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法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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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税法考情分析年份单选题多选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合计2009年1分1.5分6分19.5分2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3消费税概念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它选择部分消费品征税,因而属于特别消费税。4我国消费税的特点(一)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三)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四)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五)税负具有转嫁性5例题【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特点的有( )。A.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B.征税具有普遍性C.征收方

2、法具有灵活性D.税负具有转嫁性6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1.两者范围不同。2.两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3.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4.两种的计税方法不同: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算的,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应税消费品来划分。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1.两者都对货物征收;2.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的同时需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依据是一致的。7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8第二节纳税义务人9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

3、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10【例题·多选题】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11第三节征税范围12征税范围四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其他环节不再缴纳。13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要 素规 定注 释征税范围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符合条件的,仍在生产环节交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税率5

4、%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10%);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计税依据一般规定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14计税依据具体规定1.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

5、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4.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销售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15【例题·计算题】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0.53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首饰的含税销售额5.85万元。在以旧换新业务中,旧首饰作价的含税金额为3.51万元,乙商场实际收取的含税金额为2.34万元。计算: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不考虑进项税)。16批发环节: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要素规定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

6、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关注的问题:(1)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2)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计税依据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按其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5%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应纳消费税=销售额(不含增值税)×5%关注的问题:(1)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2)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纳税地点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

7、申报纳税。17【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是(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C.生产环节销售的普通护肤护发品D.进口环节取得外国政府捐赠的小汽车18小结19第四节税目和税率20税目消费税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从消费税的征收目的出发,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4类货物,即消费税有14个税目。211.烟包括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特殊问题:回购卷烟直接销售不再

8、征收消费税的条件。22【例题·多选题】既有自产卷烟,同时又委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卷烟牌号、规格相同卷烟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卷烟回购企业),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其不再征收消费税的条件有( )。A.联营企业按公示调拨价格申报纳税B.回购企业向联营企业提供所需加工卷烟的牌号C.回购企业能够分别核算回购卷烟与自产卷烟的销售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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