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旺澎诉王大矩合伙协议纠纷案

韩旺澎诉王大矩合伙协议纠纷案

ID:36988325

大小:37.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5-05

韩旺澎诉王大矩合伙协议纠纷案_第1页
韩旺澎诉王大矩合伙协议纠纷案_第2页
韩旺澎诉王大矩合伙协议纠纷案_第3页
韩旺澎诉王大矩合伙协议纠纷案_第4页
韩旺澎诉王大矩合伙协议纠纷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韩旺澎诉王大矩合伙协议纠纷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UploadByYelkyhttp://www.yelky.net韩旺澎诉王大矩合伙协议纠纷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2008-8-13)韩旺澎诉王大矩合伙协议纠纷案UploadByYelkyhttp://www.yelky.netUploadByYelkyhttp://www.yelky.net韩旺澎诉王大矩合伙协议纠纷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2008-8-13)韩旺澎诉王大矩合伙协议纠纷案UploadByYelkyhttp://www.yelky.netUploadByYelkyhttp://www.yelky.net韩旺澎诉

2、王大矩合伙协议纠纷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2008-8-13)韩旺澎诉王大矩合伙协议纠纷案UploadByYelkyhttp://www.yelky.netUploadByYelkyhttp://www.yelky.net韩旺澎诉王大矩合伙协议纠纷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2008-8-13)韩旺澎诉王大矩合伙协议纠纷案UploadByYelkyhttp://www.yelky.netUploadByYelkyhttp://www.yelky.net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昌民二初字第1194号原告:韩

3、旺澎,男,汉族,1954年12月16日,个体户,住(略),身份证号:(略)。委托代理人:张丽梅,新疆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大炬,男,汉族,1972年11月13日出生,个体户,住(略),身份证号:(略)。委托代理:赵若成,新疆君冦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韩旺澎与被告王大矩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原告于2007年8月2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韩旺澎及委托代理人张丽梅,被告王大炬及委托代理人赵若成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韩旺澎诉称:2006年11月14日,原、被告签订一份《合伙经营协议书》,约定原告投资6

4、万元,占全部投资的35%,与被告合伙经营杏树沟铜矿3号竖井。协议约定双方每月结算一次,按比例分成,如违约应承担每年2万元的违约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违反约定,不让原告负责帐目和采购,而且从不结算,不分成,在整个履行过程中,仅给原告支付了10000元的工资。由于被告长期违约,原告不得已提出退伙,被告也表示同意,并在2007年7月5日给原告出具了一份《证明》,确认原告投资的6万元现金从2007年6月起转为借资,每月利息1500元。但被告对经营期间给原告的分红和剩余工资一直不予结算。因多次协商未果,原告现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借款6万元并支付利息3000元,要

5、求被告支付分红款87160.75元,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100000元,要求被告支付工资12500元,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和保全费。被告王大矩辩称:2006年11月,我们双方签订合伙经营协议是事实,合伙经营后,由于我们一直是在亏损,2007年6月原告提出退伙,我也同意了,鉴于原告当时投入了60000元,所以我想亏损就由我一人承担,故向原告出具了60000元的借条,原告投资的60000元从2007年6月就转为借款,据此,就不可再存在分红款之事了,且实际我们经营期间也并未盈利。原告现主张60000元借款我方同意偿还,但因双方约定的利率过高,超过国家同期银行贷

6、款利率的四倍,故超过部分的利息请法庭不予支持。原告主张分红款的请求无事实依据,请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现主张工资的请求,我不同意,虽合同中约定我们两人每月工资为3000元,但实际我们并未按月领过,且原告陆续也领取了24000元,故请法庭依法予以驳回。原告主张违约金100000元,因在合同履行中我并未违约,故请法庭依法予以驳回。 原告针对其主张提供以下证据:1、合伙经营协议书,证实原、被告之间存在合伙关系,原告实际出资60000元,协议约定原告负责帐目管理,利润每月进行结算,而被告违约,不让原告管理帐目,不按期对利润进行分配。被告质证后,对真实性无异议,认为该协

7、议能证实双方存在合伙关系以及帐目管理与利润每月进行结算,但并不能证实被告存在违约行为。2、被告出具的证明一份,证实2007年6月双方合伙关系终止,被告同意给原告退还投资款60000元,但因当时无钱,就将应退的投资款转为借款,并约定了利息计算方法。被告质证后对真实性无异议,但提出该证明只能证实原告投入的60000元的性质发生变化,即转为借款。3、7张被告书写的记帐单及30张出库单,证实经营期间的收入、支出(包含工人工资、材料费用),但原告对7张记帐单中部分工人工资、材料费用、炮工工资、收入数额不予认可。被告质证后对30张出库单真实性予以认可,但提出这只是支出

8、的一部分,还有其他支出,对七张记帐单予以认可,且认为这就是被告与原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