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手册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手册

ID:40729754

大小:333.50 KB

页数:72页

时间:2019-08-06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手册_第1页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手册_第2页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手册_第3页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手册_第4页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手册_第5页
资源描述: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手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手册编写说明为了方便我局税务人员和纳税人学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政策规定,掌握汇算清缴相关工作流程,提高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质量,我们整理摘录了新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文件,编印了这份学习资料。为了使本学习资料更精简,更有针对性,我们在编辑时作了适当的选择,所摘录的内容主要以汇算清缴工作经常涉及,而基层税务人员、纳税人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询问较多的政策、操作程序方面的规定为主。另外,在摘录过程中,我们以“力求精简”为原则,主要摘录文件中最关键、最核心的内容,并尽量按原文照摘,但有时为了保持语句顺畅、意思表达完整,会略作删改。本资料摘录的相关政策文件

2、截止到2009年3月,本资料仅供读者参考,不作为具体工作的政策依据,如果引用,应以原文件为准。由于时间仓促,加之编者水平有限,难免存在错漏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72目  录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业务知识5一、汇算清缴6(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定义6(二)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6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7(一)应纳税所得额7(二)收入总额8(三)不征税收入10(四)免税收入11(五)税前扣除11(六)弥补亏损17(七)资产的税务处理17三、税收优惠18(一)政策规定19(二)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27第二部分 基本法规28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8二、中华人民共

3、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36第一章 总  则36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37第三章 应纳税额47第四章 税收优惠48第五章 源泉扣缴52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53第七章 征收管理56第八章 附  则57三、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57第一章 总  则57第二章 减免税的申请、申报和审批实施58第三章 减免税的监督管理60第四章 减免税的备案62第五章 附  则62四、政策链接6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6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6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66国家税务总

4、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6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6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7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747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7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7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7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7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

5、税预缴问题的通知7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8072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业务知识一、汇算清缴(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定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二)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1.实行查账征收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6、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汇算清缴。2.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纳税人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审批的税前扣除、投资抵免、减免税等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税务机关受理和办理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审核、审批事项,应符合关规定。3.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办理结清税款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对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的

7、逻辑性和有关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及时办结企业所得税多退少补或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纳所得税款等事项。4.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5.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情形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726.纳税人(包括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及成员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资料:(1)企业所得税年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