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合同复习知识点全部

2012年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合同复习知识点全部

ID:36296360

大小:309.00 KB

页数:116页

时间:2019-05-08

2012年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合同复习知识点全部_第1页
2012年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合同复习知识点全部_第2页
2012年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合同复习知识点全部_第3页
2012年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合同复习知识点全部_第4页
2012年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合同复习知识点全部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2年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合同复习知识点全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合同管理知识点分级归纳与例题分析本部分将合同课考试的知识点按照其重要性和在近几年的考试中出现的频率分成三级(按照章节分成三级):一级为核心知识点,考试出现的频率很高,在近几年的考试中几乎均出现,这是复习的重中之重;二级为重要知识点,考试出现的频率较高,在复习中同样要重视;三级为一般知识点,考试出现的频率相对较低,复习中了解即可。第一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本章重点归纳: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和内容;法律事实的类别;代理的特点、种类;无权代理的表现及处理;担保的种类及相关知识;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承保危险、除外责任及保险期;公证与鉴证的原则、相同点和不同点。本章分

2、节知识点分析及例题:第一节合同法律关系一、核心知识点分析及例题(一)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种类:116物、行为、智力成果。此知识点结合具体合同几乎每次考试都有,形式为给出具体合同问其具体客体是哪一类。工程建设中常见的合同的客体: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勘察合同、运输合同的客体为行为;设计合同的客体为智力成果;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借贷合同客体为物。(二)代理的种类(有关委托代理的观点理解记忆)以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1.委托代理授予代理权的形式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在建设工程中涉及的代理主要是委托代理,如招标代理。2.法定

3、代理;3.指定代理二、重要知识点分析及例题(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二)合同法律关系主体1.自然人2.法人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4个条件应记忆)3.其他组织主要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116(三)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包括以下几种情况:(记忆三种情况)(1)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行为;(2)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3)代理权终止为代理行为。对于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

4、人可以根据无权代理行为的后果对自己有利或不利的原则,行使“追认权”或“拒绝权”。行使追认权后,将无权代理行为转化为合法的代理行为。行为人即无权代理人有“催告权”和“撤销权”。(三)法律事实的分类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就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1、行为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2、事件事件是指不以合同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这些客观事件的出现与否,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事件可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

5、事件两种。(这里应理解事件与行为的不同点,会判断哪些是事件哪些是行为)三、一般知识点及例题(一)法律关系及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例题】法律关系是指一定的社会关系在相应的()的调整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A.法律规范B.道德规范116C.公共关系D.合同【答案】【A】(二)代理的概念及特点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代理具有以下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三)代理关系的终

6、止(记忆教材上有关终止的情况)第二节合同担保一、核心知识点分析及例题(一)担保的担保人:担保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在这五种典型担保方式中,保证必须由第三人作担保人,抵押、质押可以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作担保人,留置、定金只能由债务人本人作担保人(二)可以作为抵押和不能作为抵押的财产考试形式一般为将两类财产混在一起要求作选择。(请记忆这两类财产)简单记忆:出抵押物的,一定要对抵押物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否则该物不能作为抵押物,不要硬记教材的哪些可以作为抵押物和哪些不得抵押物116(三)保证、抵押、质押的概念1.保证的概念和方式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

7、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法律关系必须至少有三方参加,即保证人,被保证人(债务人)和债权人。2、抵押的概念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从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称为抵押人。3、质押的概念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质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二、重要知识点分析及例题(一)抵押合同生效的时间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