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重大项目协调会议制度

县重大项目协调会议制度

ID:27271549

大小:53.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12-02

县重大项目协调会议制度_第1页
县重大项目协调会议制度_第2页
县重大项目协调会议制度_第3页
资源描述:

《县重大项目协调会议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县重大项目协调会议制度县重大项目协调会议制度为进一步改进县重大项目协调机制,提高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推进我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一)列入县重点工程、实事工程、重点前期项目年度计划的项目;(二)审批权限属国家、省和市的基本建设项目。二、协调机制与程序(一)凡本制度适用范围内重大项目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由业主单位向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提出申请,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对需协调的问题提出本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由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召开协调会议进行协商解决,并出具会议纪要,各有关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贯彻落实。(二)对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确实难以协

2、调的问题由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向项目分管副县长、县长助理汇报并提出协调申请。申请协调的报告应包括项目情况、压滤机滤布厂家要求协调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对问题的意见、解决的建议等。(三)项目分管副县长、县长助理在接到协调申请后,应及时召开协调会议,会后印发协调会议纪要。参加会议的人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各有关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四)项目分管副县长、县长助理认为需提请由县长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做好相应的基础性工作后,及时报请县长协调。(五)县长对申请协调的事项,及时进行研宄决策,召开协调会议,并印发协调会议纪要。参加会议的人

3、员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各有关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督查机制建立由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参加的督查联席会议制)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协调会议议定的意见和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监察局要及时跟踪监督各级协调会议的落实情况,除尘滤布重点督查由县长、常务副县长和项目分管副县长、县长助理组织召开的协调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二)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按要求向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发展计划局及有关县领导书面反馈协调会议的落实情况。(三)对未按协调会议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其限期完成;

4、对通报批评后仍未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要追究该部门的领导责任直至纪律处分。(四)为了便于及时了解掌握全县重大项目的生成、前期及建设工作情况,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应每月一次编报重大项目立项、建设进展情况报告,报送县政府。重要情况应随时专报。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