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课件

经济法学课件

ID:22389434

大小:145.50 KB

页数:27页

时间:2018-10-28

经济法学课件_第1页
经济法学课件_第2页
经济法学课件_第3页
经济法学课件_第4页
经济法学课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经济法学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经济法学经济法学法理知识一、“法”辩1、中国古代的“礼法”和现在的“法”都是一定的社会规范。相对于道德、宗规、习俗、礼仪,法律只是各种社会规范的一支,有比较确定的内涵。举凡伦常纲纪、礼仪制度、法律政令、典章制度,都可以归在礼法里面。2、调整社会行为的社会规范,在国家产生以前,主要靠习惯、道德,在奴隶社会主要靠法律、习惯和道德,在欧洲中世纪主要靠宗教教义,在我国封建社会主要靠礼法和法律。3、有许多法律没有或者只有很弱的阶级性。4、在古代,我国和西方的“法”含义不同汉字“法”、“律”虽有二千年以上历史,

2、但作为独立合成词的“法律”却是近代由日本输入的。在三代是刑,在春秋战国是法,秦汉以后主要是律。三者的核心是刑。不具有政治意义上的正义论的性质。在古代中国,国家不是“公共权力”,赤裸裸的统治术取代了政治正义论,法只被看作是镇压的工具,它的主要表现为刑。法只是君主用来治国治人的统治术,其兴废只在君主的好恶之间。法家人物会成为狂热的君主专制的拥护者。礼刑结合、“儒法合流”是中国古代法的特点。以镇压、恐吓为本的刑屈从于讲亲亲尊尊、长幼等差的礼,构成了中国古代法的独特形态。拉丁语中能够译作“法”的词中最有意义

3、的是Jus和Lex。Jus的基本含义一是法,“法乃善与正义之科学”。二是权利,“错误不得产生权利”。此外,还有公平、正义等富有正义意味的含义。Lex的原意是指罗马王政时期国家制定的法律和共和国时期各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Lex具体而确定,得用于纯粹司法领域,可以指任何一项立法。相反,Jus只有抽象的性质。古希腊,人们就把法律看成是权利的保障。古代希腊、罗马国家与法肇始于平民与贵族的冲突,是社会妥协的结果,国家成了“公共权力”。二、重要常识1、权利和权力权利指法律保障民事主体自主实现其法定利益的可能性。

4、是私权。权力是公权,也是义务。2、法治国家以权利为本位,而非法治国家是义务本位。3、法律事实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并能够被证据证明或还原的客观事实。4、自然法和实在法。自然法是指全人类所共同维护的一整套权利或正义。其实质是一种正义论,一套价值体系。其先是同自然—理性相连,继而与上帝—理性相接,最后与人—理性相合,它始终高于实在法,被看作实在法的根据。作为普遍承认的正当行为原则来说,它通常是“实在法”,即经国家正式颁布并以一定的制裁来强制执行的法规的对称。5、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指以规定

5、和确认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为主的法律。如宪法、民法、刑法、行政实体法等。程序法是指以保证权利和义务得实施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程序法、立法程序法等。27经济法学经济法学6、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是指在所辖区域内对人们普遍适用的、可长期反复适用的文件。非规范性文件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一次性适用的文件。7、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强制性规范指对规定的权利、义务具有绝对肯定形式,不允许当事人

6、之间相互协议或任何一方任意予以变更的法律规则。如公法和私法的物权法。任意性规范是规定的权利、义务具有相对肯定形式,允许当事人之间相互协议或单方面予以变更的法律规则。私法除物权法的大部分法律规范。8、一般法和特别法。一般法是指针对一般人、一般事、一般时间、在全国普遍适用的法;特别法是指针对特定人、特定事、或特定地区、特定时间内适用的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9、下位法服从于上位法。10、公法与私法。公法调整的是国家与社会和公民之间纵向关系以及政治资源的配置,而私法调整的是私人的、民间的横向权利义务关系,公

7、法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权力与权利双向互控、民主与集中、权威与服从等,私法通行的是平等、竞争、等价有偿、协商原则等。不能把公法的强制性原则和方法适用于平等协商的私法领域,要收缩政府权力在私人或民间领域不适当或无止境地延伸和干预。公法和私法有各自的调整范围,各自独立,没有法律授权,公法不得干预私法领域。私法是公法以及整个法治的真正法律基础。公法领域的权力适用“显性原则”即无法律明确授权即无权力,私法领域适用“隐性原则”即法无禁止即权利。公权力的行使多采强制性干预原则,私权利的行使多采意思自治原则,通过私

8、法主体行使权利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国家对此“不告不理”,也可自力救济。私法侧重保护个体权利。11、法治。所谓“法治”,其实不仅是“以法治国”的意思,而且含有以法治国所必须遵循的原则、规范或理想的意思,如“公正原则”、“平等原则”和“维护人的尊严”等等。法治首先要有良法,包括抽象的正义的法和完善的实在法,它能普遍地调整普遍的社会秩序。其次是法律的至高无上要有合理的制度作保障。第三有合理的分权与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法国《人权宣言》:“凡权利无保障的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