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务 张瑞珍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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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八资源税纳税实务项目八资源税纳税实务学习目标项目引入相关知识项目实施项目小结学习目标【知识目标】掌握资源税的构成要素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构成要素掌握耕地占用税的构成要素掌握土地增值税的构成要素了解资源税的税收减免优惠【能力目标】会正确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并完成纳税申报事宜会正确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并完成纳税申报事宜会正确计算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并完成纳税申报事宜会正确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完成纳税申报事宜美华实业公司(纳税人识别号142325197611280)2009

2、年1月承包一煤矿,承包期15个月,付承包款100万。前两个月为投入期,4月投产,5月正常运转。5月份财务提供的资源税计税资料整理后如下:①5月份对外销售原煤50万吨,销售天然气10万立方米;②本月后勤部门领用原煤1000吨;③另使用本矿生产的原煤加工成洗煤70万吨;已知该矿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为70%,原煤适用单位税额为3元/吨,天然气适用的单位税额为10元/千立方米。另外,美华实业公司财务部门及有关部门提供2009年上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资料如下:美华实业公司实际占地面积为30 000平方

3、米,其中:①企业内学校和医院占地1 000平方米;②厂区以外的公用绿化用地5 000平方米,厂区内生活小区绿化用地800平方米;③2009年5月15日,新征用厂区附近的两块土地共计3 600平方米,一块是征用耕地,面积3 000平方米(已征耕地占用税),另一块是征用非耕地,面积600平方米;④除上述土地外,其余均为美华实业公司生产经营使用。已知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半年征收一次,该地区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为1元。任务:①计算该公司应纳的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②填写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

4、表。一、资源税1.资源税概述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原料产品的资源的绝对收益和相对收益征收的一种税。(1)征税范围。现行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是在中国境内开采的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的盐两大类。①原油。②天然气。③煤炭。④其他非金属矿原矿。⑤黑色金属矿原矿。⑥有色金属矿原矿。⑦盐。(2)纳税义务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不是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

5、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3)税率。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税目税额幅度1.原油8~30元/吨2.天然气2~15元/千立方米3.煤炭0.3~5元/吨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0.5~20/吨或者立方米5.黑色金属矿原矿2~30元/吨6.有色金属矿原矿0.4~30元/吨7.盐固体盐10~60元/吨液体盐2~10元/吨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额,由财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资源状况,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

6、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4)减免税优惠。①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②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③自2006年1月1日起,取消对有色金属矿资源税减征30%的优惠政策,恢复按全额征收;对冶金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征政策,暂

7、按规定税额标准的60%征收。④自2007年2月1日起,北方海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5元征收;南方海盐、湖盐、井矿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0元征收;液体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2元征收。⑤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2.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课税数量。课税数量是资源税的计税依据.①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②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③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

8、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④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按原油的数量课税。⑤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⑥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原矿数量⑦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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