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清末宪政改革中的“急”与“缓”

浅谈清末宪政改革中的“急”与“缓”

ID:22117099

大小:52.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0-27

浅谈清末宪政改革中的“急”与“缓”_第1页
浅谈清末宪政改革中的“急”与“缓”_第2页
浅谈清末宪政改革中的“急”与“缓”_第3页
浅谈清末宪政改革中的“急”与“缓”_第4页
浅谈清末宪政改革中的“急”与“缓”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谈清末宪政改革中的“急”与“缓”》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浅谈清末宪政改革中的“急”与“缓”:20世纪初,在腐朽的清王朝即将退出历史舞台的最后十年,其在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教育等方面进行了一场全面而深刻的改革。尤其是在宪政改革方面,做出了重大的突破。虽然最后这一改革被辛亥革命的炮声打断,但是其影响越是深远且发人深思的。  关键词:清末新政;宪政;急进  :K25:A:1005-5312(2011)32-0164-02    清末新政是晚清政府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发动的一次自上而下的全面性的改革,还在慈禧太后流亡西安的时候,便发布“上谕”,表示要实行“变法”。上谕中说:

2、“法积则敝,发敝则更,要归于强国利民而已”,“取外国之长,乃可补中国之短;惩前事之失,乃可作后事之师”,“事穷则变,安危强弱全系于斯”。或许慈禧当时并没有真正下定决心实行改革,而只是为了稳定局势才发了这样一道上谕,但不可否认的是,此时的慈禧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顽固保守。  1904年,日本与沙俄为争夺在中国东北地区的利益,爆发了日俄战争。尽管沙俄是一个欧洲大国,而日本只是一个东方小国,但战争的结果却是沙俄败给了日本。君主立宪的日本战胜了农奴制的沙俄,在中国社会以强烈的刺激,这当中当然也包括慈禧以及清朝的统治集团。1

3、905年7月,慈禧太后在召见大臣时表示:“立宪一事,可使我满洲朝永久确固,而在外革命党亦可因此泯灭,候调查结果后,若果五妨碍,则必决意实行。”  1906年9月(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清廷发布“上谕”,宣布预备立宪,“上谕”中说:  “我朝自开国以来,列圣相承,谟烈昭垂,无不因时损益,著为宪典。现在各国交通,政治法度,皆有彼此相因之势,而我国政令积久相仍,日处阽险,忧患迫切,非广求智识,更订法制,上无以承祖宗缔造之心,下无以慰臣庶治平之望,是以前派大臣分赴各国考察政治。现载泽等回国陈奏,皆以国势不振,实由于上

4、下相睽,内外隔阂,官不知所以保民,民不知所以卫国。而各国所以富强者,实由于实行宪法,取决公论,君民一体,呼吸相通,博采众长,明定权限,以及筹备财用,经画政务,无不公之于黎庶。又兼各国相师,变通尽利,政通民和有由来矣。时处今日,惟有及时详晰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但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涂饰空文,何以对国家而昭大信。故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定,而又光兴教育,清理财务,整饬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悉国

5、政,以预备立宪之基础。著内外臣工,切实振兴,力求成效,俟数年后规模初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著各省将军、督抚晓谕士庶人等发愤为学,各明忠君爱国之义,合群进化之理,勿以私见害公益,勿以小忿败大谋,尊崇秩序,保守和平,以豫储立宪国民之资格,有厚望焉。”  这份上谕是一份既稳妥又有指导性的纲领性文件,但是这份上谕在统治集团内部却引来了不同的解读。有的人认为主张清王朝应尽快实行立宪,立宪的期限不宜拖延,而应尽快实行。署理广西提学使李翰芬在奏折中认为,“实行宪

6、政期限宜速也”,他说:“方今时局艰危,事机日亟,外人每以宪政成否占中国之存亡,若必预备于十数年前,施行于十数年后,虽缓急不容不审,而收效实觉过迟。论者谓国民程度尚低,资格尚浅,未可轻率从事。抑知程度以造就而益高,资格以历练而渐进,东西国民程度资格不同,而其为立宪则一,又岂有一定标准哉。先预备,后施行,年复一年,不免有苟且因循之患。即施行,即预备,乃以收倍道兼进之功……今则立宪为中国就时之惟一要政,中外通人已无异议,而变期钜迫。又非可待十年”。建议在五年之内颁布宪法,以“振刷精神,扫除积习,新中外之耳目,而慰薄海之

7、人心。”而有的人主张暂缓实行立宪,他们认为,立宪之举事关重大,应预为筹备,循序渐进。他们以日本为例,说“日本维新之初,即宣言立宪之意,分遣各使周历外邦,最先整理行政及司法制度,其次整理地方行政制度。后八年乃设元老院及大审院,后十四年乃发布开设国会之敕谕,而先开设地方议会。又以教育未能普及,即以国民以参政权,最为危险,乃先改定普通教育制度,又先设裁判所构成法,设会计检察院,越二十年而后颁布宪法。盖预备如此其详密,而实行如此其迟回。”因此,立宪宜缓不宜急,如果“冥行躁进,其关于政术者尤有害于治安”,只有预为筹备,循序

8、渐进,才能收效于未来。  主张立即立宪的这部分官员,除了有迎合上意,讨取欢心的意味之外,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确实也看到了目前时局之艰难,非办法不能以巩固统治。这样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很显然的是,他们对变法和宪政的了解恐怕也仅仅停留在表面上,他们忽视了宪政改革的艰难性,最为重要的是忽视了中国民众的承受能力,千百年来一直承受着君主专制的中国民众恐怕很难的短短的时间内就能转变一个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