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哈尔滨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ID:38671917

大小:42.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6-17

哈尔滨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_第1页
哈尔滨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_第2页
哈尔滨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_第3页
哈尔滨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_第4页
资源描述:

《哈尔滨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哈尔滨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稿)课程的重修是学分制教学管理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学分制的主要教学形式之一。随着弹性学制的推行,课程重修纳入每学期正常的选课、学籍和成绩管理等范畴。为了加强重修课程的教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一、重修的原则1.我校将取消培养方案中1-6学期的不及格课程的毕业前补考,学生必须通过申请重修的方式修读这些课程的学分。2.培养方案中7-8学期不及格的理论课程,学校在毕业前统一安排一次补考,补考未通过学生,按结业处理。二、重修的条件(一)对于本科培养方案中1-6学期的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学生有下列

2、情形之一,必须申请重修修读学分,期中限定选修课程可在同一系列课程中选修:1.缺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或者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达三分之一的;2.经补考不及格或者补考缺考的;3.缓考不及格的;4.考试违纪、作弊受到处分,一年后表现较好的(由学生处认定);5.重修后仍未通过的。6.因未选课造成无课程成绩的。(二)对于本科培养方案中1-6学期专业任选课,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在第7-8学期跨年级重修获得学分或选修其他课程:1.缺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或者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达三分之一的;2.考试不及格或者缺考的;

3、3.缓考不及格的;4.考试违纪、作弊受到处分,一年后表现较好的(由学生处认定)。5.因未选课造成的无课程成绩的。注:1.在学校规定的重修时间段内,没有通过的学生,按照结业处理。2.公共任选课不开设重修,学生需在在校期间内修满相应要求的学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分要求,按照结业处理。(三)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课程不合格者,必须申请重修。(四)结业生在校期间未通过的课程可以在最长学习年限内返校申请重修。三、重修的方式(一)在弹性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选择课程重修的时间,同一课程的重修次数不限,每

4、名学生同时重修的课程不超过3门(包括三门)。重修的方式有二种:(1)听课重修。按规定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后,跟班听课,并参加期末考试。1.凡选择听课重修学习方式的学生数达20人的课程,单独开设重修班。单独开班重修课程学时按该培养方案中该课程学时的二分之一安排。校管重修课程单独开班时间、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院管重修课程单独开班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安排并上报教务处备案。2.凡选择听课重修学习方式的学生数未达20人的课程,不单独开设重修班,有关学生直接进入本专业低年级插班重修。如学生申请重修的课程在本专业低年级已取消开设,要经教务处批准后另

5、行安排。(2)免听课重修。如果重修课程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学生可以自学不跟班听课,只参加期末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除外)。(二)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课程不合格者,由各学院安排重修,重修不合格按结业处理。四、重修课程的考核1.申请重修的学生必须参加重修课程的考核,重修课程的考核等同正常课程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听课重修课程的考核等同正常课程考核(重修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免听课重修课程的考核以期末考试试卷成绩为准(重修成绩不包含平时成绩)。2.重修考试与期末正常考试冲突时,须先参加期末

6、正常考试,重修考试可另行安排或者延至下学期初进行。五、在校生/结业生重修课程组织和管理流程(一)在校生重修课程组织和管理流程学生在前一学期的17-18周按照下一学期的开课计划向所在学院申请参加本学期课程的重修(包括免听课重修),本人填写重修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院系进行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申请批准后教务处在开学初统一安排选课,并安排学生在本专业低年级进行插班重修或单独开设重修课程。教务处在开学2周内要将重修通知单(见附件2)交给开课院系,列明学生的听课方式,由开课院系的教学秘书转给任课教师。重修班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考核结束后录入

7、教务管理系统。超过规定时间,院系和教务处不受理学生的重修申请,学生不得自行参加课程重修或重修课程的考试,若擅自参加其成绩无效。(二)结业生重修课程组织和管理流程结业离校的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重修需回校按照学分交费。学生在前一学期的17-18周按照下一学期的开课计划向所在学院申请参加本学期课程的重修,本人填写重修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院系进行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申请批准后教务处在开学初统一安排选课,并安排学生在本专业低年级进行插班重修、单独开设重修课程或免听课重修。教务处在开学2周内要将重修通知单(见附件2)交给开课院系,列明学生的

8、听课方式,由开课院系的教学秘书转给任课教师。重修班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考核结束后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老师统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超过规定时间,院系和教务处不受理学生的重修申请,学生不得自行参加课程重修或重修课程的考试,若擅自参加其成绩无效。结业离校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