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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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关于福建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文〔2003〕149号(2003年5月23日颁布实施)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关于《福建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福建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水泥生产、使用“限制袋装,发展散装”的方

2、针,规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2]23号)和《福建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69号)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是经国务院批准征收的专门用于发展散装水泥事业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审计和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指散装水泥办公室,下同)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情

3、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章征收  第四条征收单位  (一)经各级人民政府或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编制或独立机构的省、市、县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代表人民政府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二)县(市)尚未设立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的,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由所在设区的市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征收。  (三)为有利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各级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各级建设、计划、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代征。未经委托的其他部门均无权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第五条征收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袋装水泥生产

4、的企业(包括水泥粉磨站,下同)和使用袋装水泥的建设单位和其他使用者,均应按本办法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第六条征收标准4  (一)水泥生产企业供应销售(含自用及水泥中转站再次包装,下同)袋装水泥(不含吨袋包装,下同),按供应销售量每吨1元的标准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二)使用袋装水泥的建设单位和其他使用者,按袋装水泥使用量每吨3元的标准,也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或混凝土浇注量每立方米1.2元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第七条生产袋装水泥和使用袋装水泥制品企业缴纳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在管理费用

5、中列支,建设单位缴纳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计入建安工程成本,纳入工程概算、预算。决算。  第八条征收办法  (一)生产袋装水泥和使用袋装水泥制品的企业,每月应缴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按下列规定由相应的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或委托代征单位于次月10日前征收并及时就地缴入同级国库。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南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麒麟股份有限公司、龙岩三德水泥建材工业有限公司、三明水泥厂由省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征收或其委托单位代征。  其他生产袋装水泥和袋装水泥制品企业由所在设区的市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散装水泥行政

6、管理部门确定征收部门和委托代征单位。  (二)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其他使用袋装水泥者在办理规划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证时,按照工程概算(或预算)的水泥总量一次性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按在计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部门办理规划、开工、施工手续的隶属关系由同级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征收或其委托的单位代征。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代征手续费按实际代征缴入国库数的2‰比例,由地方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计提和拨付,纳入预算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缴款单位凭购买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已预

7、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原始凭证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决算到主管的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结算手续,实际应交数与预交数的差额实行多退少补。  需要退还多征收的金额,按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印发<福建省地方预算收入退库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预[1996]079号)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第九条各级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和委托代征的单位征收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时就地全额缴入同级地方国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具体缴库办法,依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字[1996]435

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缴和入库。  县(市)级财政部门按收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总额的20%,于每月15日前上缴给设区市国库,设区市财政部门按收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总额的10%,于每月18日前上缴给省级国库。  缴入国库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填列“基金预算收入”科目第80类“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收入”第8016款“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财政部门拨付和上缴上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填列“基金预算支出”科目第80类“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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