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ID:33433935

大小:86.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9-02-25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_第1页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_第2页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_第3页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_第4页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整治工程监理行为,提高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境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其他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国家、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以下简称项目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业主)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整治项目批准文件、监理合同,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

2、察设计文件、委托监理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控制,通过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第四条 土地整治项目监理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公正、独立、自主公平、独立、诚信、科学的原则。项目监理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坚持公正、独立、诚信、科学自主的原则。监理人员应在合同约定的权、责、权、利关系的基础上,组织和协调有关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其合法权益。13(二)权责一致的原则。项目监理单位承担的职责应与承担单位授予的权限相一致。项

3、目承担单位实施各方应在监理合同和工程合同中明确监理目标和工作内容,项目监理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承担的监理业务和责任和义务。(三)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监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控制项目建设的目标,依照既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监理施工单位,建设行为,热情为服务承担单位服务,维护承担单位和施工单位其正当权益。第五条 项目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并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关系。 第二章项目监理管理机构及

4、职责第六第五条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定项目监理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二)负责全省项目监理的指导、监督、检查、培训、信息发布等工作;13(三)负责全省项目监理单位及从业人员的登记备案、业绩考核、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第七第六条 省国土整治局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授权,负责项目监理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项目监理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制定监理管理的制度和办法,编制项目监理的规范和标准

5、;(二)指导、检查、监督项目监理工作,发布全省项目监理动态信息;(三)考核考评对项目监理单位进行年终考评。工作业绩,评定项目监理单位信用等级,发布项目监理管理的工作信息;(四)组织项目监理业务培训,登记备案监理从业人员信息,发放《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培训结业证书》(以下简称培训结业证书);(五)完成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监督理管理工作。第八第七条 市(州)国土资源局负责辖区内项目监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为:(一)以招投标等形式遴选项目监理单位,并将结果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二

6、)负责辖区内项目监理的检查、监督、协调,及时向省国土资源厅上报项目监理动态信息;13(三)负责辖区内项目监理工作项目的考核考评,及时向省国土资源厅上报监理项目的考核考评成绩;(四)完成辖区内土地整治项目的其他监督理管理工作。第三章项目监理单位从业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第九第八条 项目监理单位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在本省从事项目监理的相关单位须在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的有效期为2年,省国土资源厅将定期进行更新登记备案。第十第九条项目监理单位登记备案按《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相关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

7、行。申请登记备案的监理单位,应在有效受理时间内,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申请材料。省国土资源厅对申请材料初步审查后,组成审查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监理单位名单,将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等媒介上公告。第十一条 承担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按登记备案的企业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担监理业务,总投资在5000万以上的项目必须是由信用评定等级为A的监理企业承担。。第十一二条 项目监理从业人员实行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业务的人员,须持有《湖北省土地整治监理从业人员培训结业证书》。培训

8、证书有效期为3年。13第十三第十二条 省国土资源厅通过与相关专业机构合作办学等形式,定期统一组织全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培训和再教育培训。培训合格的监理人员,省国土资源厅发放《湖北省土地整治监理从业人员培训结业证书》,并将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备案;再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可申请办理培训证书延续。第十四第十三条 项目监理从业人员备案信息实行定期变更。如需变更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的从业人员,应按相关文件规定,持原单位解聘合同工作调动证明和新单位有效聘用劳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