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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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宁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主体 法定行政机关西宁市审计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九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二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八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8、《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9、《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条10、《审计机关监督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暂行规定》第二条24--西宁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依据(共25项)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制定机关生效时间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1994

2、]第21号)全国人大199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1999]第24号)全国人大2000年7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全国人大2003年1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主席令[2003]第13号)全国人大1995年7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主席令第13号)全国人大1994年1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主席令[1994]第32号)全国人大1995年1月1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席令第42号)全国人大2006年1月1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号)全国人大2001年5月1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

3、院令[1997]第231号)国务院1997年10月2110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1995]第186号)国务院1995年11月22日1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国务院2005年2月1日1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国务院2002年10月15日13《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2000]第281号)国务院2000年2月12日1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国务院1991年11月16日15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9]第262号)国务院2002年3月24

4、日16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8号)国务院1998年12月16日17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1999]第271号)国务院1999年10月1日18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9]第259号)国务院1999年1月22日19青海省预算管理条例(省人大公告[1996]第26号)省人大1996年3月1日20青海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省人大公告[1997]第42号)省人大1997年10月1日2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93]第6号)财政部1993年12月23日22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号)审计署2000年1月28日24--2

5、3青海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2号)省政府1995年10月25日24青海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9号)省政府2001年6月22日25青海省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0号)省政府2001年6月22日 24--西宁市审计局行政处罚(共62项)一、被审计单位违反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的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6、;拒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追究责任:(1)对被审计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2)对被审计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建议;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后,被审计单位仍须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二、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的;三、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的;24--四、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的;五、财政

7、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缓收、不收财政收入的;六、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的;七、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二—七项处罚种类:限期退还违法所得、警告。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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