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概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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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环境保护法概述第一节环境保护法的概念一、环境保护法的定义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人体健康,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环境保护法的定义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环境保护法的目的是要在人类与环境之间建立起一种协调和谐的关系。(二)环境保护法主要通过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等途径实现目的。(三)环境保护法是由一系列有关的法律法规共同组成的,是若干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环境保护法的特点(一)综合性1、从法律关系,涉及社会关系广2

2、、从法律规范的构成,由多种法律规范综合而成。3、从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二)科学技术性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管理制度和法律规范都是从环境科学的研究成果和技术规范中提炼出来的,体现了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的要求,具有较强的科学技术性。(三)区域特殊性第二节环境保护法的历史发展一、国外环境保护法的历史发展(一)二战前的历史发展起源较早,有规定在其他法律部门中,也有环境保护专项立法,但总体较为简单、零散。(二)二战后的历史发展1、环境保护法成为一个专门的法律部门。2、从零散的、单项的

3、立法过渡到综合性立法阶段。3、法律调整更趋于科学化、合理化。4、国际环境保护法开始形成。二、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历史发展(一)建国以前的历史发展(二)建国以后的发展1949—1972环境保护法的起步阶段侧重于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1973—1979环境保护法的发展阶段提出方针、规定十项措施、提出“三同时”.1979—1989环境保护立法黄金阶段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被确定为基本国策.1989至今环境保护法的新阶段一是重视现有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地方环境立法工作.第三节环境保护法的

4、本质、目的和任务一、环境保护法的本质环境保护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特定社会制度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整体的共性——阶级性。同时,环境保护法是典型的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立法目的的法律部门,具有社会性。二、环境保护法的任务和目的任务:1、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2、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目的:1、保障人体健康2、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第四节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和作用(一)空间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可及于主权所及的全部领土,包括陆地、水域和上空,以及延伸意义上的领土。原则上,环境保护法只具有域内效力,特定条件下有域外效

5、力。(二)对人的适用范围法律对人的适用范围,我国一般采用折衷主义原则,以属地主义为主,属人主义、保护主义为辅的原则。(三)环境保护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1、环境保护法生效时间2、环境保护法失效时间3、环境保护法的溯及力环境保护法一般不具有溯及力,但在刑法中采从旧兼从轻原则;有关奖励的规范也具有溯及力。二、环境保护法的作用(一)是在环境与发展之间建立和谐关系的协调器(二)是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法律武器(三)是明确各种环境保护职责和权利义务的有效手段(四)是维护国家环境权益,发展环境保护国际

6、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工具第五节环境法律关系一、概念环境法律关系是根据环境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社会关系。环境法律关系的特殊性,是当事人地位平等和不平等相结合的法律关系。二、构成要素(一)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特点:1、主体具有广泛性2、国家环境管理机关是最重要的主体3、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具有对应性(二)环境法律关系的内容1、环境权利:法律规定的,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主张其法定权益的可能性。包括:(1)参加环境管理权(2)环境使用权(3)保障权(4)受益权(5)申诉、控诉权2、环境义

7、务:环境法律规范对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作出一定行为和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力。包括:(1)遵守和维护环境法律秩序的义务(2)服从国家环境管理的义务(3)服从制裁的义务(三)环境法律关系的客体客体的范围:1、环境资源:法律确认的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客观物质条件的总和2、环境行为:环境法主体在开发利用和保护改善环境的过程中,为达到协调人类与环境关系的目的而进行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客体的特征:1、作为环境法律关系客体的环境资源具有强烈的生态性而非经济性。1、环境行为是环境法律关系的经济客体。三、环境法律事

8、实环境法律事实是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一)环境法律行为能够引起环境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二)环境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环境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情况。区别于法律行为的最重要的特征—非意志性。第六节环境保护法的体系一、概念环境保护法的体系,指有关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各种法律规范,依照其内在联系而结合在一起的、和谐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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