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诉愿制度与民主、法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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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诉愿制度与民主、法治的关系、宪法诉愿制度1920年,奥地利学者凯尔森在其宪法裁判模型中创设了宪法法院,宪法裁判制度应运而生,凯尔森又于1928年在其著作《裁判对宪法的保障》提出宪法权利司法保障学说。凯尔森理论的产生是因为当时奥地利的宪法对立法者的权限只做了很小的限制,扩大了立法者的造法的权限,所以便设立了这一司法限制。由宪法法院进行宪法审查的优点在于:既能受理公民个人提起的诉愿,以保护公民权利,又能行使抽象审查权,以维护宪法秩序。宪法诉愿制度作为此种宪法审查模式中一个重要的板块,在普通的法律程序已不足以完整的保护宪法权利,甚

2、至不能有效地保护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之时,宪法诉愿制度为基本权利救济提供了有效途径,对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0世纪中后期是宪法诉愿制度被移植的高峰期,意大利、土耳其、葡萄牙、西班牙等国依次采取此制度,之后被民主化的韩国等国家采纳,地处亚欧大陆的俄罗斯也在剧变后建立了宪法法院,并在其职权中设置了宪法诉愿审判权,这一制度至此在世界范围内确立了地位。(一)宪法诉愿制度权利本位的内涵宪法诉愿的概念是根据设置了宪法诉愿制度国家的主要判例形成的。在西方国家,宪法诉愿是指任何公民认为某项法律侵犯了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后,向宪法法院提出诉讼

3、的补救办法。《法律辞海》认为它是一种宪法监督方式,指公民个人因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受到侵害而向宪法法院提出控诉。但是,在德国、韩国等国宪法诉愿制度针对的不仅仅是法律,而是包括可能对公民宪法权利及其同等利益的基本权利造成侵害的所有公权力,即立法权、行政权或司法权。笔者以宪法诉愿的权利本位理念为基准,对宪法诉愿做出如下定义:所谓宪法诉愿是指由于公权力的作为或不作为而使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遭到直接、实际之侵害者,有权请求宪法裁判机关对该项权力是否违宪加以审查,是一项维护、保障基本权利的制度。即在国家权力违宪的作用下,若公民的基本权被侵

4、害,穷尽其他救济程序而无实效的情况下,通过有权机关(即宪法法院)保护公民基本权的现代基本权利保障制度。(二)宪法诉愿制度的主观和客观二重性功能探究一种制度对社会的作用,离不开它的功能及实效性。对宪法诉愿制度功能的评价,主要有主观的基本权利保护说和客观的宪法秩序维护说两种理论。主观说认为:宪法诉愿有保障基本权利的功能。有成文宪法的国家通常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比如生命权、健康权、言论自由权、结社自由权等,宪法诉愿为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提供了有效路径,当公民的基本权被侵害时通过具有权力约束机能的宪法诉愿,确保公权力的基本权羁束性和公权

5、力行使程序的正当性,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客观说的观点是:宪法诉愿有维护宪法秩序的功能。宪法诉愿是维护宪法的一种手段,在公权力违反宪法时,通过宣告其违宪保护宪法。诸如韩国等国家设置的违宪审查型宪法诉愿即体现了这一功能。纵观阐释宪法诉愿功能的学说,笔者认为,宪法诉愿在功能上具有主观权利保护与客观宪法秩序维护的二重性特征。如在德国宪法裁判制度中侧重点是个人的基本权利的保护,因此,宪法诉愿的范围非常宽泛;在奥地利和瑞士等国家则强调客观上的宪法秩序的维护,对比德国,宪法诉愿的范围是比较狭窄的。在德国的判例和通说中,最初强调的是主观的权利

6、保障功能,但随着以后的案例的发展,可以说是认可了主观和客观保障的双重性质;从宪法诉愿历史的角度来看,主观的权利保障功能贯彻始终,但不能否认其同时具有客观的宪法秩序保障的特征。对宪法诉愿制度二重性功能的最典型表述是德国宪法法院在1972年做出的一份判决,判词中直接指出:宪法诉愿服务于两种功能。首先,它是公民捍卫其基本权利的一种特别的司法救济途径但宪法诉愿制度的意义并不局限于此,同时,联邦宪法法院还借此担负着保障客观宪法秩序的使命,以解释和发展宪法。宪法诉愿制度还兼具其他的功能。第一,宪法诉愿有宪法的实现功能。宪法规范有流动性、抽象

7、性、开放性等特点,因此,只能通过宪法的适用才能使宪法律规范和宪法价值得到落实以及使宪法规范的要求转化为宪法主体的行为,适用于现实社会,宪法诉愿也同样通过宪法法院的适用才能承担宪法的实现机能,使违宪的公权力不能侵害立法本意对公民自由的保护。第二,宪法诉愿有平衡个人与国家关系的功能。现代宪法是对个人与国家关系进行调整的产物,能否约束公权力,对公权力活动的作为或不作为义务进行监督,宪法法院的判断应基于价值与事实统一的原则,注意在两种价值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第三,宪法诉愿可以行使少数保护的功能。行使宪法诉愿权利的主体是宪法意义上的个体,

8、被宪法诉愿保护的权利亦即与多数相对应的少数人的权利。二、宪法诉愿制度与民主的关系自1803年美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确立了司法审查第一案的地位后,对司法审查反多数主义的否定声音一直不绝于耳。有人认为司法审查就是由不直接对选民负责的少数几位法官审查多数选民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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