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碳排放权会计的核算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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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碳排放权会计的核算理由关于碳排放权会计的核算理由导读:定的比例分别计入当期损益和相关科目。  3.多种资产确认观。出于我国当前的市场背景条件,学界不乏主张用全面的确认方式,即在不同情形下将碳排放权或者碳会计相关的项目分别确认为无形资产、存货、金融资产。夏琴华等(2011)通过对碳排放权交易过程、主体目的的研究发现,碳排放权在一定情况下,即CDM项目下可确认为无形资产摘要:低碳经济时代的到来,随之产生关于碳会计体系的构建理由。对低碳经济下碳排放权会计核算理由进行研究,应将碳排放权确认为无形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并针对不同的确认情况进行相应的计量与记录。  关键词:低碳经济碳排放权会计

2、会计核算  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其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存活发展观念的转变。低碳时代的到来,引发学界对碳会计体系构建理由的研究,其中一个核心理由是碳排放权核算理由,对此进行研究,不仅有利于国家统一规范碳排放权,而且有助于企业更真实有效地反映涉及碳排放权的绩效以及维护拥有的碳排放权,并在一定程度上加速我国实现低碳经济的步伐。  一、国内外关于碳排放权会计的核算理由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项目下可确认为无形资产;CDM项目外的碳交易市场,有些企业为近期或回购碳排放权而进行碳交易,可将其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张姗等(2011

3、)认为中国的碳排放权有两个阶段,在没有实质性的国际条约来约束碳排放理由的第一阶段,将碳排放权作为“存货”来确认。当我国处于温室气体排放受到国际条约约束时的第二阶段,碳排放权可在碳排放权交易所进行交易,以公允价值计量,将其作为“金融资产”确认。  4.计量理由研究。在碳会计的计量上,根据不同的确认项目,其初始、后续、期末、等阶段应采取多元化的计量方式,主要是以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等来计量。彭敏(2010)认为对我国碳交易中碳排放权可采用多重计量属性。历史成本计量能可靠地计量企业有偿购置或形成的碳排放权,而公允价值计量能为碳排放权的后续计量理由提供参考。邹武平(2010)认为碳排放权的初始计

4、量应以实际发生的各项成本进行计量,将来会有更多的碳排放交易所,可从碳交易所持续可靠地获取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总之,国外较少从会计确认与计量方面对碳会计进行研究,国内研究恰好弥补了这些不足。国内着重对碳会计的核心理由——会计确认与计量进行探讨,主要包括:一是碳会计的确计观,主要有“无形资产”确认观、“金融资产”确认观、多重资产确认观;二是根据不同的碳会计确认观,提出主要从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对碳会计资产进行计量,将两种计量模式结合使用;三是根据国内碳会计市场不同发展阶段进行不同的确认与计量。  结合会计核算理论,会计是依据其持有目的对资产要素进行分类与确认。因此,碳排放权应根据不同会计主

5、体持有碳排放权的不同目的进行区别与分析。总之,应根据不同情形将碳排放权确认为无形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合理。  二、碳排放权会计的核算  在我国不活跃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下,对于企业自用的碳排放权,由于碳排放权没有实物形态,又类似于经营许可权、土地使用权类的无形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并设二级明细科目“碳排放权”。在逐步完善后的国内碳交易市场,碳排放权进入碳金融市场进行交易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取得的该金融资产主要是为了近期内或回购,应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并设二级明细科目“碳排放权(成本)”,以反映企业取

6、得碳排放权的价值;增设一项“碳排放权(公允价值变动)”,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碳排放权的公允价值变动,并按照规定的比例分别计入当期损益和相关科目。(一)作为“无形资产”的核算观  1.初始阶段。对于自主研发形成的碳排放权的初始计量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进行处理,将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的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会计准则中的五个条件时,按照发生的费用确认为无形资产。具体核算是:借记“无形资产——碳排放权”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对于外购的碳排放权,按照历史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

7、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具体核算是:借记“无形资产——碳排放权”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若企业所获得的碳排放权属于政府无偿授予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故应按公允价值记入“无形资产——碳排放权”科目,并确认为“递延收益”;若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并记入“当期损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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