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涉嫌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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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叶庚清律师:何某涉嫌诈骗案本期介绍:“孤证不能定案”原则似乎已是我国诉讼法学界与司法实务界老生常谈的话题。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法律工作者对如何适用“孤证不能定案”规则十分模糊。本期法律快车专题栏邀请知名的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北京叶庚清】律师通过一件涉嫌诈骗的刑事辩护案件为我们详细介绍“孤证不能定案原则”的具体应用。访谈嘉宾:叶庚清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业务范围涉及刑事辩护、公司法务、经济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咨询:139-1108-0234(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访谈内容

2、:1、法律快车网:法律快车的朋友们,你们好!叶庚清律师,您好!欢迎来到法律快车访谈现场接受专访。叶庚清律师:主持人、法律快车的朋友,你们好。2、法律快车网:叶律师,请您介绍一下您接手时了解的这个案件具体情况?叶庚清律师:好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我当事人何某涉嫌三起诈骗犯罪:  1.2012年6月,被告人何某伙同张某、赖某在顺义区某公司内,谎称施工过程中挖掘出一批黄金物品,并以31件黄色金属物予以冒充,欲骗取周某三十万元人民币。同年7月13日行骗过程中因周某报警被当场抓获,未能得逞。  2.2011年5月

3、,被告人何某伙同何顺期等人在北京市朝阳区XX路X号A座2202韩某办公室内,以上述同样方法使用三个假冒的金元宝骗取韩某二十万元人民币。  3.2011年11月,被告人何某化名罗某晨伙同他人在北京朝阳区慈云寺桥附近,以上述同样方法使用十个假冒的黄金饰品骗取李某二十万元人民币。  检察院提交给法庭的证据主要有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书证等。1、法律快车网:你在做刑事辩护时注意针对哪几方面?叶庚清律师:就具体细节问题详细询问了当事人后,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第一起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第二起、第三起犯罪

4、,用以证明被告人何某实施犯罪的犯罪工具、犯罪地点、犯罪数额等事实方面的证据,仅仅依靠受害人的陈述这样一个证据,均属于孤证,在证据之间互相矛盾且缺乏其他证据加以佐证的前提下,不能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很难证明该犯罪行为是被告人何某所为,故针对后两起犯罪在法庭上做无罪辩护。1、法律快车网:司法实践中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叶庚清律师: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诈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追究。成立诈骗罪要求

5、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不构成犯罪。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2、法律快车网:仅仅依靠三份证据:存在严重矛盾的被告人供述、受害人陈述以及无法确认真实性的辨认笔录,能否证明被告人何某实施了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第二起犯罪?叶庚清律师:证明这起犯罪事实的证

6、据材料只有三个,即被告人何某的供述、事主韩某的陈述以及事主韩某的辨认笔录。作为受害人的辨认笔录,只是一个间接证据、单一证据,没有其他证明力较强的证据加以佐证,由于不能得到印证,其自身的真实性无法得到确认,不能得到真实性确认的证据自然不能充分地证明案件事实,孤证不能定案,是现代任何司法体制的铁律。3、法律快车网:您是如何利用“孤证不能定案”的这一原则进行无罪辩护?叶庚清律师:孤证不能定案,不仅指单一的证据不能证明案件事实,而且指在案件事实的任何一个部分,如只有一个证据可以证明,则该案件事实的部分也不能得到确认。而

7、这起案件主要事实方面的证据,恰巧都是孤证!  首先,公诉机关指控何某诈骗韩某所使用的工具“假金佛”是孤证。被告人何某说是十几个,而事主韩某则坚称是3个,数量上说法不一。案卷中的证据材料里,也没有这起案件中假金佛的照片和实物,更不用说关于假金佛的成分、价格等鉴定意见了,因此无法证明何某实施了这起犯罪行为。此其一。  其二,公诉机关指控何某诈骗韩某的犯罪地点是孤证。韩某只说明交易和地点,但无法证明何某实施了诈骗韩某的犯罪行为。  第三,公诉机关指控何某诈骗韩某的数额也是孤证。被告人何某说参与这起犯罪的还有何甲、赖乙

8、两人。而每个人只分了三万多,加起来不可能是20万。具体的数额,是给被告人量刑的重要依据,不问数额、不问去向,仅依靠受害人的孤证来认定,无法让人信服。  其实,对于这三个孤证,完全可以结合一定的间接证据予以补强。例如被告人何某笔录中提到假金佛是从老家邮寄到北京暂住地的,完全可以调去相关的邮件记录。对于犯罪地点、赃款数额,完全可以讯问其他同案犯。遗憾的是,目前为止均没有相关的证据加以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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