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脱贫攻坚增加贫困户资产收益.doc

桂林市脱贫攻坚增加贫困户资产收益.doc

ID:31996604

大小:28.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1-30

桂林市脱贫攻坚增加贫困户资产收益.doc_第1页
桂林市脱贫攻坚增加贫困户资产收益.doc_第2页
桂林市脱贫攻坚增加贫困户资产收益.doc_第3页
桂林市脱贫攻坚增加贫困户资产收益.doc_第4页
桂林市脱贫攻坚增加贫困户资产收益.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桂林市脱贫攻坚增加贫困户资产收益.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桂林市脱贫攻坚增加贫困户资产收益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关于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市发〔2016〕3号),切实增加全市贫困户资产性收益,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在坚持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的前提下,以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使用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瞄准全市28.4万农村贫困人口、3个贫困县、499个贫困村,探索将自然资源、公共资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农户权益资本化和股权化,贫困村、贫困户从中获取资产收益的方式,为精准脱贫探索新的路径。2016-2020年,力争全市贫困人口人均资

2、产性收入年均增幅达到20%以上。二、政策措施(一)探索多种资产收益路径。1.增加固定资产收益。支持引导贫困村、贫困户自愿将农村土地、森林、荒山、荒地、水面、滩涂等集体资产以及个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进行流转,直接取得资产收益。鼓励将以上资产量化折股设立农民股份合作社,入股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增加资产收益。允许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优先给予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在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区

3、,支持将财政资金投入形式的资产量化到户到人,以入股的形式发展集体物业经济。2.增加资金资产收益。在不改变资金性质的前提下,允许将财政投入到村到户的发展资金转为村集体和贫困户持有的资本金,折股量化到村到人,投入到有能力,有扶贫意愿,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效果好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积极吸纳贫困村、贫困户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贫困村、贫困户将资金投资入股到部分营利性的城乡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或部分营利性教育、医疗

4、、养老、体育健身、文化设施建设。贫困村、贫困户利用这些资产,以租赁、经营收费或入股经营主体等方式获取收益。3.其他增加资产收益方式。鼓励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共同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成立经济实体,明确其吸纳一定数量贫困户劳动力就业,通过引导贫困户参与生产和创收活动、减免贫困户生产费用、提供优惠价格服务等方式,增加贫困户收益。(二)推进农村“双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贫困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工作。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将土地、林业产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全市

5、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有偿使用交易市场,开展全市地票市场交易。加大对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培育和扶持力度,推行同地同价,依法合理提高征占补偿标准。完善土地流转风险防范与退出机制。在全市逐步推进集体资产“三权分离”(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流转机制,开展农民股份合作、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等工作。到2017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2020年,全市3个扶贫重点县实现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三)盘活农村“三资”资源。引入社会资本盘活农

6、村资金、资产、资源、鼓励贫困村通过收购、置换等途径,对集体老旧办公用房、会堂、学校、厂房、仓库以及存量建设用地和农户废弃宅基地,通过改建、新建物业房产等形式盘活闲置资产。鼓励下乡租住民房度假或租用农民空置房创业和开发特色旅游,让农民享有更多的房屋财产收益。将贫困地区水电、风能、太阳能和矿产等资源开发纳入到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赋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让贫困户享受资源开发收益。(责任单位: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四)鼓励“三权”抵押贷款。在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

7、权和农村居民住房权“三权”抵押贷款。优先选择信用良好的贫困户作为抵押贷款对象,利用“三权”抵押增加信用担保总量。将经营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纳入扶贫贴息贷款的发放对象,放宽融资限制,增加资金供给。(责任单位:市金融办、扶贫办、财政局、人民银行桂林支行、各承贷金融机构、各县(区)人民政府)(五)建立合理的资产收益分配机制。资产量化折股到村到户到人的,应划出一部分资产设立贫困户、特困户优先股,剩余部分再量化给其他农户。财政支农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尽量投入到生产周期短、见效快的项目中,确保尽快产生收益。建立健全有

8、稳定的回报。对于低收入稳定和易于核算的项目,可采用“低保底+低浮动收益”的分配机制;对风险大和不易于核算的项目,可采用“高保底+低浮动收益”的分配机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