及其显著特点是什么?1.政治制度是指一定历史条件下,一个国家所形成的包括国家政权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权力分配与实际运作方面的各种规范的总和。2.政治制度的显著特点,有如下四个:(1)历史性。它随各国历史的发展而变化。(2)合法性。它由各国和权力主体制定的宪法决定。(3)强制性。它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要求人们必须遵守。(4)稳定性。它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被经济制度决定,不随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简述为什么说在社会各项制度中,经济制度起根本的决定作用?第一.经济制度是社会结构的基础,它决定社会的上层基础;第二.经济关系和经济制度,关系到政治制度、国家意识,文化教育制度。第三.社会的各项制度是和经济制度相一致的,如果不一致就会产生矛盾和冲突。简述思想文化制度对政治制度的作用是什么?1.思想文化制度:对政治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居于指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和文化教育方针等方面。2.思想文化意识:对政治制度主要起导向作用;任何政治制度都是一定的思想文化意识下建立起来的。3.传统对政治制度起重要作用;人们总是按习惯的某种方式来做事情,推动政治制度的决策过程的制定和议事程序。4.特别是思想文化意识的核心内容――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的关系非常紧密、直接;文化价值观和人们的信仰,对政治制度的保持与延续起极大作用。简述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内容是什么?1.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2.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即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3.当代中国的基层民主制度:如企业中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居民民主自治制度、村民民主自治制度。4.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当代中国行政制度(它包括中央行政制度、地方一般行政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等当代重要的政治制度。简述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关系是什么?1.政治体制是关于国家管理形式、机构设置、实际措施等的具体制度。2.政治制度是关于国家权力的性质组织、分配、运作等方面的规范法度,主要是指国体和政体的统一。3.政治体制可理解为局部的微观的政治制度、是政治制度在政治生活过程中的具体化;它受政治制度的制约,也影响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实施和巩固。论述改革开放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有哪些?(1)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2)加强了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3)根据高效、精简的原则,进行了行政机构改革。(4)实现了党政职能分开,调整了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5)加快人大的立法速度,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6)调整了中央和地方的政治经济关系,更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7)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建立了干部的离休制度,实现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保持了党和国家的活力。注意:以上这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都大力地推动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论述怎样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第一.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二.要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第三.实现社会安定,政府廉洁高效,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睦,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第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第五.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论述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当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第一.当代中国的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被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事实和人民民主政治生活实践所证明是符合中国实际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当代中国的各项政治制度,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第二.当代中国的政治制度还有一些弊端和不完善性,因而必须努力完善这种制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建设的时间比较短,加上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主义传统比较深,某些社会主义国家实践提供的错误发展模式,以及科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历史局限性,都使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某些方面产生了严重的弊端,表现出不完善性。第三.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改革、完善当代中国的政治制度。论述学习、研究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意义是什么?第一、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生活中的基本原则,与中国各族人民的利益紧密相连,是中国社会发展、国富民强的保证。第二、学习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有以下意义:1.是认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西方政治制度的区别。2.可以了解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3.明确中国政治制度完善和发展的根本目标,掌握完善和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正确方法和途径。4.进一步认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立和历史必要性,在当前复杂的诡计环境中,自觉坚持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论述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制度的关系是什么?我们从中得到什么启示?第一、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关系:1.经济制度是社会结构的基础,经济制度决定政治制度。 2.有什么样的经济制度就要求有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和它相适应;二者在性质上是相一致的,不一致就产生矛盾和冲突。3.启示:要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就要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就要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就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只有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才能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第二、思想文化制度同政治制度的关系:1.思想文化制度居于指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对政治制度主要起导向作用,任何政治制度都是在一定的思想文化、意识的知道下建立起来的。2.思想文化意识的核心内容——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的关系更紧密,对政治制度的稳定起保障作用。3.启示:任何一个国家都必须建立与其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文化价值观,以起巩固和发展政治制度的作用;我国已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要巩固和发展这些制度,就必须建立与此相适应的思想文化制度,确立在我国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文化教育方针,也就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第二章当代中国国家制度当代中国的国家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建立了具有过渡性质的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1956年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建立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政权。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国政治制度大体上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时期:1)从1956年——1966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人民民主专政不断巩固,党的领导大大加强,形成了党政不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2)从1966年——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遭受全面破坏,整个国家陷于无政府状态。3)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的历史时期,全面加强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各个方面的建设,党的领导制度得到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全面恢复,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巩固,国家立法、司法、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备,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明显加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革命过程中所创造的适合中国国情、带有中国历史特点,反映革命过程中阶级关系和政治关系的政权形式。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是:A: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B:中国共产党在国家制度中居于领导地位;C: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D: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群众基础;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是:A: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保卫人民的民主权利;B: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创造共产主义的物质基础;支配国家的整个政治生活的制度是“国家制度”。中国新民主革命后建立的政权性质是“新民主义社会”。十年“文化大革命”中受到破坏最严重的制度是“司法制度”。我国监察制度和监察机构在1958年前基本实行“垂直领导体制”。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最大的成绩的是“立法工作”。全面建设时期政治制度发展的主要特点是“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的全面加强”。建国初的中央政府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兼有国家权力机关和中央行政机关的职权”。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标志是“1956年,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当时,具有“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是建立新民主义国家政权的基础”。统治阶级通过“国家制度”来确立自己在国家中的统治地位。决定中国建立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当时的特殊国情”。国家的实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暴力机器”。1954年,宪法规定的国家主席“是最高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组成部分”。建国后,我国的政治制度遭到全面破坏是在“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时期”。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起来的”。当代中国的国家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它在我国当代的历史条件下担负的主要历史任务是“社会主义国家领导社会主义建设”。文化大革命中,取代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是“革命委员会”。中央明确提出实行党的‘一元化和党政不分’,是在“1958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前,代行全国人大职权的是“政协(全体会议)”。根据1956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各小组的通知》,通知说:大政方针在政治局,具体布置在书记处。国体是指“反映国家阶级本质的制度”。国家制度即国体,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方面。它反映国家的阶级本质,并作为国家根本制度支配着国家的整个政治生活,是制定其他各种具体政治制度的根据和出发点。当代中国的国家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根据“国家制度”是划分国家类型的标志,是分析国家本质的依据。建国初期行使国家权力机关和中央行政机关的职权,兼有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最高行政机关的双重性质的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我国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治制度向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转变的时期主要是“1954年—1956年”。在1956年—1966年,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发展的主要特点是“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的全面加强”。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产生前,我国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二.多项选择题1.国家制度:A:即国体,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方面;B:它反映国家的阶级本质,并支配着国家整个政治生活;C:是制定其他各种具体政治制度的根本的出发点;D:统治阶级依法确定其政治领导和统治权的制度;E:是统治阶级为维护其政治统治的根本制度;2.建国初期,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内包括:A:工人、农民阶级;B:小资产阶级;C:民族资产阶级;D:其他爱国民主分子;3.建国初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职能有:A:制定国家法律;B:监督法律执行;C:任免最高国家机关负责人;D:订立对外条约;注意:建国初期的“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行使国家权力机关和中央行政机关的职权,兼有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最高行政机关的双重性质。4.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起主要作用的是:A:经济基础发生变化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B:阶级基础发生了变化;C:历史任务发生了变化;5.在全面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出现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的全面加强是因为:A:适应了当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形势;B:实施计划经济的需要;C: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需要;D:受阶级斗争是主要矛盾错误观点的支配;6.国家制度是一国的根本制度,它:A:表明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的地位;B:表明国家的政权性质;C: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利益;D:是统治阶级维护的主要手段和工具;7.经济上占统治地位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建立的国家制度有:A:奴隶制国家;B:封建制国家;C:资本主义国家;8.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重性是因为:A: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压迫和束缚,同它们有矛盾,具有革命性;B:由于它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软弱,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具有妥协性;9.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是因为:A:领导力量上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B:阶级基础,以工农联盟为基础;C:历史任务上看;D:政权性质上看;E:从它的建立过程上看;10.当代中国工人阶级为什么仍是领导阶级:A:队伍不断发展壮大;B:是我国生产建设的主力军;C:是社会物质财富的主要创造者;D: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E:支持社会主义改革的主力军;11.当代中国广泛的统一战线包括:A: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B: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C: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12.人民民主专政在我国社会主义时期的主要任务是:A: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B:坚持四项基本原则;C:实行对外开放;D:开展其他方面的改革;E:进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13.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完善和加强党的领导制度,主要进行的工作有:A:加强党的领导机构,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B:成立中央书记处;C:党中央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议和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14.在1956年-1966年全面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表现在:A: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不对人大负责报告工作,一律对各级党委负责;B: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严重受阻,刑法、民法的指定工作被停止;C:司法制度建设受到严重削弱,地方司法机关对地方党委负责;D:废除了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逐步建立的人民律师制度、公证制度、人民陪审制度; E:各地区(直辖市、自治区)和省级公、检、法合置办公,县级公、检、法实行组织合并。15.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大制度得到全面的恢复和加强,主要表现在:A: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扩大了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职权;C:赋予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法规的权力;D:修改选举制度,实行县级人大的代表,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E:加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建设,设立民族、法律、财政经济等7个专门委员会;16.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产生以下机关:A:政务院;B:最高军事机关;C:最高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检查署;17.随着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我国相继建立的政治制度有:A:政党制度;B:司法制度;C:军事制度;D: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8.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组织法有:A:全国人大组织法;B:国务院组织法;C:人民法院组织法;D:人民检察院组织法;E:地方各级人大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19.从1957年后,为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采取的组织措施有:A:增设党的兼管地方党务和行政的大区领导层次;B:由党的监察委员会取代国家监察机构;C:司法工作直接受党的领导;D:各级党委对政府工作实行分别领导;E:在政府、司法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实行党组和党委领导的行政首长负责制;20.十年“文化大革命”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受到的影响有:A: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遭到破坏;B:人民民主专政遭到严重破坏;C:司法制度被“彻底砸烂”;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瘫痪;E:多党合作制度遭到严重破坏;21.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经历了的势力阶段有:A:新民主主义革命;B:社会主义革命;C:社会主义建设;简述什么是国家制度?它表明了什么?1.国家制度表明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统治与被统治;表明国家政权的性质,反映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2.国家制度即国体,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方面;是统治阶级依据法律确定其政治领导和政治统治权以及统治与被统治阶级关系的制度,是统治阶级为了保护自己的政治统治而确定的根本制度。简述为什么说新中国的政治制度完全不同于旧制度?1.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2.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3.它是在摧毁国民党反动统治,在解放区政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真正的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权。 4.这表明新中国的政权在领导力量,阶级基础等方面同无产阶级专政是一致的;因此,它不同于旧制度。简述为什么说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具有较多的过渡性和不完备性?1.它建立在五种经济成分的基础之上;2.具体的政治制度方面也存在较多的雏形特征。3.国家政权组织机构的设置、职能、关系、层次也不够健全、明确。4.在1954年宪法制定之前,以《共同纲领》代替国家根本大法,全国政协代全国人大。5.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成立行政区人民政府,它既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代表机关,又是地方政权的最高机关。简述中国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是怎样建立的?1.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新民主民主革命胜利后建立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它在领导力量,阶级基础等方面同无产阶级专政相一致。2.在1954年宪法的制定,它对国家的性质,根本政治制度,国家机关的设置,中央与地方权力的划分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3.在1956年,我国对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本确立,在上层建筑领域,我国社会政治制度和一系列具体制度也建立明确;标志着国家政权性质也由新民主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简述全面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国的政治制度建设没有走上健康之路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1.监察制度和监察机构被削弱。2.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受到损害。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受到严重影响。4.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全面加强,使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变为由党直接管理国家政权。总之,在全面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国政治制度的建设,未能走上法律化、制度化的道路;特别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简述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中,我国的政治制度遭受哪些破坏?1.人民代表大会全面瘫痪;2.司法制度被“彻底砸烂”。3.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遭到破坏,中央文革小组代替了中央政治局。4.所谓“革命委员会”代替国家政权机构,成为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包揽党务、行政、司法各项工作的权力机构。总之,十年“文化大革命”中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所有方面都遭到严重破坏;脱离了民主与法制的轨道,脱离了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护人民民主权利,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的轨道,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简述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与其他国家无产阶级专政相比有什么特点?1.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中居于领导地位。2.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3.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把新民主义革命任务和社会主义革命任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起来。4.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群众基础,能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社会主义事业胜利发展。简述人民民主专政为什么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工人阶级对国家政权的领导是通过共产党来实现的;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国家政权的核心领导力量。2.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它的领导能保证其正确的方向。3.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才能团结、教育和组织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才能抵制各种错误思想,才能在政治上领导无产阶级,并通过无产阶级领导全体群众,实现无产阶级专政。4.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和现实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简述在1956-1966年开始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党的一元化领导主要组织措施有哪些?1.增设党的兼管地方党务和行政的大区领导层次;2.在政府、司法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实行党组和党委的行政首长负责制。3.撤销行政监察部,由党的监察委员会取代国家监察机构,执行行政监察职能。4.司法工作直接受党的领导,改变了它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的作法。5.各级党委对政府工作实行直接领导,改变了宪法关于各级政府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规定。论述“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逐步完善体现哪些方面?答: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党和国家认识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各方面的建设;主要表现在:1.党的领导制度得到了完善和加强。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中央形成中央书记处、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三个层次的领导体制。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了全面恢复了和加强。3.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了巩固和加强。4.国家立法、司法、监督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5.进入90年代以后,提出了以法治国的治国方略,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入了一个稳定又积极的发展新阶段。论述中国的国家制度是什么?为什么说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1.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当代的国家制度;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国家政权。2.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中国革命过程所创造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权形式,是无产阶级在中国的具体形式。3.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的国情决定了在革命后建立的政权必然带有自己的历史特点;4.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符合中国国情,带有中国历史特点,反映中国革命过程中阶级关系和政治关系的一种政权形式。5.人民民主专政思想是我国党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逐步形成的。论述结合实际谈谈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是:第一.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保卫人民的民主权利1.人民民主专政表明了对敌人实行专政和对人民实行民主两个方面;2.我国现阶段,还存在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的分子;还存在着剥削阶级在经济、文化、思想方面的遗毒。 第二.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创造实现共产主义的物质基础,也是无产阶级国家的基本任务。1.我国几十年来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重大成绩,离不开人民民主专政对经济建设的领导;2.人民民主专政在我国社会主义时期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论述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是什么?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这同无产阶级专政在领导力量、阶级基础、历史任务、政权性质等基本点上都是相同的,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国家政权;它的显著特点有:1.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2.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中,属于领导地位。3.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把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和社会主义革命任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有机连接起来。4.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群众基础,能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社会主义事业胜利发展。5.在当前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人民民主专政负有特殊的历史任务;即要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保卫人民的民主权利,又要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创造共产主义的物质基础。简述毛泽东关于人民民主专政思想的主要论述。毛泽东同志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对人民民主专政思想的主要论述有:1.早在1939年《青年运动的方向》中,提出了“人民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口号,随后在《新民主主义论》和《论联合政府》中进一步提出,新中国应当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2.在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主张,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提出总结我们的经验就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3.在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确定“中华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4.在1954年9月通过的我国第一部宪法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5.在1982年通过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简述第一部宪法确定国家机构是如何组成的?1.国务院;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3.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4.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6.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 简述在社会主义时期,我国政治制度可分为哪几个发展时期?我国政治制度大体上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1.在1956年—1966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2.在1966年—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3.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的历史时期。简述近代中国的社会阶级状况和阶级关系有哪些显著特点?近代中国既不是资本主义国家。也不是独立国家,而是一个经济文化非常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它在社会阶级状况和阶级关系方面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第一.掌握国家政权的是受帝国主义支持的封建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第二.无产阶级人数很少,到1949年,现代工业在工农总产值中占17%左右,产业工人只有200万。但他们具有很强的革命性和战斗力。第三.农业占全国人口的80%,个体农业和手工业占整个国民经济的80%多,广大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一样,深受三大敌人的剥削和压迫。第四.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阶级。一方面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压迫和束缚,同它们有矛盾,具有革命性。另一方面,由于它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软弱,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缺乏反帝国主义反封建的勇气,具有妥协性。第三章当代中国国家形式和国家机构单项选择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1)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2)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3)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2.我国审判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之间“是职能分工上的独立”。1)中国1982年宪法规定,中国国家机构由下列国家机关组成:A:全国人大;B:国家主席;C:国务院;D:中央军事委员会;E:地方人大和各级人民政府;F: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G: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我国国家机构系统,按其性质和职能分为五部分:A:国家权力机关;B:国家行政机关;C:国家军事机关;D:国家审判机关;E:国家检察机关;3.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指“政体”。注意:国家形式,主要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政体。也包括国家结构形式,即国家政权的区域形式(单一制、复合制);国家治理形式(集中制、民主制)。4.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A:民主共和制;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在我国行使国家权力的是:A:人民代表大会;B:人大常委会;6.在我国的国家司法机关主要是指各级: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 7.社会主义国家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公有制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了社会主义国家只能实行的统治形式是“共和制”。8.总统共和制始于“美国”。9.国家形式可分为“君主制和共和制”。10.我国的国家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11.国家机关设置的依据是“国家权力的划分”。12.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可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13.一般国家军事武装力量领导机关属于“行政机关”。14.中国国家机关体系中,处于首要地位的是“人民代表大会。”15.在习惯上,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机关形式是“联邦执行委员会”。16.国家政权是“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和阶级利益的工具”。17.我国的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它在实际上隶属于中国的行政机关”。18.我国行政机关是怎样产生的“由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9.我国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是“是一种复杂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20.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同“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国情”相适应的。21.社会主义国家司法机关是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领导下,行使司法权。22.在我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途径和形式是“通过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大会来实现”。23.恩格斯指出,资产阶级国家最主要的特征是“庞大的官吏和常备军组成的军事官僚机器”。24.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和核心内容是“保证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掌握国家政权,实行民主共和政体”。25.元首是国家对内对外的代表,现代世界各国都设有元首;社会会议国家的元首一般是指“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选举产生的,不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二.多项选择题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分为:A:单一制;B:复合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可分为:A:君主制;B:共和制;全国人民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以下权力:A:立法权;B:决定权;C:任免权;D:监督权;资产阶级为巩固其统治而建立庞大的国家机器,其最主要的特征是:A:官吏;B:常备军;社会主义国家权力机关在不同的国家分别被称为:A:人民代表大会;B:最高人民会议;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资本主义国家行政机关有以下形式:A:内阁制;B:总统制;C:委员会制;国家形式在根本上有“”因素决定:A:国家的阶级本质;B:社会的经济基础;C:社会的阶级关系; 决定一个国家的结构形式的主要因素是:A:国家利益;B:经济发展状况;C:民族关系;单一制国家和联邦制国家有以下共同之处:A:在对外关系上都是国际法的主体;B:都设有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行政机关;C: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D:国家重大权力如立法、外交等均归中央;我国为什么必须采用民主共和国政体:A:我国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B: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我国的特别行政区有哪些自治权:A:行政管理权;B:立法权;C:独立的司法权;D:终审权;E: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国家机构是:A: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B: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建立的;C: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的总和;社会主义国家机构发展和变革的基本方向是:A:精简和合理地组织国家机构;B:提高国家机构的工作效率;C:吸收广大人民参加国家管理;8.我国的国家机构按性质和职能可分为:A:权力机关;B:行政机关;C:军事机关;D:审判机关;E:检察机关;9.国家形式包括:A:主要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B:国家结构形式;C:国家的治理形式;10.国家的治理形式可分为:A:集权制;B:民主制;11.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制可分为:A:二元制君主立宪制;B:议会制君主立宪;12.我国的单一制结构形式有自己的特点,属于复杂的单一制国家,主要表现在:A: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邦联制;B: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建立民族自治机关;C:在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D:在一般地方行政区域,设置地方国家机关,在中央统一领导下,依照宪法所赋予的职权,管理本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事务;13.当代在国际上行政机关产生的方式一般有A: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B:由国家立法机关产生;C:由选民选举产生;14.我国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有:A: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B:议行合一的原则;C:民主集中制原则;15.国家机构设置中的议行合一原则主要体现在:A: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B:由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制定法律和决定国家重大问题;C:各级人民代表必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接受群众监督,收集群众意见;D:人民代表既是立法者又是执法者; 简述什么是国家形式?它由什么决定的?1.国家形式: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政体;也包括国家结构形式和治理形式。2.根本上是由国家的阶级本质、社会的经济基础、阶级关系决定的。3.它也受到国家的历史传统、地理环境、民族文化以及国际环境的影响。简述政体分为哪几种?主要从哪些方面区分?1.政体一般分为君主制和共和制;2.君主政体又有专政君主制和立宪君主制之分,君主立宪制又常分二元君主立宪和议会君主立宪。3.共和制政体分议会制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4.区分政体的类型主要看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看元首、议会、政府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简述什么是国家结构形式,它分哪两种?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区域组织,即国家的整体和部分,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之间权力关系的形式,一般分单一制和复合制。1.单一制,是指若干行政区域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实行统一的中央集权,具有统一宪法和国籍,全国只有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央人民政府。2.联邦制,指由共和国、州、省、邦员组成的国家。简述什么是国家的机构?它由什么决定的?第一.国家机构是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内部职能和外部职能,进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管理等各种活动的国家机关的总和;它包括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第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任何社会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决定国家对内对外职能从而决定国家机构的性质和形式;因此,经济基础决定国家机构。简述国家机关一般分哪几部分?第一.国家权力机关;指代表统治阶级全面地独立地行使统治权的国家机关;第二.国家行政机关;指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对国家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的国家机关;第三.国家司法机关;行使国家司法权,代表国家进行审判和追究刑事责任并提出公诉的机关;第四.国家元首;是国家对内对外的代表;第五.国家军事武装领导机关;简述我国国家机构由哪些机关组成?1.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2.中国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3.国家主席是国家的最高代表,是国家元首;4.中国国家行政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5.中国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6.中国国家军事机关是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全国武装力量和领导机关;简述国体和政体的关系如何?在我国怎样体现? 第一.国家本质决定国家形式,即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为国体服务,起维护国家本质的作用;统治阶级采用何种政权组织形式,是服从其维护阶级统治和阶级利益的需要的。第二.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是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国情特点相适应的,起着保证国家政权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全国各族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作用。简述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它怎样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第一.人民代表大会是指由选民或其代表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选举代表组成全国及地方各级权力机关体系,即全国及地方各级人大,通过国家权力组织其他国家机关,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第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主要表现在:1.各级人大都是由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2.集中行使职权,在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必须由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民主决定,以真正集中和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3.在执行上,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保证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得到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迅速有效的执行。简述中国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有哪些?1.议行合一的原则;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3.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简述议行合一的原则,在国家机构设置中怎样体现?第一、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受它监督;由它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制定法律和决定国家重大问题。第二、各级人民代表必须密切联系群众,接受人民监督,收集意见,参加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审议和决定国家重大问题;把群众的意见变成法律和决定;人民代表即是立法者又是执行者,体现了议行合一的原则。简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国家机构设置中怎样体现?第一、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二、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第三、中央和地方职权范围的划分上,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之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简述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原则的涵义是什么?1.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监督,代表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利益。2.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他享有立法权以及组织国家机关决定重大问题权力。3.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来自人民,按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进行活动,集中人民的意志对国家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并制定各种制度和法律。4.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论述中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的原因有哪些? 中国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由中国的历史、民族关系、社会主义建设的国际环境等因素决定的。1.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共同创造广泛的经济联系。2.中国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长期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状况,因此可以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3.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需要,决定中国只能采取单一制的结构形式。4.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是中国独立完整的保证;国际敌人、民族分裂主义者常用民族关系问题妄图分裂我国。5、我国的单一制形式基于历史和现实的状况,有自己的特点:1)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建立民族自治机关;2)在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3)在一般地方行政区,设置地方国家机关,在中央统一领导下,依照宪法所赋予的职,管理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论述单一制和联邦制有什么异同?第一.概念:1.单一制国家是若干行政区域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实行统一的中央集权,具有统一宪法和国籍,全国只有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2.联邦制指由共和国、州、省、邦的各邦员组成的国家。第二.它们的共同点在于:1.在对外关系中都是国际法主体,设有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行政机关,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地方或邦都必须服从和遵守,不得与之抵触和违反。2.国家重大权力如立法、外交、宣战和缔约、移民、币值、关税、外贸管理等都属于国家。第三。它们的不同点有:1.在单一制的国家按地域划分行政区域,设立地方政府;由中央政府统一规定地方政府职权,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职权,统一领导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包括自治区地方政府必须服从中央政府。2.在联邦制国家的国家权力以宪法为规定,分配给中央政府和各邦政府;中央政府行使宪法所赋予的权力,凡宪法未授予联邦或未禁止各邦行使的权力则属于各邦,各邦都设有自己的立法机关,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但制定的法律不得与联邦宪法和法律相抵触,抵触者无效,联邦最高法院是终审法院。3.单一制和联邦制最主要的区别集中于中央和地方权力的划分上;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行使中央政府所给予的权力,一般都没有立法权;联邦制国家的各邦行使宪法未授予中央政府或宪法未禁止各邦行使的权力;一般都设有立法机关,制定各邦法律,甚至宪法。论述按国家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划分,我国国家机构系统可分为哪几部分?第一.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2.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3.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它们与全国人大一起构成我国的权力机关体系。第二.中国国家主席是国家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整个国家的最高代表,是国家元首。 1、中国国家行政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1)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由同级人大产生,是执行机关,对其负责,受其监督。2)国务院又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统一领导中央政府各部、各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第三.中国国家军事机关,是中央军事委员会,它是全国武装力量的领导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的主席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第四.中国人民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1.中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检察院。2.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别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3.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第五.中国国家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1.中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海事法院、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2.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由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产生,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第四章当代中国选举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建国后,我国颁布了“两部”选举法。2.我国的“县级以下的人大代表”可直接选举。3.台湾籍的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地点在“北京”。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是“当代中国的选举制度”。5.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是在“1953年2月”。6.最早规定新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普选制的是“1949年的《共同纲领》”。7.建国以来我国颁布的《选举法》共有“2部”。(1953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第一部;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建国后第二部选举法;三次修改时间分别为:1982年、1986年、1995年)8.选举的关键是“自由选举”。9.较早出现选举的雅典民主制属于“奴隶制民主制”。10.关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选举细则》颁布于“1931年”。11.不属于人大代表职权的是“在考察时对出现的问题直接处理”。12.资产阶级的选举制起源于13世纪“英国”议会代表产生的办法。13.县级或乡级人大代表的罢免要求提出需选区“30人以上”联合提名。14.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的主持选举机构是“设立的选举委员会”。15.当代资产阶级的选举制度是“是各资产阶级政党争夺统治权的工具”。16.于1997年12月,香港特别行政区产生了“36”名第九届人大代表。17.选民登记后,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18.选举委员会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5”日前公布。19.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时,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2天”。20.在进行直接选举时选区大小的确定不是根据“按照每一选区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 21.在1996年11月美国总统选举,有9000万选民未投票,这说明了“美国的选举制度有很大的缺陷”。22.县级以上人大开会期间,对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除主席团可提出罢免动议外,“1/10代表联名”仍可提出。23.现在县级以上人大代表中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24.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是由“该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25.在选举人民代表时,获得过半数选票当选的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另行再选”。26.在实行差额选举,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符合选举法规定的多于应选举代表名额的二分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应“进行预选”。27.选举往往与自由,民主相联系,是自由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体现,这是因为“自由选择是选举的关键”。28.社会主义选举制度在本质上是与资产阶级选举制度完全不同的新型民主制度;表现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途径上“人民选举各级人民代表,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29.从1997年我国县级以下直接选举中,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占18岁以上总人数的99.99%,说明“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范围十分广泛,比例越来越高”。30.我国在基层选举进行选民登记中,可以决定对有精神病患者做出不列入选民名单的机关是“选举委员会”。31.我国选举采用直接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法,而不采取全部直接选举是因为“我国目前无论在技术上、经济上、公民素质上都不具备直接选举的条件”。32.直接选举中选民登记后,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20天以前公布选民名单,如果对选民名单有不同的意见“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33.选举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350名,省、自治区“15万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注意:某县将选举新一届县人大代表。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实习生小张为本次选举草拟了下面这份工作规划。请对这份“规划”进行修改,并简述改或不改的理由。1.设立县选举委员会,支持本次选举工作。(符合选举法的规定)2.为贯彻平等原则,人大代表的名额按大体相等的人口比例加以分配。(我国选举法贯彻平等原则的同时,根据我国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实际国情,规定应按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来分配。因此该县人大代表不能按大体相等的人口比例分配)3.城镇由人大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农村由选民按选区直接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我国选举法规定,县级及县级以下人代会代表实行直接选举产生。农村由选民按选区按直接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是对的。城镇不是由镇人大同样也是由选民按选区直接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4.城乡选举县人大代表时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与等额选举。(城乡选举县人大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对的;但等额选举应改为差额选举)。5.为加强党的领导,代表候选人均由中共基层党组织提出。(按照选举法规定,人大代表的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候选人,代表10名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这与党的领导不矛盾。因此,“候选人均由中共基层组织提出”是不恰当的,而应根据选举法的规定提名候选人)。 选举制度是指由选举法规定的有关选举国家代表机关或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它包括:A:选举的基本原则;B:选举的机构;C:选举的程序;D:选举的方法;在1995年,对我国的第二部选举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标志着我国的选举法在各项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它新增加的内容有:A:重新确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B:增加了对人大代表的罢免内容;C:规定了在县级人大代表选举时由于候选人过多,可以进行预选;D:县级人大代表的辞职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当代中国的选举原则有: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原则;B:选举的平等原则;C:秘密投票的原则;D: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我国公民是否有选举权取决于:A:年龄;B: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直接选举中选民登记的主要工作是:A: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举登记后新满18周岁的人登记;B:对满18周岁,被剥夺政治权利又恢复的选民登记;C:把选民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D:对死亡的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中除名;E: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能选举的精神患者,不列入选民的名单;在选举中有选举权的公民有:A: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者;B:正在被劳动教养者;C:正在受拘留处罚者;D:被判处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剥夺政治权利者;选民发生部分变化,需要重新登记、列入或除名的原因是:A:年龄;B:政治权利;C:户口迁移;D:疾病;E:死亡;属于第二部选举法对第一部选举法进行修改的是:A:不再具体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名额数;B:规定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属于第二部选举法第三次修正内容的是:A:重新确定了各级地方人大的代表的具体名额;B:规定选区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至三名代表划分;C:规定了在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直接选举时,选举委员的职权是:A:支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B:划分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C: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D: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规定选举日期;E: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申诉并做出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在选举九届全国人大共同之处在于:A:选举都实行了差额选举制;B:选举都采用了无记名投票的方式;C:选举的结果都由主席团予以宣布;D:选举结果报全国人大常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由其确认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选举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候选人,由以下形式可以推荐:A: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B: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 下列活动在人大代表职权范围内的是:A:县级以上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质询案;B:在人代会期间向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组成人员提罢免案;C: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D: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大会议;E:在闭会期间可以组成代表小组对有关单位视察;对县级以上人代会的代表的罢免都有哪些形式:A:人代会开会期间,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代会代表提出罢免案;B: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人大常委会开会期间,常委会的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对所选上级代表的罢免案;C: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五分之一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对所选上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选举程序一般包括:A:建立选举机构;B:进行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C:代表候选人的提出;D:计票方法的确定;E:确定当选人员;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和完善经历了以下过程:A:当代中国选举制度渊源于革命根据地的选举制度;B:1953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了我国第一部选举法,确定了一些基本原则;C: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二部选举法;对原选举法做出了更为民主,更符合人民意愿的规定;D:根据选举实践,全国人大对第二部选举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中国的选举平等原则体现在:A:每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B:城镇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C: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数应当大体相等;秘密投票的原则的优点在于:(即无记名投票)A:可以最充分保护选民的民主权利;B:真正尊重选民的意愿;C:使选民在无顾虑、不拘束的环境中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直接选举人民代表时,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它应经过:A:按选区推荐候选人;B:选举委员会根据大多数选民意见确定候选人;C:在选举日的5日前公布候选人;D:选举委员会在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向选民介绍候选人情况;第一.什么是选举、选举制度、选举原则?1、选举制度是指选举法规定的有关选举国家代表机关或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2、选举的原则指在选举中有关选举权、选举方法、选举程序的规定中体现的民主原则。3、选举是指人们根据公认的规则,从所有人或一些人中选择几个人或一个人担任一定职务的行为。第二.社会主义的选举制度与资本主义的选举制度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社会主义选举制度和资本主义选举制度是在本质上完全不同的两种选举制度;2、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途径是选举各级人民代表,由他们组成国家权力机关,并由其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它是真正体现了平等、普遍原则的选举制度。3、资本主义选举制度是资产阶级愚弄人民、掩盖其阶级本质,进行政党斗争的工具。 第三.当代中国的选举制度是怎样形成、发展、完善的?1、当代中国的选举制度渊源于革命根据地的选举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革命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根据地就建立了广泛的选举制度。2、在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了新中国的第一部选举法;规定了选民资格,选举办法等内容。3、在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建国后的第二部选举法;它是对第一部选举法做出了重大修订。4、第二部选举法颁布后,根据选举实践,全国人大对部分内容又进行三次修正,通过这些修正,我国选举法在每一个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人大代表的候选人提名、差额比例、预选、当选、罢免等方面的规定越来越完善。第四.什么是直接选举、间接选举,我国为什么要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法?1、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产生人大代表;2、间接选举是指由人大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上一级人大代表;3、我国有十几亿人口,全部实行直接选举,无论在技术上、经济上、公民素质上都还不具备条件。4、直接选举是民主程度更高的体现,但民主的发展是受经济、文化条件制约的,因此直接选举的扩大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第五.县、乡两级的选举委员会有哪些职权?1、规定选举日期。2、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3、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20日)4、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5日)5、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6、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的不同意见的申诉,并做出决定。第六.直接选举代表候选人是怎样提出和确定的?1、提出:1)按选区推荐候选人;2)选区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2、确定候选人:1)代表候选人的名单由选举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2)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汇总后,于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3)再根据较多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公布;第七.为什么要给人民代表特别的保护?1、这是人民代表执行职务,履行代表职权的需要;2、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3、对于代表履行职务给予物质和时间等方面的保证,这是因为我国的各级人民代表都是兼职的,不领任何报酬; 4、因此,必须为代表的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时间保障,以保证人民代表的正常开展工作,履行职责。第八.在直接选举中为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合法性,选举法制定了哪些严格的规定?1、选民投票结束后,由选民推选的监票人、计票人和选举委员会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2、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3、如果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4、如果获得过半数选票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5、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第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怎样确定及分配的?1、宪法和选举法都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不超过3000人;名额的分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情况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2、每届全国人大任期将满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下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名额和选举问题做出决定;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1)人口特别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代表1人。2)台湾省出席全国人代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决定。3)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也有适当的名额。4)中国人民解放军参加全国人大代表由解放军单独组织选举产生,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配。第十.我国选举实行平等原则,且为什么一个人民代表所代表的人数又有不同?具体规定有哪些?(一)我国人口中农业人口占多数,少数民族所占比例较低,为避免人民代表过于集中于某一阶层,以及城市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中所占的地位与作用,以及人民代表的高素质要求,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等。(二)对每一人民代表所代表的农村人口、城市人口做出了比例的要求,对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地方人代会中少数民族代表的数量也做出了符合中国现阶段国情的规定,这些规定有:1、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市级人大代表、县级人大代表中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数。2、在规定条件下,少数民族人民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以上这些规定从形式上看似不平等,但它更符合我国的人口分布现实及人民代表大会的群众基础,在实际上真正体现了选举的平等原则。第十一.什么是选区?我国选举法关于选区划分的规定有哪些基本要求?1.所谓选区是指选民参加选举活动,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的区域;同时也是人民代表联系选民,向选民反映和接受选民监督,开展有关工作与活动的区域。2.选举法对选区划分的基本要求有:1)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2)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 3)选举法对城镇各选区和农村选区每一代表的人口的规定为:城镇各选区每代表的人口应当大体相等;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应当大体相等。第十二.我国人民代表在执行职务时有哪些保障?1.代表在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2.县级以上人民代表非经人代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代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3.因现行犯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立即向该人代会主席团或人大常委会报告。4.乡级人大代表如被捕,受刑事审判或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级人代会。5.对代表参加活动,所有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在执行代表职务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第十三.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怎样体现出了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在本质上是一种新型的民主,最主要的体现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充分体现了这一点: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原则;只要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精神正常的公民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体现了我国民主的广泛性。2.选举的平等原则;我国的选举实行“一人一票制”。充分体现了我国民主的平等性;它还体现在选区的划分上;城镇各选区代表的人口数应基本相等。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我国县级及县级以下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实行间接选举;这种选举制度是和当代我国的经济、文化、民主的发展状况相适应。4.秘密投票的原则;是指选民或代表在投票时秘密填写选票,在选票上只填写自己同意的代表候选人姓名,而不注明投票人自己的姓名;真正尊重了选民的意愿。总之,这些原则的制定,充分保证了公民或人民代表能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保证了选举出的人大代表能代表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力。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第十四.从人大代表的地位和职权,分析《代表法》怎样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1.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分别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和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他们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2.各级人代会开会期间人民代表的职权。1)可以参加会议,审议议案和报告,有权提出议案;2)参加本级人大的各级选举,向本级人民政府及本级其他机关提出质询案;3)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院长、提出罢免案;4)有权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3.各级人代会闭会期间人民代表的职权。1)人民代表在闭会期间可以组成代表小组开展活动;2)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邀列席原选举单位常务委员会会议。第十五.选举法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有什么规定?1.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2.对于县级和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案,可以向县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被提出罢免要求的代表有权在选民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用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县级人大常委会将罢免要求和申辩意见印发原选区选民。3.对县级以上人代会提出罢免案有两种方式: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代会举行会议时,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大选举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委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由该级人大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会代表的罢免案。4.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案的代表有权在主席团会议和大会全体会议上或主任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席团或常委会将申辩意见印发会议。5.对县、乡级代表提出的罢免要求由县级人大常委会派有关负责人员主持;对县级以上代表提出的罢免要求由县级人代会主席团或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全体代表会议或全体常委会议表决。6.罢免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罢免县级和乡级人大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的选民通过;罢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代会代表须经各该级人代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或者须经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依法被罢免的代表,如果在人大担任职务的,其职务也相应被撤销。第五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单项选择题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2.委员长会议的组成中,没有“一般委员”。3.全国人代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4.属于临时机构的是“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5.于1998年召开了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6.我国人民当家作主最直接体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7.我国批准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8.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会议制机关,它不实行“委员长负责”。9.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时间为“1954年9月”。10.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委员长召集与主持,一般“两个月”举行一次。11.如果有“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临时会议。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1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1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1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由“国家主席”发布命令公布。16.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1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重要方式是“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1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19.能够审议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是“民族委员会”。20.国务院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21.国家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2.在全国人代会闭会期间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23.机关的权力直接来自人民的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24.全国人代会举行之前,组成代表团的标准是“选举的单位”。25.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担任“中共中央委员会成员”。2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中是临时性组织的是“调查委员会”。27.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机构中,可以有非人大代表担任的是“工作委员会”。28.全国人代会举行前要召开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29.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是在“在中国人民长期革命斗争中”。30.我国国家机关除人民代表大会外其权力来自“来自于人民代表大会的委托”。3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重要方式是“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32.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议案的表决通过需要“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通过”。33.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不可提名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34.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议案的提出或质询案的提出,需要联名的人数为“10人以上”。35.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10人以上联名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审议与否”。36.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37.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提请常委会任免。38.全国人大任期已满,但由于遇到非常情况不能进行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2/3”人员通过可以推迟选举。39.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的质询机关不包括“中央军委”。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以下“”方面保证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A:我国公民具有广泛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人民代表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C:县级及县级以下的人民代表实行直接选举;D:人民代表必须同当地选民保持密切联系;E:选民有权直接或经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罢免不称职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有:A:立法权;B:决定权;C:任免权;D:监督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的修改有特定的程序,我国宪法的修改需要经过以下程序:A: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B: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3以上的多数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政治法律地位是:A:它统一行使国家的权力,是最高的权力机关;B:中央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C:中央的其他国家机关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会议举行前做以下工作:A:提出会议议程草案;B: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C: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D:会议其他准草案;全国人大会期间主席团提名候选人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席、副主席;B: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C: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全国人大常委会:A: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B:是国家的立法机关;C:在人大会议闭会期间,其他国家机关对它负责;D: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若干组成;委员长会议是:A:是委员长主持常委工作的一种工作方式;B:决定常委会会议的议程;C:可以向常委会提交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D:它不能代替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召开会议期间均可提出议案的机关有:A: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B: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列席的机关负责人有:A:国务院;B:中央军委;C:最高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检察院;E:必要时有关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代会法律案的提出:A: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B: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C: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D: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一个代表团;人大常委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提出表决:A:列入常委会会议的议案,在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委员长会议同意;B: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进一步研究的,经委员长会议提出,联组会议或全体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权表现在:A:审查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B:有权对他产生国家机关工作提出询问和质询;C: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D:有权罢免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决定的其他国家机关的领导人;E:审查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的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主席团会议决定的事项有:A:副秘书长人选;B: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日程;C:表决议案的办法;D: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日期;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长会议的职权有:A:决定常委会每次会议的会期;B: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C:处理常委会其他的日常工作;D:从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确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执行检查组长、副组长若干人;属于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是:(九届全国人大设立了9个委员会)A:民族委员会;B:法律委员会;C: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全国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之间的关系:A: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B: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C:全国人大从代表中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并有权罢免之;D: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经常行使国家权力,是全国的一部分。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进行程序: A:会议准备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准备;B: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C:全体会议;D:代表团会议和代表小组会议;可以列席全国人代会的是:A:国务院组成人员;B: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C:最高人民法院院长;D: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代会议期间,代表团会议和小组会议进行的工作是:A:进行审议;B:进行讨论;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可以列席会议的有:A:国务院负责人;B:中央军委负责人;C: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D: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E: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政治法律地位是:A:全国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它在国家权力机关中处于最高地位;B:在我国政权机关体系中,无论在纵向和横向方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都处于最高地位;C:中央其他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全国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议案的有:A:委员长会议;B: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C: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D: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简述怎样审议法律草案?1.法律草案的审议和有关法律问题或修改法律的议案的审议,须经专门委员会和法律委员会审议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报告。2.列入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草案,常委会听取说明并初步审议后,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和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由法律委员会向下次或者以后的常委会会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将其他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印发常委会会议。3.对有法律问题的决定和议案或修改法律的议案,法律委员会审议后,可以向本次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也可以向下次或以后的常委会会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简述表决议案有哪些规定?1.表决议案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2.交付表决的议案,有修正案的先表决修正案。3.任免案则需逐人表决,根据情况也可以合并表决。4.表决方式可以是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因工作需要,设立以下机构:A: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B:办公厅;C:工作委员会;D: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简述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1、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2、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3、审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命令、指示和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和规章,提出报告。4.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质询案的答复,必要的时候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5.对属于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简述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说它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由选民或代表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选举代表,组成全国及地方各级权力机关体系,即全国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构,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第三、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广泛的代表性,从政治上和组织上保证全体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第四、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议行合一原则,设置国家机关,可以有效的保证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得到迅速的执行,人民的意志得到有效的实现。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怎样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第一、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的实质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权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选出的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讨论决定国家大事和管理国家;这就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原则和核心内容,也体现了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实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主持机构及其任务是什么?第一.预备会议选举的主席团支持会议,它主要决定下列事项:A:副秘书长人选;B:会议日程;C:表决议案的办法;D:代表提出议案截止的日期;E:其他需要主席团决定的事项。第二.主席团提名以下人选:A: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B:秘书长;C:委员的人选;D: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等中央机关(除国务院总理);第三.主席团审议表决的议案,并提请大会表决;选举结果及重要决议的议案,由主席团发布公告,或由国家主席发布命令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程是什么?第一、提出议案,审议和表决法律草案;第二、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 第三、如果国家机关领导人换届,全国人民代表会议选举各国家机关的领导人;第四、会议期间,代表可向大会提出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的质询案及询问。简述在审议法律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用“三审制”是什么?第一.所谓一审,听取提案人对法律草案的说明,进行初步审议;第二.所谓二审,在经过两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委员们对法律草案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后,围绕法律草案的重点、难点和分歧意见,进行深入的审议。第三.所谓三审,在专门委员会根据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草案进行修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的基础上再作审议,如果没有争议,即付表决。注意:这种审议制度有利于保证立法的质量。简述委员长会议的职权是什么?第一、处理常委会日常工作;第二、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三、向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会议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第四、决定常委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拟订会议议程草案;第五、对向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决定交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第六、从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确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副组长若干人,决定是否将执法检查报告报请常委会审议;并将执法检查报告或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交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简述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第一、对各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解放军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大会资格进行审查;第二、审查每一代表是否由选举产生,在选举过程中,候选人的提名或正式确定,选票的获得等选举过程及其当选是否合法。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对质询案的提出和审议的程序是什么?第一、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委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第二、质询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交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专门委员会审议质询案时,提质案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出席会议,发表意见。第三、质询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在常务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以书面答复的,应当有被质询机关负责人签署,并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在专门委员会上答复的,专门委员会应当向常委会或者委员长会议报告。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程序是什么?第一、提出议案1.全国人大的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一个代表团;2.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二、审议议案1.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2.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主席团可以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报告;第三、表决通过议案和法律案1.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并提请大会表决;2.大会全体会议表决议案和一般法律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宪法的修改由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第四、公布——1.大会通过的法律案;2.选举结果及重要决议案由主席团发布公告或由国家主席发布命令公布;简述人民政协与人民代表大会都对国家机关实施监督。两者在性质上有什么重要区别。1.是否行使国家权力是两种监督形式的最重要区别。2.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它实施的监督具有法律的约束力。3.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它实施的监督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是一种民主监督。论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有哪些?第一.立法权。即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第二、任免权1.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席提名,决定国务院的总理的人选。2.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的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人选。3.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的其他成员;4.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注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上列人员。第三、决定权。1.全国人大主要是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权、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第四、监督权。1.监督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国家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有权对他们的工作提出询问和质询;2.有权罢免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决定的其他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审查国家预算和预算的执行情况的报告,可以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等。论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是什么?(多选)A:国家立法权;B:国家某些重大事务的决定权;C:人事决定和任免权;D:监督权;E: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如专题监督;第一.国家立法权1.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2.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外的其他法律;3.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第二.国家某些重大事务的决定权 1.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2.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新协定的批准废除;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3.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赦;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和局部总动员;决定全国或个别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戒严。第三、人事决定和任免权。1.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和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长的任免,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务。第四、监督权。1.有权监督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国务院制定的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2.撤销省、自治权、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第五、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如专题监督等。论述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第一.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第二.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或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第三.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命令、指示和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和它的常委会的地方法规和决议,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和规章,提出报告。第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必要时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第五.对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第六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均由本级人大产生,并对它负责,接受其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组成。地方各级人大行使由《宪法》和《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职权。地方各级人代会议主要内容是:A: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B:提出和审议、表决议案;C:选举;D:提出批评、建议、意见;E:提出罢免案;F:提出质询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会议内容主要是:A:听取、审议工作报告;B:审议和通过议案;C:受理质询案;D:决定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的任免;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设立:A: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B: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C: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内务、财经、教科文卫等专门委员会。(根据提议可以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具有的职权有:(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决定问题须经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A:提出和审议议案;B:审查工作报告;C:审议质询案;D:起草法规;E:检查监督;F:调查研究;单项选择题1.属于民主标志的是“人民当家作主”。2.今后我国人大的主要任务是“立法工作”。3.不设秘书长的人大常委会是“县级人民常委会”。4.主持选举省级人大代表的同级是“人大常委会”。5.不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的是“县级人民代表大会”。6.西方国家政党和议会的关系“通过议会选举来确定”。7.目前我国乡长、镇长的任免权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8.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县级以上是5年)9.县级以上地方人大代表提出议案时须有“10名以上代表联名”。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10.不能设法制委员会或办公室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县级人大”。11.罢免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力归“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12.现行《宪法》将人民公社改为乡或民族乡的时间是“1982年”。13.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与批准权在同级“人大”。14.在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中候选人提名需“大会代表20人以上书面联名”。15.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成员可以担任的职务有“同级党委的成员”。16.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地方法规的前提是“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17.县级以上地方人大换届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天”。18.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在人大闭会期间行使的人事任免权中不包括“同级人民政府正职”。19.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需先开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的人民代表大会不包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20.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法规,这些法规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21.在1996年,美国因预算问题,政府三次停止办公,这件事说明了“美国的三权分立制造成了内部权力的冲突,不利于提高效率”。22.我国的人民代表代表大会不论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是乡、镇的人大代表大会需召开临时人代会,应有“五分之一”代表提议。 23.地方人大常委会委员的选举实行差额制,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十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当提名的候选人多于这个数时应“进行预选,按得票多少取舍”。1.可以制定地方法规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A:省、自治区、直辖市;B: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的;C: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全体会议,可以列席的人员:A:人民法院院长;B:乡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D: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的县级以上的其他机关、团体负责人;3.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可以提出议案的单位或个人有:A:本级人民政府;B:本级人代会主席团、常委会;C:本级人代会的各专门委员会;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履行人事任免权时,人民政府领导人的候选人提名可以有:A:本级人代会主席团或代表依组织法联合提出;B:县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代会代表30人以上书面联名;D: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大会代表20人以上书面联名;E:乡、镇人代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5.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内容主要有:A: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B:审议和通过议案;C:受理质询案;D:决定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的任免;6.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的议案有以下机关提出: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B: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的各专门委员会;C: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D: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7.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质询案它们受质询的对象是:A:本级人民政府;B:本级人民法院;C:本级人民检察院;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有:A: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B: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C:常委会的工作机构;D: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如县级人大的办公室;E: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地区设立的工作机构;8.5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在以下机关担任职务:A:人民政府;B:人民法院;C:人民检察院;9.改革开放2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加强和完善,主要表现在: A:把直选扩大县级,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B: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常委会;C: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并增人大专门委员会;D:设立乡政权,设立乡镇人大主席团;E: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及其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10.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的主要的区别在于:A: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B:法律地位不同;C:与政党的关系不同;D:人民代表和议员的区别上;E: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不同;11.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应做好以下工作:A: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B: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制度建设;C: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国家监督;D: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和执法监督职权;E: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的认识,自觉地维护国家这一根本制度;12.县人大开会期间,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名的国家机关领导人选有:A:县人大常委会委员;B:县人民政府县长;C:县人民法院院长;D: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简述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第一.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统一行使权力,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中处于首要地位。第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均由本级人大产生,并且对它负责,接受其监督。第三.地方各级人大(省、市、县、乡)是当代中国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与全国人大一起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体系。论述:某直辖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将评议副市长,要求副市长向该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该消息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同的反响,有人认为,人大切实履行其监督政府的职能,这样做有利于规范政府的行为;有人认为人大“管头管脚”,不利于调动行政首长的积极性。请结合我国人大制度的理论并联系实际就此作出分析。答:某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副市长的做法是依法行使权力的体现:第一.从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的关系看:我国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由它产生政府等国家机关。政府等国家机关皆对人大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地方各级人大产生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后者对前者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第二.从人大常委会职权看:地方各级人大在及其常委会有监督地方国家机关工作的职权,由人大或常委会选举产生的副市长,应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评议行政首长是实践中创造的一种具体监督形式,实践证明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第三.联系实际:可结合有关腐败案件,说明人大监督以扼制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1.县级以上人代会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召集。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3.地方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会议每“2个月”举行一次。4.经“1/5”代表提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代会。 5.县级以上人大每次举行预备会议时,主席团决定本次会议的“副秘书长”若干人。6.乡、镇人代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代会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人的候选人。7.县级人代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8.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代会代表“3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简述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主要有哪些?1、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2、选举和罢免本级人代会主席、副主席、正副乡、镇长。3、在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4、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5、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6、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财产和公民的私有财产,维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秩序。7、审查、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的民政工作实施计划。注意:可以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的是:A:人民法院院长;B:人民检察院检察长;C:乡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E:县级以上其他机关负责人;简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哪些?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指定较大的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2、行使保证法律执行,决定地方重大问题,任免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监督地方国家机关工作等职权;(主要有14项)具体有以下:1)领导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大会议。2)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工作的重大事项。4)在本行政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5)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6)在本级人代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同级行政机关的副职,及有它任命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中和人民法院副院长以下,人民检察院副院长以下的有关人员。7)在本级人代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当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正职不能担任时,决定代理人选,根据上述机关正职领导的提名,确定其所属人员。简述地方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是什么?1、会议必须由全体组成人员半数出席始得举行。2、决定问题,须经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半数通过。3、会议的日期、议题一般提前通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同时送交有关材料。 4、会议由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也可临时召集。5、会议主要讨论年度工作计划,拟定草案,提出报告,研究执法检查活动,听取汇报。6、专门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本级人大代表,有关专家列席会议,也可要求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简述我国的人民代表和西方的议员有什么不同?1.人民代表和西方的议员在其代表的阶级基础、职权、有无特权及选举方式上具有许多重要的区别。2.从选举方式看,西方的议员大多通过直接选举产生,我国的人民代表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差额选举产生,因此,他们与选民关系不同。3.人民代表和议员的阶级基础不同:1)人民代表是人民选举出来的,选民有权直接或经过地方人大监督或撤销不称职的代表;2)西方的议员,并不表明他代表选民,享有广泛的特权,他们代表的是不同利益集团利益;简述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级人大常委会成员,本级人民政府领导等各机关的领导人员,他们的候选人是怎样提名的?由本级人代会主席团或代表按组织法规定联合提名。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代会代表30人以上书面联名,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大会代表20人以上联名。2.县级人代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3.乡镇人代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代会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候选人。4.不同选区、不同选举单位的人代会代表,可以酝酿、联合提出候选人;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提名候选人的情况。简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有哪些?(15项职权)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预算的执行。2.审查、批准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等工作的重大事项。3.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决定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检察长,须报上一级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选举和罢免上级人代会代表。4.听取和审议本级人大常委会、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改变和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的不适当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5.保护社会主义公有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的合法权利和少数民族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权利。注意:可以向本级人代会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的有:A:本级人代会会议主席团;B:本级人代会会议常委会;C:本级人代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D:本级人民政府;注意:省、直辖市、自治州和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A:主任;B:副主任;C:秘书长;D:委员;注意: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内容主要有:A: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B:受理和通过议案;C:决定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的任免;D:受理质询案;E:决定本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员的任免;论述地方人大同地方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1.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在地方国家机关中处于首要地位,其他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均由本级人大产生,并对它负责,接受其监督。2.地方的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人民法院的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同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本行政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计划、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由同级人大审议批准;本行政区内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由人大决定;由行政机关执行。4.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检察院要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人大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5.在人大开会期间,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领导须列席会议,有代表向其提出质询,他们需做出回答。6.当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重大人事变动,由常委会决定。试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度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多项)第一、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1)人民代表大会制产生于我国人民大革命斗争中;2)资产阶级的议会制产生于封建社会末期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3)这两种制度代表了不同的阶级实现统治国家时采取的不同政权、组织形式。第二、法律地位不同(与政府的关系不同)。1)西方的议会是三权分立中的立法机关,仅行使立法权同政府是制约和分权的关系;2)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唯一性和最高性;第三、与政党的关系不同。1)西方政党的职能是进行选举;2)人民代表大会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第四、人民代表和议员之间的区别:人民代表和西方的议员在其代表的阶级基础、职权、有无特权及选举方式上有许多重要区别。第五、在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上不同。1)西方的议会制,大部分采取一院制、两院制;在组织结构上西方议会有议员、议长、委员会、议会党团、工作机构、国家元首组成。2)我国采取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常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和一些工作机构组成。论述我们为什么应怎样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生活是否正常,社会主义事业能否顺利开展,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因此,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第一、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的认识,自觉地维护国家这一根本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本质上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但由于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到政治、经济、文化一系列的制约。 2.在一些具体的民主制度、民主程序上还有一些缺陷,为此,我们必须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高人民对人民代表大会的认识。第二、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和执行监督职权。1.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法律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今后,立法工作仍是人大主要任务,加强执法监督是重要任务。第三、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国家监督。1.要尽快完善对其他国家机关实行有效监督的有关法律和制度措施。2.人大的监督是最具权威、最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也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体现。第四、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制度建设;1.提高各级人大代表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审议立法水平;2.人大要进一步提高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业化和年轻化的程度;第五.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1.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2.党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各级党组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内活动,领导人们遵守宪法和法律。试述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哪些?1.提出议案。2.提出立法意见。3.审查政府工作报告。4.起草法规和决议草案。5.审议质询案,必要时提出报告。6.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和建议;7.审查政府决定、命令、规章、人大的决议案。8.审议本级人代会主席团或本级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并提出报告。9.对本级人大及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10.对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交付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11.办理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等。12.检察监督与本委员会有关的法律、地方性法规、上级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必要时可以提出报告。13.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评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活动,并根据需要听取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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