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继承法学(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

ID:34759153

大小:128.18 KB

页数:66页

时间:2019-03-10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_第1页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_第2页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_第3页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_第4页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_第5页
资源描述: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婚姻家庭继承法学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婚姻家庭法概述1、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婚姻家庭法不是一部法律,是所有婚姻法律的总称)2、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婚姻家庭关系。3、婚姻家庭法调整的范围,包括:①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②婚姻家庭方面的财产关系;③婚姻家庭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动态运行过程;④该动态运行所形成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4、婚姻家庭法的三大特点,是:①鲜明的伦理性;②强烈的固有性;③显著的强行性。5、婚姻家庭法的渊源,有:(渊源,即表现形式)①宪法;④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有关规定;②法律;⑤最高法院的司

2、法解释;③行政法规、部门规章;⑥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第二节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1、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有关婚姻问题立法、司法、婚姻家庭成员所必须遵循的最一般的要求。2、婚姻法基本原则的四大作用:①对贯彻婚姻法的指导思想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②对我国婚姻立法和有关婚姻家庭的司法活动具有指导作用;③是婚姻家庭成员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基本原则;④对婚姻法律规定不完善具有弥补作用。3、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有:①婚姻自由原则;②一夫一妻原则;③男女平等原则;④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⑤实行计划生育原则。第三节婚姻

3、家庭中的法律与道德1、在婚姻家庭领域,法律与道德的协调显得更加重要的原因:①婚姻家庭本身是一个伦理实体;②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和伦理道德对婚姻家庭法的影响要比对其他法律的影响更深一些。(对其他法律也有一定影响,不是没有)2、婚姻家庭中的道德与法律的关系:①在婚姻家庭领域,法治与德治应该相辅相成、协调统一,并形成良性互动。②婚姻家庭是一个复杂系统,需法律、道德、习惯、宗教等各种力量来共同维系。③婚姻家庭问题需要法律来调整,但法律不可能解决婚姻家庭中的所有问题。④婚姻家庭中的有些问题,不可能因新婚姻法出台而消亡。3、在婚姻家庭中,对“法治”、德治”

4、的两种错误观点:①一种是片面强调“法治”,希望新婚姻法无微不至,希望新婚姻法能够解决所有问题,列出所有答案。②另一种观点则强调“德治”,认为婚姻家庭是私人领域,应由道德来调整,反对法律介入其中,认为法律介入婚姻家庭领域是“法律道德主义”,而法律道德主义是“残酷与虚伪”的,强烈主张“把道德的东西还给道德”。4、修订后的婚姻法在总则中增加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受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等内容,体出了:立法机关发挥法律与道德各自作用的重视。第四节新世纪我国婚姻家庭的发展方向1、婚姻关系:应当互

5、相忠实,互相尊重:①夫妻之间特定的身份关系要求其彼此间负有特定的义务。②互相:是对双方而不是单方提出的要求,反对片面地针对妻子提出忠实要求。③忠实:任何一方都不能有欺骗对方、实施伤害夫妻感情、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④夫妻应当互相尊重,夫妻双方独立的人格应得到对方的充分发挥尊重。2、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二章亲属制度(积极的人像太阳,照到那里那里亮;消极的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1、亲属,是指基于婚姻、血缘、法律拟制而产生的,彼此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特定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2、亲属不同于家属,也不

6、完全同于家庭成员。3、亲属≠家属;亲属≈家庭成员。4、三种亲属,是:血亲、姻亲、配偶。①血亲:指相互之间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②姻亲:指以婚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关系,但配偶本身除外。③配偶:即夫妻,是男女双方因结婚而形成的亲属关系。5、亲系:指亲属之间的联络系统,其联络的载体是客观存在的血缘关系。6、亲系的种类,有:①直系亲与旁系亲;③父系亲与母系亲;②长辈亲、同辈亲、晚辈亲;④男系亲与女系亲。7、亲系8、亲等制度:即亲属的等级,是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基本单位。9、我国古代的亲等制度,是:服制。10、我国古代的按“服制”而分的五个亲等,是:斩

7、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11、亲等的三种计算法:①罗马法;(自已与弟弟为二亲等,自已与堂弟为四亲等,共同亲人,各自相加)②寺院法;(按数大者计算,自已与叔叔为二亲等)③我国法。(按代计算,自已与叔叔为三亲等,以大数为准)12、配偶关系的发生原因,是:结婚。13、配偶关系的终止原因,是:离婚、一方死亡。14、自然血亲发生原因,是:出生。15、自然血亲关系的终止原因,是:一方死亡。(拟制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1、收养关系的成立和终止;2、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有关系的发生和终止。)16、姻亲关系的发生原因,是:结婚。17、姻亲关系的终止原因,

8、是:主体一方死亡。18、离婚和配偶一方死亡也可能引起姻亲关系的终止。19、亲属关系的重复:指有亲属关系的两人之间,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亲属关系。(如:表兄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