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语言学视阈下偏义式复合词的构词理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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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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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知语言学视阈下偏义式复合词的构词理据研究摘要:汉语中的偏义式复合词可以说是极具特色的,作为合成式复合词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很多学者的重视,也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从认知语言学“凸显”的角度入手对偏义式复合词的构词理据进行分类探析,以期对以往的研究有所补益。关键词:偏义词认知凸显理据一、偏义式复合词的界定偏义式复合词是汉语合成词中的一种特殊现象,许多专家对此有过专门论述,特别是古汉语中的偏义复词。时至今0,偏义词在现代汉语词汇中仍然是独具特色的组成部分。黄伯荣和廖序东在《现代汉语》中这样界定:两个词根组合成词后只有一个词根的意义在起作用,另一个词根的意义完全消失,

2、如"忘记”只有“忘”的意思,"动静”只有“动”的意思。同样的还有“国家、质量、窗户、人物、干净、好歹”等。很多学者在研究此类复合词时,只是说明了它们的偏义现象,对其构词理据并无深入的探讨,本文就将从认知语言学的视角对其进行剖析,说明其深层的构词理据。二、认知语言学意义上的“凸显”在认知语言学中,“凸显”是指对语言所传达信息的取舍与安排。与凸显密切相关的是“图形一背景”理论,它是以凸显原则为基础的一种理论,“图形”与“背景”也是认知语言学中的一对重要概念。其中,“图形”指某一认知概念或感知中突出的部分,即引起注意的焦点部分;“背景”为对突出图形起衬托作用的部分。这一理论表

3、明,当我们观察外部世界时,都会形成一个认知场,这个认知场由图形和背景两部分构成。其中,得到凸显的部分是图形,没有得到凸显的部分是背景。图形就是所要描写的对象,背景则是这个对象所处的环境。“在一个认知场中,图形与背景相比总是更容易识别,更容易引起注意,也更容易建立起一定的意义来。”人在认知某一事物时,从这一事物的多点或多面中有意突出某一点或某一面,使之醒目并引人注意,而事物的其他方面处于隐伏或抑制的状态。正如赵艳芳指出的:'‘人们的注意力更容易观察和记忆事物比较凸显的方面。”Langacker(1999)提出了认知凸显原则:从认知角度来考量,事物显著度的差异有一些基本的规

4、律,具体的比抽象的显著、整体比部分显著、运动比静止显著等。王冬梅在《现代汉语动名互转的认知研究》中也归纳了凸显度的一般规律,分别是:人>;非人、与人互动的>;非互动的、体现功能的>;不体现功能的、整体>;部分、大>;小、可见>;不可见、具体>;抽象、直接>;间接、主导>;非主导、特殊&吐;一般,共10种。三、"凸显”原则下偏义式复合词的构词理据根据认知语言学对凸显原则的基本观点以及对凸显规律的总结,我们可以对现代汉语中的偏义式复合词试做分类阐释。(一)运动>静止,凸显“运动”在人的认知中,移动的、动态的事物比不移动的、静态的事物

5、更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因此,运动的一方凸显度就会比较高,语义也就会偏指这一方。如:[1]动静:①动作或说话的声音。②(打听或侦察的)情况。“动”是事物改变原来位置或脱离静止状态;''静”是安定不动,跟“动”相对。而以上“动静”的两个义项中,显然都是偏指“动”的一方,符合在人的认知中“运动的容易凸显”这一规律。如:(1)她分明听见院中有动静,又听到一个女子的声音喊喊喳喳的。(老舍《四世同堂》)[2]缓急:①和缓和急迫。②急迫的事;困难的事。"缓”指迟、慢,“急”指想要马上达到某种目的而激动不安,即迫切、着急。“缓急”除了指“和缓和急迫”两种情况外,还特指"急迫的事,困难的

6、事”。这是因为在人的认知中,“急”是一种动态的情况,而“缓”是一种静态的情形,所以,语义容易偏指“动”的一方,即偏重于“急”。如:(2)缓急劳斟酌,安危费斡旋。(郭沫若《归国杂吟》一)(二)整体>;部分,凸显“整体”从认知上来讲,整体在头脑中比其组成部分更容易识别、记忆,因此整体比部分凸显,这已经得到许多心理学实验的证明。如“手里拿着一把锤”,其实是指拿着锤把儿,因为锤是整体,锤把儿是锤的一部分,“锤”这个整体的凸显度大于作为部分的“锤把儿”,所以,作为整体的“锤”就凸显出来。这样的联合词如:[1]舟楫:船只。“舟”是船,'‘楫”是用来划船的船桨,是船的一部分。而“

7、舟楫”的语义显然偏指作为整体的“舟”,即整体凸显了出来。如:(3)江湖多风涛,舟楫不可保。(何景明《咏怀》)[2]面目:面貌。"面”是头的前部,脸;''目”是眼睛。显然,眼睛是脸的一部分,而“面目”的语义“面貌”也正是偏指整体“脸”,即易于被感知和记忆的整体凸显了出来。如:(4)(余小姐)姿态美丽,面目富有表情,服装精致。(丁西林《一只马蜂》)(三)有害>有利,凸显'‘有害的”前面已经提到,凸显度大小还要受制于主观因素,也就是人的注意力。当我们把注意力集中于某事物的时候,该事物就会成为“焦点”,这样,就算原本不凸显的事物也会在认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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