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亲属应否成为窝藏包庇罪的主体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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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亲属应否成为窝藏包庇罪的主体的探讨【摘要】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窝藏、包庇罪是一种严重的妨碍司法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此外,我国现行《刑法》第310条确立了“大义灭亲”、“父子相告”的司法原则,亲情让位于法律,对于近亲属之间的窝藏、包庇行为,仍然需要给予刑事责任处罚。虽然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的惩罚活动受到了这项规定的保障,维护了司法管理秩序,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价值观造成了极大地冲击,产生了许多人伦悲剧,也是一种无视人伦本性、不尊重历史传统的做法,同时也为法律蒙上了一层寒冷的冰霜,不

2、利于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的认可和学习,也不利于人民群众对于刑法的信赖。从西周开始,中华法系便强调“亲亲相隐”,这一思想不仅照顾到人伦亲情这一实际情况,而且有利于法律在民间的执行,成为著名的中国法律传统,但是建国后却被废除,从而导致了法律和人伦道德之间的“断层鸿沟”。基于此,本文将对于窝藏、包庇罪的具体构成情况、近亲属是否应当成为窝藏包庇罪犯罪主体进行了阐述和探讨,以期引起学界和社会的关注与思考。【关键词】窝藏;包庇罪;近亲属;犯罪主体;亲亲相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1款明确规定:“凡事知道案件情

3、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这一规定意味着,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必须履行在刑事案件中的作证义务,为了保障这条规定的顺利履行,我国现行《刑法》第310条对于严重妨碍刑事司法、不履行第48条第1款之义务的行为做出了惩罚性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务,帮助其逃匿或者做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这项规定明确表明,近亲属之间相互包庇和窝藏的,必须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基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窝藏

4、、包庇罪的犯罪主体并未采取限制性规定,近亲属仍然是次罪的犯罪主体,而法律让位亲情也因此成为一个生硬的规定,“大义灭亲”也因此成为了当然之举。与此相对的是,“亲亲相隐”等规定在西周时期都扎根于中华法律之中,是一种民族文化和国家传统的外在体现,任何法律都不能完全的割断历史、违背人性和脱离生活[1]。那么,是否应当修正当前对于窝藏、包庇罪犯罪主体的规定,是否在法律中融入一份文化和人文主义精神,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一、我国现行法律中对于窝藏、包庇罪和亲属的规定概述若想对于近亲属是否应当成为窝

5、藏包庇罪的犯罪主体,那么首先需要的就是对于涉及到窝藏、包庇罪的法律制度进行一次简要的了解和概述,以此作为探讨问题的开始。(一)窝藏、包庇罪概述我国现行刑法对于妨碍司法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进行处罚的犯罪行为即为本文所说的窝藏、包庇罪,其概念源于现行《刑法》第310条之规定,属于复合选择性罪名,即其罪名由窝藏罪和包庇罪所共同构成。根据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窝藏罪具体而言,是指明知他人犯罪,却为了帮助其逃脱法律惩罚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务,并且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其最为明显的特征是为犯罪人提供隐藏处所或

6、提供资助、指示逃匿方法和路线等行为。而包庇罪则和窝藏罪有着较大的区别,其仅限于以为他人逃脱法律惩罚为目的,向司法机关做假证明,或者在作证时保留事实的行为。虽然二者在表现形式上有着较为显著的区别和不同,但是本质上却是相同的,这是因为他们共同侵犯了国家司法机关正常活动这一客体,极大地妨碍了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律去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追诉和刑罚执行的正常活动。因此,世界各国对于窝藏包庇犯罪行为都在立法上予以了规定,并且做出了相关处罚条款,我国也在1979年《刑法》和现行的1997年《刑法》中对窝藏、包庇犯

7、罪做出了详细规定。(二)窝藏、包庇罪的相关法律概念根据相关定义和法理学概念可以看出,窝藏、包庇罪并不能成为一种单独存在的犯罪行为,其应当是其他犯罪的伴生犯罪,这点就意味着,窝藏、包庇罪的前提是为了“已经犯罪的人”逃脱处罚而采取的窝藏、包庇行为。可以说,这是本罪的客观方面的重要内容,也是认定本罪的重要评判标准。正是由于犯罪形式的多种多样,所以窝藏、包庇罪的类型也多种多样,包括危害国家安全型的窝藏、包庇罪,近亲属及亲属型的窝藏、包庇罪,情感型窝藏、包庇罪,谋取自身利益型的窝藏、包庇罪等数种类型。其中

8、,近亲属和亲属窝藏、包庇罪中,犯罪人和提供窝藏、包庇的人之间存在着法律所不可割断的血亲或拟制血亲关系,并且由于这种血亲关系而使得其在感情与法律的纠葛中走向徇情枉法的道路。目前学界和社会普遍观点认为,这种类型的窝藏、包庇罪的根本来源是人类最为基本的情感,也是人性最真实的体现,所以相对而言,司法机关对其处罚力度较低[2]。(三)我国刑法中对于亲属的相关规定亲属关系是人类社会关系中最为基本、最为重要的一种,也是整个人类社会关系网络的连接点。对于什么人才能被认定为亲属,我国民事、行政、刑事法律分别作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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