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酒店考勤管理规定

大酒店考勤管理规定

ID:27432056

大小:58.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2-03

大酒店考勤管理规定_第1页
大酒店考勤管理规定_第2页
大酒店考勤管理规定_第3页
大酒店考勤管理规定_第4页
大酒店考勤管理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大酒店考勤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山东鸢飞大酒店有限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出勤及休假,建立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鸢飞大酒店各部门员工。三、职责(一)行政人事部门:负责酒店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及休假等管理工作。(二)各部门:负责所在部门员工的出勤及休假等管理工作,并在不违背本制度原则的前提下,制订本部门的实施细则。(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权限范围内假期的审核、审批,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出勤情况,并审核本部门每月考勤表,于每月26日交至行政人事部。四、内容(一)出勤1.酒店各岗位

2、原则上执行每天7.5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40小时工时制。2.班次:原则上酒店根据工作性质进行班次的划分,对于后勤职能部门执行定时工作制,一线服务部门及保障部门可执行倒班工作制,具体班次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和备案,报酒店负责人审批。3.员工必须按所在部门编排的班次,按时上、下班,并在部门内签到、签退。员工上、下班时间应以本人在部门实际签到(退)时间或部门统一点名时间为准。(二)考勤类别1.迟到:未请假或未经批准,在规定时间未到岗者即为迟到。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提前离

3、岗即为早退。3.旷工:在规定的到岗时间无故不到岗或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超过1小时即为旷工;(1)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即为旷工半天,超过2小时即为旷工1天。(2)迟到、早退未超过1小时的,二者累计每3次记为旷工1天。4.加班: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因工作需要继续工作,并有批准的加班审批单的称为加班;由加班人员填写《加班审批单》,写明加班事由、时间等,核准后认定为加班。未经批准擅自延长工作时间或班后无故逗留在工作场所的时间不得视为加班加点时间。原则上应在当月空闲时间安排补休,无法补休的发放加班费。5.休班:酒店各岗位原则上每

4、周休班一天,根据当月度周日的天数确定当月休班的天数。(1)后勤部门人员原则上安排在周六和周日轮休。(2)一线人员根据月初部门的排班计划休班,上级主管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休班时间;员工如拟调整休班时间需报经直接上级审核同意。(三)各类假期的规定及审批1.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名称放假天数放假时间元旦1天1月1日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1天清明当日劳动节1天5月1日端午节1天农历五月初五中秋节1天农历八月十五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全年合计11天因工作需要员工拟于法定节假日上班的,需由各部门负责人

5、提报加班申请单,并经行政人事部和酒店负责人OA批准,行政人事部将据此做为发放员工三薪的凭证。2.病假(1)请病假1天以上者,须持有指定医院病假证明,并出具当日就医病历等相关证明,须加盖医院公章有效。A.指定医院包括但不限于潍坊市人民医院、解放军八十九医院、潍坊市中医院、潍坊第二人民医院等。B.医疗期: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员工按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每年给予3个月到12个月的医疗期。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年限5年以下的最多3个月,5年以上的最多6个

6、月。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年限5年以下的最多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最多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最多12个月。c.医疗期为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12个月的按18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d.患癌症、精神病和瘫痪等特殊疾病的,医疗期最长为24个月。e.进我公司之前的工作年限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累计时间计算。(2)女员工自怀孕后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病假,自动视为产前假。3.事假(

7、1)须至少提前1天申请;原则上事假连续不得超过7天,全年累计不能超过30天。(2)凡事先未履行事假审批手续的或提出休假申请未批准的,按旷工处理。4.婚假(1)员工达到法定结婚要求的,享受婚假3天(须附有结婚证复印件)。(2)合同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夫妻双方均具备晚婚条件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14天,共计17天;不是初婚的,共享有婚假3天。(3)婚假须提前7天申请,并一次请毕。5.丧假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可

8、享受丧假1天。6.工伤假工伤假认定及待遇按集团公司《工伤事故处理管理规定》执行。7.产假(1)产假休假办法及产假期间待遇按集团公司《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执行。(2)女员工产假为90天。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子女,增加产假15天。持有二胎生育证的员工,产假为90天。(3)已婚妇女年满23周岁零3个月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增加产假60天。8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