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航空法》PPT课件

《概述航空法》PPT课件

ID:37080572

大小:287.41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9-05-10

《概述航空法》PPT课件_第1页
《概述航空法》PPT课件_第2页
《概述航空法》PPT课件_第3页
《概述航空法》PPT课件_第4页
《概述航空法》PPT课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概述航空法》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3.1概述一、航空器的定义二、航空器的分类及法律地位一、航空器的定义1919年巴黎公约:“航空器是大气层中靠空气反作用力作支撑的任何器械。”1944年芝加哥公约附件:“有动力装置的重于空气的航空器,其升力主要来自空气动力在翼面上的反作用力,其翼面在特定的条件下固定不变。”排除火箭、导弹(不是靠空气反作用力作支撑的)1967年ICAO修改后的航空器的定义“航空器是大气中任何靠空气反作用力而不是靠空气对地(水)面反作用力作支撑的任何器械。”排除汽垫车、气垫船二、航空器的分类及法律地位航空器在技术上划分为:轻于空气的航空器重于空气的航空器二、航空器的分类及法律地位航空器在

2、法律上划分为:“民用航空器”(Civilaircraft)“国家航空器”(Stateaircraft)1、关于民用航空器和国家航空器的划分标准1944年《芝加哥公约》第3条:“一、本公约仅适用于民用航空器,不适用于国家航空器。二、用于军事、海关、警察部门的航空器,应认为是国家航空器。”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章第五条本法所称民用航空器,是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对1944年《芝加哥公约》第3条的理解(1)军事、海关和警察航空器是国家航空器,国家航空器之外的是民用航空器。但是,国家航空器中除军用、海关和警察航空器之外,是否还包

3、括其他用途的航空器?(2)划分民用航空器和国家航空器的标准,是以航空器的用途划分,而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航空器的归属,即航空器的所有权来区分。因此称“民(私)有航空器”和“国有航空器”是不妥当的。民用航空器和国家航空器的区分标准不是航空器的所有权,而是按其功能,即为谁所用的“功能性”标准。(航空器的使用性质)民用航空器和国家航空器的区分标准在我国,执行民用任务的为国家所有的航空器,属于国家航空器?民用航空器的特征1.民用航空器一般是在一国的民用航空当局注册登记;2.从事运送旅客、行李、货物和邮件等公共航空运输;3.在国民经济的某些部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航空作业,如

4、工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的作业飞行;4.从事医疗卫生和保健措施;5.进行气象探测、科学实验等活动;6.从事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7.进行救灾抢险等活动。国家航空器军用航空器公务航空器国家航空器:主观上说是有用于公共服务的意思,而客观上使该航空器处于公共管理当局控制、监督、命令之下,国家对之承担责任的航空器。国家航空器军用航空器军用航空器:构成武装部队一部分的航空器。所有权:为武装部队所有;结构或飞机性能上适合于作战和军用,同时又为武装部队所用。公务航空器公务航空器:指用于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航空器。公务航空器包括:(1)警察(公安)航空器;(2)海关航空器;(

5、3)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执行特别使命的政府高级官员的专用航空器;(4)其他航空器,如邮政航空器、海监航空器等。2、民用航空器和国家航空器的不同法律地位国家航空器(经特许进入外国)的法律地位:(1)军用航空器:原则上享有“治外法权”,即管辖豁免权。(2)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执行特别使命的政府高级官员的专用航空器:在国外期间享有类似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待遇。2、民用航空器和国家航空器的不同法律地位国家航空器(经特许进入外国)的法律地位:(3)警察(公安)、海关、邮政、海监航空器:可由有关国家通过特别决议确定在何种情况准许飞越边境,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享有“治外法权”。2、民

6、用航空器和国家航空器的不同法律地位民用航空器(经特许进入外国)的法律地位:民用航空器受航空器所在地国家的管辖,并受该国法律的约束。一国民用航空器在外国不享有任何特权和管辖豁免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