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刑事法律责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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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法律责任我国刑法有关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设置了9个条文(第338~346条)共16个罪名(1)污染环境罪; (2)非法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固体废物罪; (3)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4)走私废物罪破坏环境罪(5)非法捕捞水产品罪;(6)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7)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8)非法狩猎罪;(9)非法占用耕地罪;(10)非法采矿罪;(11)破坏性采矿罪;(12)非法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13)非法收购

2、、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14)盗伐林木罪;(15)滥伐林木罪;(16)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破坏自然资源罪刑法还规定了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相关的一些犯罪,包括三个方面:A、可能造成或者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第11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4条),危险物品肇事罪(第136条);B、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的走私罪,如走私废物罪(第155条第三项);C、可能导致环境污染和资源破

3、坏的渎职罪,如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397条),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第407条),环境监 管失职罪(第408条)。第九章渎职罪第408条【环境监管失职罪】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具体环境犯罪的构成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

4、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的构成要件(一)本罪的客观特征一是违反国家规定;二是有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害物质的行为;三是排放、倾倒或者处置的对象是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四是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一般的轻微污染不构成犯罪。这是必备的结果要件。(二)本罪的客体特征国家保护的环境管理秩序(三)本罪的主体特征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四)本罪的主观特征主要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

5、过于自信的过失。关于办理危害环境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关于危害环境犯罪刑事立案问题(一)明知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使用罐车等运输工具、管道等方式故意向河流、水源等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触犯刑法第114条、115条的,应予立案追诉。(二)使用罐车等运输工具非法运输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触犯刑法第125条第2款的,应予立案追诉。(三)使用渗坑、渗井、蓄水池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触犯刑法第125条第

6、2款的,应予立案追诉。关于适用治安处罚问题违反国家规定,储存、用罐车等工具运输或者向河流、水源、土壤等排放、倾倒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非法处置危险物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有违反国家规定,储存、用罐车等工具运输或者向河流、水源等排放或倾倒危险物质行为的,应当依职权调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主动、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依据有关规定将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向公安机关移送。中国

7、第一例以“投放危险物质罪”惩治环境污染者2009年2月20日,江苏盐城自来水受化学污染,全城断水66小时40分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43.21万元。后查明,水污染是由胡文标所在的盐城市标新化工厂排出的工业废水导致。据介绍,这家化工厂平时把污水排在一条小沟里,这条小沟有个小水坝,前天该厂将这个水坝打开,恰逢盐城昨天下大雨,污水就流到了盐城市的水源地蟒蛇河。最终导致了全城居民用水受到污染。经初步化验,受到污染的居民用水含有一种化学物质--苯。在8月7日的一审判决中,盐都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

8、全,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临沂亿鑫”案2009年7月21日、22日凌晨,于某(临沂亿鑫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指使时任该公司生产厂长的许某等人分两次将生产阿散酸过程产生的含砷量严重超标的700余立方废水以水泵抽的方式从临沂亿鑫化工有限公司蓄积水池内偷排至南涑河中,致使高新区、罗庄区、郯城县区域的南涑河、老涑河、五里河等主要河流严重污染,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达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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