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

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

ID:39327870

大小:97.50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9-06-30

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_第1页
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_第2页
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_第3页
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_第4页
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权张炎2120070115第一节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一、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人必须遵循的程序方面的专门规定。二、国际民事诉讼的原则(一)国家主权原则1.司法诉讼的管辖权2.司法豁免权3.诉讼程序适用本国法4.外国判决对本国无直接效力(二)平等互惠原则(三)遵守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原则(四)便利诉讼和司法效率原则第二节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权一、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概念和意义(一)概念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指一国法院或具有审判权的其

2、他机关受理和审判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争议案件的权限。(二)意义1.其行使关系国家主权的维护2.其存在是进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前提3.其确定影响实体法的运用及判决结果4.其确定直接影响到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确定管辖权的方法和管辖权种类确定管辖权的方法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方法不考虑案件是否与本国有合理联系,采用来者不拒或法官自由裁量的方法;第二种方法以涉外案件与本国存在合理的联系为依据,确定本国享有和行使管辖权的案件范围和种类。(一)属地管辖1.概念地域管辖,是以涉外民事案件与本国之间存在的地域联系为依据来确定本

3、国的诉讼管辖权。2.种类(1)普通地域管辖以被告住所地为普通管辖的依据。(2)特殊地域管辖由某一特殊连结点所在地国家的法院行使管辖权。(二)属人管辖1.概念属人管辖是以案件当事人与本国存在的国籍联系为依据来确定该国的诉讼管辖权。2.利弊有利于当事人所属国保护其公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容易引发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权冲突。(三)专属管辖1.概念指根据立法或条约规定,一国法院对某些涉外民事案件享有的独占和排他的管辖权。2.意义和效力专属管辖原则是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问题上的突出表现,它侧重于有关国际民事案件

4、与有关国家及其国民的根本利益的密切程度,强调那些与国家及其国民的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无条件地享有管辖权,从而排除其他国家法院对该有关国际民事案件的管辖。(四)协议管辖1.概念即允许涉外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自行约定将由某国法院管辖的制度。2.作用协议管辖原则是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问题上的具体表现。3.协议管辖的有效条件协议管辖原则侧重于有关国际民事案件与有关国家及其国民利益的联系程度。第三节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冲突及其解决途径一、管辖权的积极冲突(一)管辖权积极冲突的原因1.

5、管辖权依据的规定不同2.两大法系国家对同一管辖权依据的含义理解不同3.与管辖权相关的连结因素复杂多样(二)管辖权积极冲突与诉讼竞合1.诉讼竞合的概念指相同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基于相同事实以及相同目的在两个以上国家的法院进行诉讼的现象。2.诉讼竞合产生的原因直接原因是各国民事诉讼立法关于平行诉讼的不同规定。二、解决管辖权积极冲突的途径(一)国内法途径1.大陆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在管辖权冲突问题上有一个明确的原则,即针对同一诉讼的标的不能提起两个诉讼。(1)以法国为代表的国家坚持国籍原则,拒绝中止在本国的诉讼。(2)以

6、德国、瑞士为代表的国家坚持被告住所地原则,在能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下中止本国的诉讼。2.英美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原则和司法程序并不禁止管辖权冲突,也不反对就同一案件在两个国家进行诉讼,但不是没有任何限制。英国法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限制管辖权冲突,其限制形式主要有:中止英国的诉讼或通过禁令制止在外国的诉讼或要求原告选择其进行的诉讼。英国法院在实施这些限制措施时要遵守严格的程序规定:(1)诉讼当事人必须使法院确信诉讼的继续将导致不公正。(2)停止诉讼或驳回起诉不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公正。(3)法官自由裁量是否中止

7、诉讼或驳回起诉。美国法院解决管辖权冲突的原则:(1)未决诉讼原则。该原则是一种中止美国法院诉讼而允许外国法院就相同当事人和标的诉讼继续审理的程序性方法。(2)禁诉命令。禁诉命令是指有管辖权的美国法院所发布的禁止隶属美国法院属人管辖的一方当事人在外国法院提起或继续平行诉讼的命令。(3)非方便法院原则。指内国法院根据其国内法或国际条约的规定对某一特定的国际民商事案件有管辖权,但法院认为由它行使该案的管辖权非常不方便或不公平,而由另一国法院审理该案较为方便,因此法院可以拒绝行使管辖权。(二)国际法途径1.《布鲁塞尔公

8、约》(1968)和《洛迦诺公约》(1988)2.海牙《民商案件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1971)该公约规定了国际民商事纠纷的两个管辖原则:(1)被告住所原则(2)侵权行为发生地原则3.《罗马公约》(1980)4.海牙《民商事管辖权及外国判决公约》(2001)三、管辖权的消极冲突及解决途径(一)管辖权的消极冲突指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有关国家之间找不到合适的管辖权现象。(二)解决管辖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