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2012注会《经济法》第二章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高频考点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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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题型2009年2010年2011年单选题2题2分1题1分1题1分多选题3题4.5分1题1.5分1题1.5分案例分析题1题7分合计5题6.5分2题2.5分3题9.5分  重要考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考频:★只需理解,在脑子里形成印象,不需背诵  (一)实质要件  1.投资人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P34)  【解释】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

2、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3)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由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1)可以使用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等。  (2)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出资  (1)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解释】“申报”即可,投资人无须提交验资报告或者出资权属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机关对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权属、出资数额和是否实际缴

3、付等情况不予审查。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解释1】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不得以家庭其他成员财产出资。  【解释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实质要件中,不包括“企业章程”。  (二)形式要件——

4、设立登记  1.3个涉及“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责任(2008年、2006年多选题)  (1)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2)投资人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3)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分支机构  (1)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2)应当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

5、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重要考点: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考频:★只需理解,在脑子里形成印象,不需背诵  1.原因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清算人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  【解释】只有两条道儿:(1)投资人自行清算;(2)“债权人”申请人

6、民法院指定清算。投资人的近亲属、继承人等无权自行清算,也无权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  3.通知、公告及债权申报时间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4.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解释1】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解释2】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时的财产清偿顺序中第

7、一顺序并非清算费用。  5.投资人的持续偿债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重要考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说明】此考点在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中出过案例分析题,请广大考生引起注意。  考频:★★内容要求掌握,在脑子里形成印象,看到相关习题能有思路,不用刻意背诵。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如会计师事务所)适用普通合伙企业的一般规定,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债务责任的承担”上。  1.特定债务  

8、(1)对外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对内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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